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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解密:秦桧“莫须有”一语究竟是何含义

导语:岳飞之死是一个由来已久的冤案,但加在他身上的“莫须有”三个字的含义却成了千古之谜。《宋史岳飞传》:“狱必同,韩世忠不公,是真。费子云和张不为人知,但他们的事件是没有必要的。石忠曰:何不三言报效天下?”众所周知,爱国明星岳飞是忠诚的。作为岳飞的罪行,这种“莫须有”自然

岳飞之死是一个由来已久的冤案,但加在他身上的“莫须有”三个字的含义却成了千古之谜。

《宋史岳飞传》:“狱必同,韩世忠不公,是真。费子云和张不为人知,但他们的事件是没有必要的。石忠曰:何不三言报效天下?”众所周知,爱国明星岳飞是忠诚的。作为岳飞的罪行,这种“莫须有”自然成了后世所受不公的代名词。然而,关于这三个词的真正含义,有许多争议,也有许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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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1:也许有

这是目前主流观点,词源持此观点。可能有,有投机成分,含糊不清,对一个高官采取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自然不能接受,凸显出岳飞的委屈。但是这个解释有一个很大的问题。首先:岳飞有罪,罪很明确。当时,奸臣万贻琦奉秦桧之命陷害岳飞。主要罪名有:“飞天又说“你和毛都30岁建节”“圣旨不救淮西罪”“使谎报警报动朝廷”,不必含糊;其次,这个答案不符合秦桧的身份。秦桧是首相,学识渊博。对于这样的大案来说,是出于他的精心设计,所以回答问题自然如洪流一般,不可能显得那么仓促。

解释2:肯定有

这种解释认为“非必要”一词是“必须有”的误称,指这种观点的人有:许薛倩、毕渊、朱彝尊等。,以《中兴纪事本末》为旁证。但这种解释也有些牵强,因为宋代很多书中都出现了“不必要”二字,有些书中的“必须有”可能是版本上的差异;同时,“必须有”的回答完全不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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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三:莫,肯定有

在《归思存稿》中,俞认为“多余”一词应重新读作:莫,须有”“莫”的意思是的犹豫,“必须有”的意思是必须有世忠把话截了,拼在一起,背黑锅。“这个解释纯属猜测,缺乏相应的证据。

解释4:不是有吗?

这是近年来的新观点。学者李敖认为“徐默”是宋朝的口语,意思是“你没有吗”。的确,在现存的宋代书籍资料中,根据作者的阅读,至少可以找到几十个在对话中使用“徐默”的例子,如《曾公路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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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布问:“如果你不评判陛下,那就等着是有罪还是无罪。”

惠宗回答说:不要内疚?

曾布的回答:这是神圣的意思,但是牧师什么都敢说……如果你诋毁了神的佛法,那么这些行为将会存在,那么你能是无辜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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