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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打击拐卖儿童:人贩子不光斩首还要分尸

导语:汉代打击拐卖儿童:人贩子不仅斩首,还分尸。以下文字资料是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的。让我们快速看一下!在中国古代,拐卖人口被称为“轻微贩卖”。自汉代以来,有明确的法律是一大罪。但是因为利润大,这种贸易几千年来还是由人做的,《史记》中有很多贩卖人口的记

汉代打击拐卖儿童:人贩子不仅斩首,还分尸。以下文字资料是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的。让我们快速看一下!

在中国古代,拐卖人口被称为“轻微贩卖”。自汉代以来,有明确的法律是一大罪。但是因为利润大,这种贸易几千年来还是由人做的,《史记》中有很多贩卖人口的记载。《史记·栾布列传》记载,幼时“被人卖为燕的奴仆”

根据“外戚家族”的说法,韩敬帝的母亲窦太侯的弟弟窦广国和他的叔叔唐曹保果被拐卖。他和窦太侯的相识,是一段曲折感人的人伦故事。这个国舅叫邵军。“邵军四五岁的时候,家里很穷,被别人卖了。他的家人不知道它在哪里。”

显然,并不是贫困家庭因为孩子生活艰苦而自愿出卖孩子,而是他们典型的被人贩子拐卖。因为窦家境贫寒,父母没有能力找到儿子。窦邵军被卖了十几次,最后被卖到河南益阳,被师傅带去山里烧炭。这样的“黑窑工”由来已久。

窦邵军在黑炭地里死里逃生,随后跟随师父来到长安。邵军还记得他被贩卖的时候,这个人一定是个聪明的主人。他记得自己的姓和家乡。那时,他已经长大了。他听说新立的中国皇帝的皇后是他家乡的人,窦的姓不如李、王和张。与新皇后的年龄相比,他认为这是被选入宫的妹妹,于是写了一封信,以确定亲属。

当时窦的父母已经去世,所以想趁机认皇族的人并不多。窦邵军特别提到,他年轻的时候,跟着姐姐采桑,从桑树上掉下来。提到这样的细节,窦皇后多少有些相信。告诉中国皇帝后,他被传唤到法庭问话,关于他家乡的事情可以一一匹配。

当时没有DNA检测技术,纯粹根据细节判断。你还记得什么?邵军回答说:“当我妹妹被选入宫时,她在邮局向我道别。姐姐让车站的人给我洗澡,让他们给我饱饭再走。”——我一进宫门,姐姐就深如大海,我可以为弟弟做这些事。这个细节我这辈子都不会被任何人忘记,所以窦皇后抱着弟弟哭了。当然,最后大家都很高兴,皇帝下令给田舍和钱,并封了皇位。

可见,在奴隶制盛行的古代,尤其是汉代,拐卖男孩的主要目的是当奴隶,就像把弱智者拐卖到黑砖窑里,最大限度地从奴工身上榨取利益一样,而乞讨好孩子,比如窦等,对于残疾人来说,好处不如奴工,风险更大——任何一代人的拐卖人口罪,都比单纯的拐卖人口罪要重得多。

古代人贩子贩卖女孩,主要是卖给大户人家当奴婢,或者卖给养“瘦马”训练的“职业妓女”。长大后被允许进入妓院为养母牟利。《红楼梦》中可怜的香菱,家境贫寒,父亲甄印石非常疼爱她。正月十五,仆人抱着她看灯的时候,仆人把小女孩放在门槛上,在她上厕所小便的时候被人贩子带走了。甄氏“夫妻二人,半辈子只生了这个女人,一旦失去了,就不会胡思乱想,所以日夜哭泣,几乎从不寻找死亡”。

当然,历朝历代写在纸上的法律,对“卖人略”的处罚是很严厉的。汉代把拐卖与盗墓、盗杀、盗墓等重大犯罪进行比较。后世的立法基本都是用这种规定,只是刑罚不同。比如,根据唐律:“所有的人和卖的人都是奴隶,都是被扭曲的;对于作曲家来说,心流三千里;妻妾之子,服三年。”《元史刑法志》载:官吏、民众,凡“犯强盗贼、伪造珍贵纸币、卖人略、放火葬、犯强奸罪等死罪者”,一律交我部处置。

至于买被拐卖的男孩做他们的后代,中国古代也有。根据上面提到的唐律,犯罪的只是“服三年”,远不如卖身为奴。但这种情况在中国古代并不常见,中国古代是一个农业社会,宗法性很强。因为中国古代没有人口控制政策,很多家庭住在一起,如果有人没有孩子,大部分都是家里收养的,而且有很多男孩是家里收养的,所以没必要买一个想不出办法组建家庭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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