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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东京特捜刑事 日本著名五大未解悬案有哪些 日本七大悬案是什么

导语:日本着名五大未破悬案之一:3亿日元被劫1、运钞车雨中被劫案件在半年前就已经埋下伏笔。1968年的4月到8月,东京都多摩市农协,连续9次接到要挟信及电话,不是要挟现金,就是预告放火。到12月6日,邻近的国分寺市三菱银行支店店

日本着名五大未破悬案之一:3亿日元被劫

1、运钞车雨中被劫

案件在半年前就已经埋下伏笔。

1968年的4月到8月,东京都多摩市农协,连续9次接到要挟信及电话,不是要挟现金,就是预告放火。到12月6日,邻近的国分寺市三菱银行支店店长也接到要挟信,内容是要求次日下午5时前,派女性职员带300万日元到指定地点,不然就炸掉支店长的家。50名警探事先埋伏在指定地点,但是犯罪嫌疑人并没有现身。

事发现场和被害人房子

另有一个大的争议,嫌疑人是如何进入宫泽家的?

最普遍的说法认为嫌疑人是从2楼的浴室窗口爬进去的。因为浴室下面的草丛有被人践踏过的痕迹。这种说法如果成立,下面的推理也就顺理成章:

犯罪嫌疑人从浴室进入宫泽家之后,首先到2楼的孩子卧室,在那里勒死了宫泽礼,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孩子卧室的把手及室内没有留有血迹这一点。

这时在楼下的宫泽干夫可能听到2楼有声响,于是上楼,结果与嫌疑人在楼梯相遇。

嫌疑人于是在楼梯上袭击干夫,血迹留在楼梯间,而干夫倒在了一楼楼梯口。这时凶手的刀口因用力过度产生了缺口。

凶手继续跑到3楼的卧室,在那里残暴地袭击了泰子母女后,发现刀口残缺,于是跑到厨房换了宫泽家的刀。回来时发现泰子母女已倒在2楼浴室门口,泰子正用卫生纸给女儿止血。于是凶手用宫泽家的刀,无情地在那里杀害了母女两人。

凶手在宫泽干夫脸上盖上抽屉,在泰子脸上盖上衣服。这时,凶手把宫泽家的柜子、抽屉的门全都打开,似乎在里面寻找某样东西。包括泰子的教科书及各种广告,均被嫌疑人带到浴室,一边翻阅,一边将它们撕碎丢进浴缸。宫泽的钱包也被扔进浴缸,里面的日元被嫌疑人拿走。

嫌疑人还在厨房用毛巾为自己止血,在厕所大便。在31日上午10点5分上网后,拔掉电源,从浴室窗口逃走。

5、另一种可能

目前警方的调查,建立在浴室窗口入侵并相信一切在现场看到的证据的基础上。然而,看过柯南系列或一些日本的经典密室杀人案的人都知道,密室杀人因为没有第三者在场,凶手往往可以从容布置,事先把虚假证据放置于现场,从而将警方破案的方向朝错误方向引导。

一个杀人凶手,长时间待在凶案现场,完全无视被自己杀害的四条人命,也不顾隔壁的亲人随时有可能光顾,这样的凶手不是变态扭曲,就是胆大包天。这便是现场留给警察的最直接印象。

而另一方面,这也可能恰恰就是此案侦破中的致命误区。如果病态的现场是有意布置的呢?凶手有什么必要茫无目的地在宫泽家上两次网?特别是上午10点还去上网!犯了命案,首先应该想到逃跑才是。

不妨大胆推断,如果上网只是凶手为了假造自己31日凌晨1点到31日上午10点待在宫泽家的假象,如果现场的一切,比如喝光的两瓶麦茶、大便、丢在浴缸的资料,都是为了证明凶手长时间待在宫泽家,那么,有什么必要呢?只有一个,就是凶手那时不能待在现场!那么,那段时间凶手去哪里了?会不会是需要制造不在现场的证明?如果这么考虑,那么警察调查的方向就完全错了,那些现场的证据,就应该全部抛弃了。

如果是这样,那么,此次的犯罪,就不是突发、变态、猎奇犯罪,而是准备周到的高智商犯罪!

