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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尊 别妄想了 古人可不能随意娶妾 结婚就得一夫一妻

导语:别妄想了,古人不能随意娶小妾,结婚就得一夫一妻制!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整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许多现代人通过影视作品或网络小说等媒介了解古代中国。同时,他们往往用戏剧的演绎来定义那个时代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所以,当该剧是时下热议的《如意宫里的御爱》《颜夕宫故事》这样的宫廷剧时,很容易把帝王将

别妄想了,古人不能随意娶小妾,结婚就得一夫一妻制!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整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许多现代人通过影视作品或网络小说等媒介了解古代中国。同时,他们往往用戏剧的演绎来定义那个时代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所以,当该剧是时下热议的《如意宫里的御爱》《颜夕宫故事》这样的宫廷剧时,很容易把帝王将相有妻妾成群的情况想当然,认为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其实我们不知道的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婚姻模式主要是一夫一妻制,而不是刻板印象中的一夫多妻制。

一夫一妻制是主要的传统

根据考古学家的发现,早在公元前3500-3000年的仰韶文化晚期,公元前4300-2500年的大汶口文化中晚期,以及公元前2500-1500年的齐家文化等。,成年男女都葬在一起,说明当时有相对固定的一夫一妻制。

然而,在17世纪至11世纪的殷商时期,一夫一妻制成为社会主流,甚至连皇室贵族可以拥多个嫔妃的做法都无法与当时的情况相匹配,因为虽然社会上存在一夫多妻制,但殷朝的很多君主还是选择了一夫一妻制。选择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的因素有很多,但“有继承人”这个元素在人们眼里确实是最重要的。毕竟,婚姻事务的主要目的是继承家庭。所以,在这个大前提下,制度和法律是为传承服务的。

那么,对于需要巩固权力和财富的亲戚来说,“得到遗产”就更加重要了。因此,在商代实行“长子继承制”,由于母亲比儿子贵,所以越来越简单。周朝在延续商制的基础上增加了“妻妾制”,以防止一夫多妻造成的家庭混乱——人们害怕继承权发生纠纷,所以专门规定“妻”只能有一个,其他“妻”都是“妾”。至于“元配”,则是指第一任妻子;第一任妻子在裴元死后或丈夫离婚后结婚,被称为“继妻”或“填充房屋”。

理论上来说,不管她是谁的妾,都不能擅自立她为妻。即使是天子在龙椅上也要遵守“一妻一妾”的规矩。所以这就是“妻敬妾”“妻子为长子,妾子为次子”的区别,以及“立嫡长而不贤,立子贵而不长”的原则。

“平妻”一词是指明清商人所娶的有妻且在外工作的女子。不过,这个女人虽然是“平妻”,但从礼法上来说,她的地位还是属于妾的。

一夫一妻制的发展过程

先秦时期,一夫一妻制处于形成阶段,直到秦汉时期才正式定型。当时的百姓要按秦汉法律办事,不允许非法重婚。如果他们违反了法律,他们将受到惩罚。同时,法律也禁止妻妾易位。就算真命天子死了,其他嫔妃也不允许转正。

儒家伦理也对一夫一妻制进行了解释:“无论阶级是皇帝还是百姓,妻子和丈夫共享平等之名,而妾则是在特定时间内只能和丈夫在一起的女人。”

根据各种例子和原因,虽然古代在某些情况下允许纳妾,但一夫一妻制仍然是理想的。而且,从重视身份和名望的宗法制度来看,不是一夫多妻制,如果严格划分的话,应该属于一夫一妻制。因为妾的地位是妻子完全无法比拟的,所以很卑微。既然两者差别很大,说一夫多妻就不合理了。因此,这应该解释为:一夫多妻,然而,这足以说明一夫一妻制是婚姻的基本原则。

汉代规范一夫一妻制后,对后世影响深远,主导了中国的婚姻模式。上述禁止重婚、禁止妻妾迁移、妻子以外的妇女归妾等规范,都巩固了一夫一妻制。

宋代的法律也是如此,而理学家更强调家庭伦理和婚姻规范,夫妻之道是人伦之本。明清两代,与前代并无二致,既反对重婚,又禁止妻子乱序。《大明会典》第163卷明确记载了违法者的处罚方法:“有老婆就娶老婆,还会坚持90,就离婚。四十岁以上没有孩子的只能娶小妾。违者,四十。”

此外,“平妻”一词是指明清商人娶的在外打工时有妻子的女子,即与正妻共存的妻子。虽然她被称为“妻子”,但她仍然不符合礼仪,在明清法律中仍然属于“妾”的地位。乾隆年间,清廷实行“两手抓”的法律。虽然说在叔伯们没有孩子的时候,允许独子娶“平妻”,但他也继承了两套房子的继承人,而所生的孩子则各自拥有自己的房子。然而,在民国初期,用双手结婚的人在法律上仍然被视为“妃子”。

妾只是少数

根据学者的研究,大多数人认为一夫多妻制在传统中国是存在的,但实际上应该归为一夫一妻制。但是,根据文献记载,真正有纳妾的人只有极少数。妾的人主要是那些社会地位高的人,换句话说,地位阶级越高,纳妾的人就会越多。所以纳妾的人数自然是最多的,其次才是有钱人,布衣中的平民很少有纳妾的机会。因此,纳妾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被视为权贵的特权。

但是,纳妾稀缺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纳妾的成本不是普通人能够承受的;第二,法律对纳妾有一些限制。

《大明会典》不仅规定了婚姻的各个方面都要遵守法律规则:“事后选择婚姻是有命令的。选择婚期。禁止结婚。妾有限。”同时在《大明会典卷五十七》中明确指出,娶嫔妃和应娶嫔妃的数量都要经过礼部的审理:“宫中选择娶嫔妃时,必须事先奏定。在他的剧中,大明几岁,有没有儿子,有没有娶过几个小妾,都是礼部查出来的,应该结婚的案例有多少。只有当党的调查和写作是真实的,他才能选择结婚。打赏滥收,听礼部。

但在万历十年间,已经约定了各级皇室大臣可以娶的嫔妃数量,如“嫔妃为臣,嫔妃为一次,十以上”,以及“嫔妃为臣,郡王”。长子和将军有三个小妾。"

虽然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但难免执法不严,地理位置偏远的地方比靠近国家核心的地区更加宽松和多样化。但是,一般来说,纳妾在普通人中并不流行。

一个五口之家已经是两千年前的旧事了

大家一直认为中国古代的传统家庭属于大家族结构,但如果我们看看历史学家梁和杜的研究资料,就会发现并非如此。

由于中国历代都有户口统计的文献记载,历史学家梁根据元初至清朝时期西汉留下的71份可靠资料推算,中国户口总数平均应为4.95;历史学家杜根据后人得到的50个数据推算,中国的户口总数平均应该是5个。这两位学者不仅有相似的统计数据,而且符合“五口之家”的理论。

进入民国后,家族仍然保持着五口之家的规模,大部分都表现出它在家族中横行的情况。从一个五口之家的规模来看,足以证明绝大多数中国家庭自古以来就是一夫一妻制。也就是说,在中国传统婚姻中,一夫一妻制绝对是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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