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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监狱 沙洋监狱的发展历程

导语:沙洋监狱的发展历程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整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1952年8月13日,湖北省国营沙洋农场正式成立,决定沙洋农场对内称为“湖北省劳动改造纪律纵队”,对外称为“湖北省国营沙洋农场”1953年春,公安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命令,宣布沙洋农场和沙洋机械农场合并,原沙洋机械农场更名为沙洋农

沙洋监狱的发展历程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整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1952年8月13日,湖北省国营沙洋农场正式成立,决定沙洋农场对内称为“湖北省劳动改造纪律纵队”,对外称为“湖北省国营沙洋农场”

1953年春,公安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命令,宣布沙洋农场和沙洋机械农场合并,原沙洋机械农场更名为沙洋农场第九机械分公司。

周是总场主任,黄鸿儒是总场政委,王嘉善是总场副主任,袁兴民是总场副政委。

1953年3月,湖北省政府抽调有关部门负责人成立沙洋农场建设委员会,由程坦任主任,张体学、陈益新、夏侯氏任副主任。

5月,李先念下令创办沙洋国营农场医院,定名为“湖北沙洋国营农场医院”。

8月,省委批准成立中共沙洋农场委员会。

1955年,湖北省公安厅劳改处迁至沙洋,与沙洋农场总办合署办公。

1956年5月30日,湖北省公安厅决定撤销沙洋农场总农场,在沙洋设立省劳动改造局办公室。

1956年9月19日,省委决定撤销沙洋农场办公室,成立湖北省沙洋农场委员会和沙洋农场管理委员会。

1957年10月,时任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的王到沙洋视察工作。听了马树年同志的汇报后,指示“沙洋农场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成立农场管理局,要成立组织”。

1957年12月21日,省委决定撤销沙洋农场管理委员会,成立湖北省沙洋农场管理委员会和沙洋农场管理局,决定将时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的刘同志调任沙洋农场管理局。担任党委书记、主任

1958年1月4日,省委决定沙洋农场从1月起由荆州特办统一领导,相关业务由省公安厅、财政厅联合研究下发。

1960年1月,省委确定沙洋镇为直辖市。省委决定沙洋农场由荆州市委和沙洋市委双重领导。

1960年3月,国务院批准荆门县沙洋镇与沙洋农场管理局合并,设立直辖市。沙洋县农业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刘同志任沙洋市委第一书记、荆州区委委员

1963年,沙洋农业管理局划归湖北省公安厅领导。

1966年9月,为打破“四旧”,建立“四新”,沙洋农业管理局下属以罗汉寺、马良、芜湖、周吉、庙子湖、范家台、黄土坡命名的农场分别改为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农场以示”,

1967年3月至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8245部队湖北省沙洋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1968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沙洋农场军事管理小组和湖北省沙洋农场军事管理小组委员会成立

1969年12月,五个农场被撤销,黄土坡和范家台的部分土地被移交并交付建立“五·七”干校

1971年12月,湖北省革命委员会以鄂政法44号文件,将沙洋农场管理局定为区级单位。

1973年撤销军政,1974年1月恢复沙洋农场管理局。

1979年12月,湖北省沙洋农场第四次党代会召开,这是文革后的第一次党代会。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刘书记、马淑年副书记、王关根副书记、副书记、段志英副书记等新一届党委,成立了湖北省沙洋农场管理委员会。

1980年5月,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书记、潘副书记、江

1981年2月21日,湖北省劳动改造局通报,为逐步建立劳动教育管理体制,决定将沙洋一农场改为沙洋劳教所,从1981年1月1日起,生产、财务由省劳动改造局直接领导。

后来省劳动教养局成立,劳动教养工作正式脱离监狱管理。

1981年8月,公安部在北京召开“八大劳动”会议。这次会议确定了新时期劳动改革的任务,提出了加强和改革劳动改革的措施,首次提出了办“新学校”的要求;决定劳改干警应当穿警服,享受公安民警一样的岗位津贴;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不再留在外地,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实行的刑满释放人员留在外地就业政策将结束。

1982年2月,沙洋一农场改为沙洋劳动教养管理所,由省劳动教养委员会和沙洋农场管理局双重领导

1982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释放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下党政军全部在押人员的决定》。当年11月底,沙洋农场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28人予以宽大释放,给予其公民权,并帮助其重新安置生活。在留在工作岗位的人中,有4281人符合要求,获得了工作调动证明并得到了安置。

至此,沙洋农场改造历史反革命罪犯的任务全部结束

1983年5月,中央发布《关于加强和改革公安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决定将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的管理由公安部转交给司法部。

沙洋农场管理局及其所属单位由省公安厅移交司法厅领导。

1983年7月,沙洋农场管理局由省公安厅划归省司法厅。

1983年8月,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沙洋农业管理局领导班子进行调整,马淑年任党委书记,方干成任局长。

1984年8月,时任湖北省委书记关光福来到沙洋调研,对沙洋农业管理局的管理体制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沙洋农业管理局的职能作用,明确指出“沙洋农业管理局要定位为副科级机构”。

1985年1月,省政府以鄂政函8号文件批准沙洋农场管理局为副部级

1987年,沙洋一农场由省劳动教养局直接领导,沙洋农场的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工作正式分开。

1987年3月和1991年6月,沙洋农业管理局党委和沙洋农业管理局分别被中共湖北省委、司法部授予“党风建设先进集体”和“廉洁奉公先进单位”。

1993年3月,时任司法部劳动改造局局长的王亲自参加了沙洋农场劳动改造民警的第一次授牌仪式

1995年7月28日,在时任局党委书记尹作斌的主持下,“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命名揭牌仪式隆重举行

1999年,沙洋水产养殖场并入范家台监狱,杨集监狱并入雄王台监狱;2001年,汉江监狱、平湖监狱分别合并为长林监狱、韩进监狱;2001年,七宝山监狱并入马良监狱;2002年,关帝监狱并入范家台监狱;2004年,刘嘉湘监狱并入光华监狱。

从改革开放到监狱体制改革,沙洋监狱局沿袭了起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监狱管理体制。

除了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总医院、电力局、商务局、供销部门、农业科研院所、局属中学外,沙洋监狱局还多次建设中小学、派出所、监狱医院。

这一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一定的优势,对监狱工作的起步和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2004年1月,以“全员保障、监企分离、收支分离、规范运行”为目标的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在沙洋全面启动。

经湖北省司法厅监狱局批准,湖北楚原集团有限公司沙洋办事处于6月2日正式成立。

2004年底,沙洋监狱局基本实现了监企分离、监社分离、收支分离。

监狱办学校全部取消,学生全部集中在一中;原负责监狱、财政、物资的13个派出所与监狱脱钩,划分调整整合为6个派出所,由直属局公安局管理;原隶属于该局的湖北省沙洋区人民检察院转设为荆门市沙洋区人民检察院,成为省人民检察院派出院。

2007年,沙洋平湖监狱正式成立,整合了9个地方单位。

2009年12月,根据精神,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成立,是省司法厅管理的行政机构,挂着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的牌子

2011年3月,沙洋光华监狱成功迁入新建设施一流中心。2011年底,沙洋庙子湖监狱成功搬迁至仙桃市、沙洋陈家山监狱、范家台监狱、肖家湖监狱、雄王台监狱等单位。功能配套工程建设基本完成,沙洋张虎园监狱、河花环监狱罪犯分流工作顺利完成。沙洋长林监狱,

到2012年底,沙洋监狱局下属的所有监狱都可以进行集中拘留。多点、长队、广覆盖、分散关押的总体情况得到根本改善,监狱面貌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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