6、废除杀人案件的公诉时效

按照日本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随着时间的流逝,证据流失或产生变形损坏等,有可能影响到审判的公正性,同时所犯罪行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也开始变小或消失,因此在犯罪行为结束后,经过一定期间,就不能再起诉犯罪嫌疑人,即公诉时效到期。公诉时效一旦成立,警察也就失去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权力(即便嫌疑人自首或警方发现新的证据)。

公诉时效因罪行的轻重,也不一样。例如对死刑犯的公诉时效,2004年前为15年,后改为25年。

2009年2月8日,惨案发生后9年多,被害者宫泽干夫的父亲宫泽良行出任由其他案件被害者家属组成的“宙之会”会长,提出在日本彻底废除杀人案件的公诉时效。2010年3月,日本国会决议废除因杀人、抢盗导致死刑的公诉时效。

2012年9月,宫泽干夫的父亲宫泽良行去世,其妻子宫泽节子接任“宙之会”会长,时年81岁。她对记者说:案件没有进展,他到那边,只能无言对着死去的人。他一定很为难吧?

日本着名八大未破悬案之三:真假夜间金库

1、日本村

在叙述这个案件前,要先介绍一下日本人自己对日本的看法。

日本人喜欢把日本称为“村”。所谓的日本村,字面理解,就是日本小,且四面环海,无异于一个村庄。

深层次探究,则是强调日本人之间的血缘联系,他们之间的相互信任且相亲相爱的关系。就好像日本人真的就是一个姓,就是一个村庄的人一样。这也是日本人“万世一系”,都是天皇子孙的思想来源。

根植于这种相互信赖的“村”理念,在很多方面,日本对于犯罪,基本属于不设防。特别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还没有大量外国人涌入日本,日本社会处于一个比较单纯、封闭的结构。路不拾遗,出不闭户,基本是那时日本的现实写照。

2、夜间金库

夜间金库,是日本银行的一种特殊服务业务。

日本夜间金库

日本银行业跟中国一样,属于垄断行业。因为垄断,日本银行业的服务时间特别短,柜台每天下午3点关闭,礼拜六、日则全天不开门;ATM机,则无论工作日、休息日,到傍晚6点便会关闭。顾客既存不了钱,也取不到钱,非常的不便。特别是那些休息日及晚上需要营业的饮食店及夜店,店主的销售款存不了银行,又不愿意把大量的钱款留在店内。这时,他们的选择就只有银行的收费夜间金库,简称夜间金库。

夜间金库是一种跟ATM机差不多大小的机器。

休息日及夜晚营业的饮食店及其他消费行业的店铺,可以与银行签合约,月交一定的合约金,从银行领取带钥匙的存钱包及账本。每天晚上营业结束后,店铺可以把销售现金装入存钱包并上锁,然后用从银行领取的钥匙打开夜间金库,把存钱包投入进去。到下一个银行营业日,银行会整理夜间金库里的存钱包,再根据合约,把存钱包里的现金存入客户账户。

这就是夜间金库的运转模式。

3、布局

话说1973年,在日本大阪,有某个或几个日本人想从夜间金库弄点钱来花,于是想到了造个假夜间金库的点子。

设想:如果银行边上有那么一个假的夜间金库,轻信的人们又不断地往里面放钱,而自己就在远处守候,等投入的钱差不多时,再找机会上前取走钱款,这是一个多么保险、轻松的捞钱法子。就算被发现,也有足够的时间离开现场。

于是,犯罪现场被选在了大阪梅田的三和银行北支店。那里正好位于大阪站的旁边,是个繁华热闹的地方,有足够的店铺需要把钱存入夜间金库。银行夜间金库在大门的左边,而另一边的专用出口,其大小与夜间金库相当,正好放置假的金库。只要把假金库做成与出口大小一样,再把金库安装在出口内,一般人应该不会去怀疑金库的真假。

要让别人把钱投入假金库,假金库的外表就要有一定的可信性。

嫌疑人在用板子做成的假金库外层,加上一层不锈钢板,再用铝合金做成外围框条,用来加重金属的厚重感。下面则贴有海绵,底部用聚氨酯材料做成地板,为的是当钱袋投入进来时,接近真正夜间金库的音响效果。

