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侵吞亲哥哥的家产 弟弟侵吞亲哥哥的家产 知县是怎么结局这案子的
当一个县长的兄弟盗用他兄弟的财产时,他是如何结案的?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整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清朝嘉庆以前,在当时湖广总督的统治下,发生了一件相当棘手的怪事。
张虹,江西赣州人,在汉口经商多年,赚了不少钱。他在家乡买了几年的房子。经营了几年,他家越来越有钱。
60岁生日后,张虹觉得身体状况不如以前,决定回赣州老家养老,以免常年奔波劳累。
张虹有个哥哥叫张蜜,在家乡赣州读书,是个学者。虽然他的日常生活依赖于他哥哥张虹的供给,但他是居心不良的。他利用房产合同在自己手里的机会,辛苦赚了哥哥多年辛苦赚来的产业。
结果,回到家乡的张虹突然遇到了麻烦,想去政府控告他哥哥侵吞财富,但他拿不出任何证据,这很令人难过。
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张虹不得不用很少的钱回到汉口做生意。然而几年下来,他勉强能维持生计,生意也不如从前。张虹又气又难过,整天唉声叹气。
嘉庆十年,张虹听说当时的湖广总督善于破案,多次提出民事申诉,于是写了一纸诉状,前往总督衙门控告弟弟。
接到报告后,百灵非常重视,亲自询问张虹,知道他的父亲和祖父都很穷,去世时没有留下任何遗产。我弟弟张蜜那时刚满20岁,多年来他依靠张虹的支持和帮助长大成人。
了解了这些情况后,百灵已经掌握了案件的大致起因。他打破常规,下达指令后没有逐层发放表格纸。而是马上交给江夏知县,请他审理此案。
由于这是跨省起诉的案件,被告人距离江西较远,江夏县很难传案实地走访。耽搁了好几天,还是没有事情做。
无奈之下,江夏知县只好请巡抚破案。
百灵长脸看着江夏知府,笑道:“不难。你发现抢劫,把被告张蜜列为车主,你就不能传唤他?”
江夏知县突然意识到,他立即按照省长教他的方式签发了一份详细的公文。百灵以湖广总督的名义,把公文送给江西巡抚,要求他立即派人逮捕张弥,送到湖北受审。
没多久,张弥被送过来,百灵亲自审问。
他一见张弥,便厉声呵斥他说:“作为一个读书人,你应该遵守著名的宗教,遵守礼仪。没想到,你竟然敢为江阳贼充当师傅,这样你就可以买很多房子,让你的家人发财。你的犯罪情节真是可恨。现在国家法律很难容忍,一定要严惩!”然后,百灵逼着张蜜赶紧告白。
此时的张弥已经吓得魂不附体,只想过自己的生活,于是他对天发誓,他名下的财产其实是他哥哥张虹的生意赚来的,与自己无关,他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为小偷藏赃物的事情。
趁热打铁,让他承认侵吞哥哥财产的事实,然后把张虹传到这个案子里。两人对峙审问后,一切水落石出。
百令院作出裁决,下令免去张弥书生的功名,并施以鞭刑。张虹仍然掌管着他的财产,张虹把他的部分生活费给了张弥,并警告张弥不要随意干预。
张幂低头认罪,表示服从判决,于是此跨省案成功结案,大家无异议。
人们评论说,案件涉及两个省,案情复杂,来来回回了很多年。但百灵巧妙地设置了一个方案,只说了几句简短的话,就让被告乖乖认罪,实在令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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