在假金库里面,嫌疑人还配置了一盏水银灯。这样,即使在夜间也有微弱的灯光,增加了可信度。这个假金库还做成了折叠式,为的是方便携带逃跑。

之后就是锁的问题。

按说,利用夜间金库的店主们手里都有银行配发的钥匙,是与夜间金库配套的,而嫌疑人不可能有相同的锁可以装在假夜间金库上。但他却想到了替换的点子,即在假金库上贴上告示,上写:“不需要开锁,请直接投入。投入后,请将右边把手按到底,会有记录卡出来。请把记录卡带回。三和银行。”为此,还在假金库内装上橡皮筋、线及一个把手,做成一个一按把手、就有一张记录卡出来的机关。其周到、真实程度,让使用者不会有丝毫疑问。

接着,是时间的选择。嫌疑人把实施日期选在2月25日礼拜天。那天正好是发工资的第二天,属于一个月里餐饮消费最多的一天,各店铺的收入肯定也少不了———这种只能一次性使用的犯罪点子,最好能多捞点。另外,周六、周日银行休息,这样,被银行发现假金库的时间可以大大推后。

经过这么周密的考虑及运作,剩下的就是执行了。

4、执行

2月25日周天晚8时40分左右,又是一个设想:

犯罪嫌疑人来到了现场,在有人陆续往真的夜间金库投放存钱包后,他终于找到空子来到金库前,把铁片插入金库钥匙眼,致使金库开不了锁,然后挂上一张事前准备好的告示,上面写着:“各位顾客,因为锁坏打不开投入口,请使用专用出口处的暂用金库。三和银行。”

接下来,犯罪嫌疑人转到专用出口,在那里放置了假的金库。前后大概用了不到5分钟。之后嫌疑人离开,在远处观望等待,只等鱼儿上钩。

不久就有人拿着存钱包来到银行,那人看到真夜间金库的告示后,转到假夜间金库来,投入存钱包,按下把手,拿了记录卡就走了。

成功了!不远处的嫌疑人一定得意非凡。

接着又来了一个“傻子”,没有任何怀疑就往假金库投入了存钱包。接着又一个、又一个,就像有无穷的金钱一样。有人甚至想象这时的犯罪嫌疑人没准还得意地拿出烟来,满足地吸上几口,一边神往着成功后的轰动,以及给自己带来的金钱利益。

往假金库里投钱的人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嫌疑人大口地吸着烟,不时看看旁边准备好的另一张告示、及一会儿要穿的假工作服。告示上写着“因金库已经修好,本暂用金库不再使用”。他正准备瞅准时机,把告示张贴到假金库,等不再有人来投入存钱包时,再找机会把假金库连同里面的现金运走。

5、意外

然而,这时嫌疑人却开始变得不安了。为什么呢?

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已经20多分钟了,存钱的人就没有间断的意思,已有将近四五十人把现金包存入了假金库。如果再往里面塞,钱包就要满出来,自己的计划眼看就要泡汤!

怎么办?抽着的烟变得苦涩起来。不难想象,此时的画面就像卓别林电影里主角找工作的场面———嫌疑人拿着告示一次次想要跑到假金库去张贴,却总有人跑在了他的前面!他知道,自己是绝对不能暴露在他人面前的。

担心慢慢变成了绝望,因为存入的钱已经太多,假金库是承受不了那么多钱的。这时躲在不远处的嫌疑人,一定都能感觉到假金库正在变形。

9时10分左右,嫌疑人也一定看到,一位年轻人拿着存钱包来到假金库面前,他往里面塞了几次钱包,可都塞不进去,于是低下头去,看到了已经满出的存钱包。这时,那位年轻人招手叫来了保安。

至此,嫌疑人知道自己的计划失败了。他匆匆离开现场,连假工作服及那张告示也不要了。

事实上,在那短短的30分钟里,一共有68位顾客来存包,总金额高达2500万日元。而最后那位年轻顾客,也不是看出了机器的破绽,他只是认为机器出了故障才叫了保安的。

犯罪嫌疑人千算万算,就是没有算到自己的计划会这么成功,成功到“钱多得装不下了”的程度。

6、抄袭与被抄袭

这个案件,其犯罪结构也是事前通过某种布局,使当事者消除警惕心,把金钱轻易地交给了犯罪嫌疑人。因为与《3亿元事件》的犯罪结构类似,与发生在1968年的“3亿元抢劫事件”有相通之处,所以往往被同时提起。

两起未破案件都是利用人们对犯罪的薄弱防范意识,从轻信这点下手。即在案发前就做好一个巧妙的前期工作,使受害者自动走入其布局好的圈套。“3亿元事件”里,犯罪嫌疑人是事先暗中造势,故意多次扬言不给钱就要炸银行分行行长的家,致使银行暗中把这些威胁信息告知内部人员。正是这种误区,造成了现金押送人员对白摩托车警官的轻信,对其“现金车被装了炸弹”深信不疑,于是没有多想,就把现金车交给了嫌疑人,从而造成日本有史以来最大金额的抢劫犯罪案件。

1973年的这起假金库案件,其本质结构上抄袭了“3亿元事件”,但其巧妙性,甚至超越了“3亿元事件”———案发时自己都不需要出现在犯罪现场。这点至关紧要,犯罪嫌疑人就像给自己上了一个保险。

最重要的一点,此案件也触动到日本人心里那根敏感的信赖神经,所以并没有太多负面报道。日本人甚至自豪地发现:原来我们是那么的互相信任,我们的日本是如此的太平无事,以至于谁都不会、也不用去费心提防身边的潜在危险。案件成为他们茶余饭后的闲谈聊资。

7年后的1980年,时效成立,警方不再调查此案,只有一些媒体及电视节目,时不时拿此案来调剂一下他们的演播内容。

然而,此案作为一种几近完美的犯罪结构,一直是其后各类犯罪研究者必提案件之一。

案件被曝光后,在日本各地,模仿犯罪就开始不断出现,而上当受骗者总是不绝于后。更有甚者,静冈县的一位低级模仿者,只是放个纸盒子在金库旁,上面写着:“金库坏了,钱可以放在纸箱里。”就这样,还是有位加油站的站长,把20多万日元的现金放进了纸盒。等他发觉到不对头,回到金库旁时,纸箱里的钱早被躲在一边的嫌疑人拿走了。

看来在日本,只要金库本身继续存在,围绕金库“花样百出”的骗钱行为,也就不会终结。

日本着名五大未破悬案之四:陷入“罗生门”的智障人被害案

1、两名智障生在学园内被杀害

1974年3月17日4时30分左右,在日本兵库县西宫市甲山山脚下的智障设施区,即甲山福祉中心甲山学园,当时12岁的女子园生沟畑光子突然失踪。正当园内职员四处找寻时,19日晚8时左右,男子园生藤原悟接着不见了。

当晚,在园内的净水槽里,两人的尸体被发现。尸检的结果,推断出光子在17日死亡,悟则是在19日的晚饭后2到3小时内死亡的。

当时的学园里,中、轻度智障者47人住在青叶寮,重度智障者32人住在若叶寮。年龄从6岁到24岁不等。他们从兵库县各地来此接受生活指导及教育。老师则从当地的中、小学派遣到学园内来教课。

事发地点的净水槽周围,有时是园生的游玩场所。警察一开始怀疑可能是智障儿引发的事故,然而,从净水槽的铁盖重达17公斤、犯罪后铁盖被盖上等事实推断,警方否认了智障儿引发事故的可能。警方认为,智障儿不可能犯这种需要完善后事的“智能”罪。同时,因为学园是封闭式的,所以警方最后判断为“内部的、成人的犯罪”。

警方在学园内成立临时审讯室,对职员、园生进行突击询问。询问的主要内容为犯罪时间段是否有不在场证明。在询问中,警察一再强调了“犯罪嫌疑人就在你们中间”这个观点。

4月4日,女子园生A说,看见山田悦子老师带走了藤原悟。

2、保育员山田悦子的供述

4月7日,警方以推藤原悟进水槽进行杀害为由,对学园的保育员山田悦子进行逮捕。逮捕的理由如下:

第一,山田17日、19日都在学园内,并且事发当时没有不在场的证明。

第二,在发现遗体之前,山田就对其他职员说“光子应该是死了”。在葬礼时,山田又痛哭失态,追着灵柩跑。以至于有记者私下表示她像是在“假哭”、“不自然”、“怪”。

第三,据说平时山田在教训园生时,会打开水槽盖子,威胁说“不听话的话,就把你丢进去”之类的话。有关这条证言,山田自己完全不承认。

第四,则是山田的日记。山田在事件后这么记述:因为我的不注意,才发生这种事情,我对不起那两人。

第五,则是园生A的证言,即看见“山田悦子老师带走了藤原悟”。

最后还有,询问期间对全体女性进行了生理期调查。警方认为女性生理期间情绪波动大,行为不可预测———事后,人权团体指责这种调查涉及隐私,侵害人权。

在逮捕山田后,警方每天对她进行10小时的审讯。在审讯中,警方说:如果你没有做,就拿出证明来,拿不出来的话就是你干的;拿得出来,立刻放了你。

4月17日,在逮捕10天后,山田坦白“是我干的”。

山田悦子的供述中记载:“今晚我说实话。杀害光子和悟的是我。”“现在想说出实情,是因为想到光子和悟,他们在冰冷的水槽里,经历了怎样的苦痛,怎样的恐惧。与他们经历的苦痛相比,我的苦痛根本不算什么。”

回到拘留所后,她用丝袜自杀未遂。其后翻供,一直否认自己犯罪。

4月18日,搜查本部发布山田的供述。

之后媒体立刻进行了报道,有关“与后母关系不和,经历黯淡的青春期”、“因为男女关系问题,有抑郁症”、“以前就对园生进行过恐吓”等文字充斥纸面。

4月28日,神户地方检察院尼崎支部,宣布有保留释放山田的通告。

3、第二次被捕

山田悦子被释放回到家中,看到同事保管好的写给她的信件,里面写着“杀人犯,去死”、“我要杀掉像你这样的女人”、“不要以为释放了,就装出一副平静的嘴脸”等中伤言辞。

三个月之后,山田与学园员工一起,以“侵害人权”为由,起诉国家及兵库县。要求在全国3大报社刊登谢罪声明,支付600万日元的赔偿金。

不久,两名被害园生的家属则起诉甲山福祉中心,以管理不善导致死亡,带来精神伤害为由,要求3367万日元的安慰金。在裁判中,甲山学园则以“孩子死了,家长不用再操心,所以要求赔偿是不对的”为托词,拒绝支付。结果导致支持智障的人权团体静坐示威,学园最后被判支付1133万日元。

11月22日,法院开庭审理山田等对国家的诉讼。一年后,神户地方检察院尼崎支部以起诉条件不充分为由,宣布对山田不起诉。

1975年10月,死者藤原悟家属向检察审查会提出不服申请。日本的检察审查会,是一个判断不起诉是否合理的独立机构。从选举人名单中随机抽选11名作为审查员,不进行公开审查,只公布审查结果。

时间又过去小一年。1976年初,在山田起诉国家裁判的第九回口头辩论中,甲山学园园长荒木洁、职员多田证实,在两名园生死亡时间段里,山田与他们在一起谈话。

而另一方面,日本检察审查会应死者家属要求,达成“对山田不起诉为不合适”的判断,提出应对山田进行再次审查的要求。

因此,神户地方检察院又开始对山田进行再调查。这次调查延续了一年多的时间。

1978年2月,由于得到其他5名园生“看到山田从寮里带走死去的两人”的证言,神户地方检察院再次逮捕了山田,并以“伪证罪”逮捕了为山田作证的园长荒木洁及职员多田。

逮捕期间,山田悦子一直保持着沉默。

4、迟到的智障生证词

山田悦子第二次被逮捕时,正值日本作家清水一行以此案为原型的小说《搜查一科长》发行。他从搜查方着眼,力证山田等人有罪。虽然山田及她的支援团体一再抗议,但该小说最终还是出版发行。

一个月后,神户地方检察院以杀人罪起诉山田。之后神户地方法院第一次公开审理了山田杀人案。

日月交替,时光匆匆来到了1980年。由于日元上涨,日本迎来地产、股票等大幅增值的泡沫经济时代。日本资金开始席卷全球,四周收购资产。

这一年,甲山学园某女子园生说,我们几个人在净水槽旁边玩,一起用力,把铁盖子移到了一边,我拉了光子一下,她掉落到水槽里。我们又把盖子盖住了。当时山田老师并不在场。

为此,神户地方法院仅非公开审理甲山学园园生的证言,就达20多次。

而在公开的审理中,关于保育员山田悦子“坦白书”的强迫性、智障儿证言的信用度两点,成为争论的焦点。

1981年7月,甲山学园废校。

1985年4月,神户地方检察院对山田悦子提出求刑13年。

5、三次被判无罪

1985年10月17日,神户地方法院以“被告人坦白书不完整、过于抽象、不可信赖”为由,宣判山田悦子无罪。这是第一次宣布无罪。

之后,神户地方检察院则提出“审判不充分,误认事实,不服”的请求。

1987年11月,神户地方法院又宣布为山田作证的甲山学园园长荒木洁无罪。神户地方检察院同样不服上诉。

1988年10月,大阪高等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不久后撤销一审对山田悦子的无罪判决,要求神户地方法院重审此案。山田的第一次无罪判决也被撤回。

而山田律师团则以“审讯阶段被告人的坦白书是在没有自由保障的情况下完成,高等法院错误地评价了证据”为由,要求最高法院对高等法院的判定做出裁决。最高法院则以“没有违背宪法及判例”为由,维持大阪高等法院判决。

1993年初,大阪高等法院又宣布对园长荒木洁的无罪判决无效,撤回到神户地方法院重审。2月份,神户地方法院开始了对山田案的重审工作。这次重审主要围绕大阪高等法院指出的以下几点进行审理———甲山学园园生的证言过迟出现,当初是否存在职员的威胁、隐蔽行为;园生供述山田“带走被害者”时的询问场景;山田的不在场证据是否可靠;在山田衣服上发现被害者衣服纤维的可靠性。

1998年3月24日,神户地方法院在完成重审后,宣布山田悦子及荒木洁无罪。这是第二次无罪判决。

随即,神户地方检察院再次提出不服上诉。1999年初,大阪高等法院开始审理上诉。

三次被判无罪

不久后,大阪高等法院判定地方检察院提出的甲山学园园生录音证言无效,并再次宣布检察院提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高等法院的理由是,证据多为间接证据及园生的证言,不能认为被告有罪;被告犯罪动机及坦白书的证言不可信等。

10月8日,检方因为找不到更多的证据,放弃向最高法院上诉权利。山田第三次被判无罪。

与此同时,甲山学园园长荒木洁及职员多田,也同样经历了三次被判无罪的曲折岁月。

6、斗士,还是罪犯?

从事件发生到无罪判决,时光过去了25年,而裁判花费21年。当年22岁的山田悦子,也已年近半百。

2000年3月,山田以没有意义为由,放弃对国家的诉讼。2001年2月,神户地方法院赔偿山田2090万日元,作为裁判费用及拘留的补偿。

早在1985年,第一次被判无罪的山田悦子就以人权侵害为由,向大阪地方法院起诉作家清水一行及出版商,要求谢罪及赔偿金共计2200万日元。在经历两次判决及不服上诉后,大阪地方法院以及最高法院判定作家清水一行的《搜查一科长》涉嫌侵犯山田名誉,支付山田悦子176万日元的赔偿。

真相是只有一个的。但是倒影在我们每个人心里的图像,却变成了千千万万不同的版本。甚至有时,有罪变成无罪,无罪变为有罪。

山田悦子如果真的无罪,那她是人权组织祭出的一位勇敢的斗士,挑战了当时的警方、检察院、法院三大国家权力,以及把她当成罪犯报道的媒体;如果她是有罪的,那么,她背后的支援团体,则面临是以意识形态为重,还是以事实为重的决策问责。

无论如何,消失在水槽里的两个生命,已经永远不可能回来。

在此案中,真相,不是用来大白于天下的,而是被永远地秘藏在了众多关联者的心里。

日本着名五大未破悬案之五:新宿歌舞伎町情人旅馆系列杀人案

1、上京,奔向东京

在上世纪80年代,日本东京吸引着全日本的年轻人,他们纷纷跑到东京都去谋生,城市无限巨大化。所谓“上京”,便是指到东京去谋发展,特别是年轻人。这词和我们当下的“北漂”一词有一比。城市的巨大化及人口的增多带来巨量的工作机会,反过来又更加促使人口大量流向东京等大都市,以至于产生了日本地方人口“过疏化”问题。

这些选择“上京”的年轻人,一个明显的共性就是他们在这个都市基本上没有家人或熟人,可谓举目无亲。在这种状态下,他们往往更容易成为犯罪行为的牺牲品。而一旦成为牺牲品,谁来为他们出头?谁来推动警察机构的持续调查?几乎没有。没有人来保护这些外来者,他们是这座都市里的孤独灵魂。

而在上世纪80年代的同期,东京都的国际化也开始加速。而“外国人”———日本人称之为gaijin———除了举目无亲外,还有语言不通、风俗文化不通的障碍。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他们也更容易成为犯罪的牺牲品。

东京的上野公园,是中东人聚集的地方。他们在那里交换生活情报,互通有无;而这里最有名的,是贩卖假电话卡。外国人到了日本,不可避免地需要与家乡亲人联系。在上世纪80年代,电话是除了信件外惟一的联系渠道,日本的国际电话费贵得吓人,所以不少外国人都选择在上野公园一带购买假电话卡。价格只相当于正式电话卡的十分之一。

欧美人则更多聚集在六本木。六本木那边是使馆区,更多的是新潮酒吧、迪厅。相应的,毒品的买卖也就盛行。

中国人则在新宿池袋一带,那里繁华与野蛮并存。这里最富有特色的,当属新宿区的歌舞伎町。那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多国籍区域,也是一个法律的盲区,可谓大东京犯罪缩影之地。

同时,那里也是日本人或东京都政府追求城市多样性的一种“有意为之”吧。

从新宿站东口出来往北,经过一小片饮食区,来到靖国大道的那一边,就是歌舞伎町。那里,聚集着大量的性风俗店、地下赌场、保龄球场、餐饮店、影院、牛郎店,是真正的不夜城,世界第一的欢乐街,是香港与北京、上海无法与之相比的魅惑之都。也是非法与合法的混合体。

经过这些喧嚣的区域再往北,环境突然变得诡秘起来,氛围安静却隐含骚动,这便到了情人旅馆区域。那里聚集着一片情人旅馆,旅馆门口亮着一盏盏暧昧的灯光,看不清人的面孔,看不清车牌号。再往北,是韩国人聚集的大久保一带。

后面提到的这一系列案件,就是发生在这片情人旅馆区的连续杀人事件。

2出逃的主妇

1981年3月19日,女子A与一名男子住进这里的一家情人旅馆。之后男子便先一步离开了旅馆。第二天早上10时,随着退房时间的逼近,员工没有发现留下的女子有出来退房的迹象,于是打内线电话催促,结果无人接听。员工觉得奇怪,于是进入房间查看,发现女子A已被掐死在屋内。

警察从死者名片推断女子为夜店工作者,年龄33岁。但是后来在对其住处进行调查后发现,女子用的是假名,实际年龄45岁,是日本埼玉县的一名主妇。

女子A出生于神户市,中学毕业后在当地一家公司任职,22岁时,和很多年轻人一样,选择了上京这条道路。

到东京后,她在夜总会认识了一名已婚男子,之后与这名男子同居。其后男子与原配离婚,并与女子A生下一名儿子。男子本来在汽车公司工作,两人结婚后转职做地产经纪,但是收入却大幅减少。女子A于是再次回到夜总会工作。其后,她的丈夫因为哮喘病卧病在家,儿子也体质虚弱多病,她不堪重压,抛下丈夫及儿子,选择人间蒸发。这是她被杀之前6年的事情。

被抛下的丈夫在“寻找离家出走的人”电视栏目里,发出希望妻子回来的声音,之后不多久便病故了。第二年,被女子娘家领养的儿子,也因先天性心脏病不治身亡。

女子A在被杀害前一年的6月,即1980年6月回到神户娘家时,得知丈夫及儿子的死讯。警察无法复原当时女子A的心情是怎样的,只是听说她像是被召唤了一样,立刻又回到了东京。

再次离家出走的女子A混迹于涉谷及新宿夜店,打工糊口。据夜店的同僚证言,当女子A在夜店里找不到合适的消费对象时,就会在大久保公园站街拉客。

事发当日凌晨1时10分左右,女子A与一名男子一起进了情人旅馆,房间号为401。早上7时,男子首先出了旅馆,女子的尸体3小时后被发现。警方推测,年过40岁的中年妇女,失去了家庭,为了生活,不得不出卖自己的肉体。

警察在其死后对其住处进行了搜查。在天花板及衣服箱子里,发现了记有丈夫及儿子忌日的字条。在其保险箱里,发现她保存着的丈夫的领带夹及儿子的照片,以及1000万日元的定期存款。有人猜测,这或许是她之前为了给老公、孩子治病,一点一点积攒下来的医疗费。

无名的女子

同年4月25日发生了第二起女子被杀事件。那天晚9时,女子B与一名男子住进另一家情人旅馆。晚10时,男子没有付款先离开旅馆。旅馆员工觉得不妥,进入房间,发现身穿浴衣的女子被丝袜勒死在床上。

女子年龄20岁左右,她的遗留物只有耳环、烟及打火机,其他衣服等物品都被犯罪嫌疑人带走。此后警察将受害人的画像张贴到日本全国,希望能找到认识她的人,却没有任何结果。她就像从未在这世上存在过。

通过解剖,女子的肺很干净,警察推测女子才刚刚从地方“上京”。也有可能是从国外来到日本东京谋生的外国女性。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年轻生命,她最后走到歌舞伎町这里,生命,也停留在了这里。

很多年后,一名电视主持人揭开一个骨灰壶的盖子,指着里面说,这里面,就是那位无名无姓的可怜女子。人们不知她从何处来,不知她是否有亲人长辈,这世上是否有人还在找寻她、记挂她。

3、寻梦少女

第三起女子被杀事件,发生在6月14日。傍晚6点半,女子C与一名工薪族模样的男子住进一家情人旅馆。1小时后,男子没有付款先离开。意识到不妥的旅馆员工进入房间后,发现一名女子全裸躺在地上,脖子上勒着丝袜。这名女子当时处于昏迷状态,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警察在事发房间内找到一本《飞向纽约的朝子》的书,是从日本埼玉县川口市图书馆借出的。

经调查,女子C为埼玉县一名17岁的工厂员工,父母为一般职员,家里还有一位8岁的弟弟。C在中学时喜欢读书写文章,还常常参加文艺活动,成绩属于上游。

进入高中后,这名文艺少女开始有了变化,她染头发,化妆,并与一帮暴走族混在一起,曾因在新宿的迪斯科喝酒、吸毒被警方逮捕。高中一年级的下半学期,因为偷盗被抓,同时也被学校开除。虽然是个问题少女,但警察在调查中也听说她是个性格直爽的人,还一心想做个明星。

那天下午,少女C是与未婚夫一起度过的。其未婚夫也在高中一年级时中途退学,当时在加油站工作。虽然两人年龄还小,但双方父母都打算让他们完婚。那天,他们一起打台球,下午4点半,少女说要回家,于是两人在埼玉县蕨市的地铁前分手。

在新宿的情人旅馆发现少女的尸体,是在两人分手后的晚上7点多,死因系被掐死。少女手脚被绳子捆绑,脖子上绕着丝袜。通过尸检,发现少女血液中含有少量毒品,胃检查出200毫升的咖啡。警察推测少女是在咖啡店与男子见面后去的情人旅馆。

C下午与男朋友约会时,两人之间并没有发生吵架等不和事情,她为何在几小时后与其他男子进入情人旅馆?是早有安排还是偶尔邂逅?谁也不知道。

少女曾经说过,她遇到了一位圈内的人物,说不定,自己就要成为娱乐圈里的人了。

4、侥幸的幸存者

这一年的最后一起新宿歌舞伎町情人旅馆女子被杀案,终止在6月27日。当晚11时左右,女子D在一家情人旅馆内遭到同伴男子的暴力袭击。男子企图勒死女子,女子激烈抵抗后,男子抢夺了她钱包内的钱财,仓皇逃离。

女子D30岁,在一家夜总会工作。那天,她在游戏房一个人瞎逛消磨时间时,一名男子上来与其搭讪,随后将其引诱到情人旅馆。据女子D回忆,男子为一名身高1米6左右的工薪族模样的人。这与之前女子C被杀案中的目击者证言相近。

连续4回发生同样的凶杀案件,报刊开始大幅报道事件的经过。身份未明的第二名女子的画像也由此通过电视画面向日本全国发布。媒体也开始讨论家长的责任、离家出走到东京谋生的人们的境遇、为什么家人不愿出来认领遗体等问题。

然而,4名女子的死很快就被媒体遗忘。侦探专案组也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被大幅缩减人员。

1996年,当时效到期时,与其他未解决事件不同的是,本事件基本上已没有媒体拿出来报道。在很多人眼里,这只是几名风尘女子自找的,不值得同情,不值得报道。

 

(节选于《人民公安》杂志《战后日本十大未破案件》系列,作者:浜尚亮、哈马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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