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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之下 省之下 府之上 清朝承上启下的「 ”道”到底是不是行政区划

导语:省之下,政府之上,“道”在清代是否是承上启下的行政区划?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整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明清之后,中国的行政区划大体就是三级:「 ”省——府——县”,通常一个人在报自己籍贯的时候会说「 ”某某省某某府某某县”;而科举放榜的时候,往往连府这一级也省略不说,直接说「 ”某某省某某县”。 但是,对清朝行政区划略有了解的人会发现其实还有这么一种的行政区划,它很特殊,你说它是单独的一个

省之下,政府之上,“道”在清代是否是承上启下的行政区划?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整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明清之后,中国的行政区划大体就是三级:「 ”省——府——县”,通常一个人在报自己籍贯的时候会说「 ”某某省某某府某某县”;而科举放榜的时候,往往连府这一级也省略不说,直接说「 ”某某省某某县”。 但是,对清朝行政区划略有了解的人会发现其实还有这么一种的行政区划,它很特殊,你说它是单独的一个级别吧,有些牵强;但你说它不是行政区划呢,它又是有相关的规章制度的,而且,布政使司、府、县大概可以对应现在的省、地级市、县;但这个行政区划目前在中国已经消失了,这个行政区划就是「 ”道”! 道,熟悉中国行政区划史的朋友知道,这是中国唐朝的一级行政区,但后来已经逐渐消失了,不过朝鲜半岛至今仍然使用「 ”道制”,此外日本也还残留了唯一一个道——北海道,但在中国已经没有「 ”道”这个级别的行政区划了。 朝鲜八道图 那么清代的「 ”道制”到底是什么类型的建制呢? 首先说一个大概的定义吧,这个「 ”道”在省之下,在府之上,那这么说,清代的行政区划应该是「 ”省——道——府——县”四级了?虽然也有人这么说,比如《内政年鉴》就把清朝的道与省、府、县相提并论,称之为四级地方行政机构,但通常还是不认为「 ”道”是正式的一级行政区划。 其实,「 ”道”不是正式的建制区划,而是一种省级政府往下的派出机构,但是,古代和现代不一样,现代你派出机构再派回去很简单,但古代的交通是非常不便的,这派出机构往往就在一个地方常驻很久,往往就会由虚到实,结果成为一个「 ”准行政区”,其实「 ”行省”一开始就是这样的,元代的行省其实说白了就是中央政府往地方派的派出机构,结果久了就由虚到实,成了行政区划。 所以啊,明清时期的行政区划,如果你愿意,可以称呼为3.5级,3是省府县,这0.5呢?就是道。 山东苏北的分道情况 那「 ”道”到底是怎么分的,又有什么作用呢? 因为是派出机构,所以清代前期道制比较混乱,但经过调整,到乾隆朝时,其规制基本固定下来,各省通常是设置3-6个道道,安徽只分了两个道),以江西省为例吧,清代江西十三府加一个直隶州一共分为南抚建、瑞袁临、广饶九南、吉南赣宁四个道。 明清的道和唐朝的道没有关系,明代的「 ”道”通常是就特定事物派官员督办,设置和裁撤都相当灵活,并不太正式;然而清代的道制就逐渐往「 ”正式行政区”类型靠拢了,当然,清前期和明代也是一样,但经过不断调整,基本完成了从临时性派遣机构到固定职能机构的转变,成为一种特殊的,承上启下的「 ”准行政建制”。 清代的道制是直接承接明代的,明代布政使司、按察使司派出的差官称「 ”道员”,这一名目在清代也保留下来。道员的统辖区域被称为「 ”道”,介于省与府之间,一开始有分巡道、分守道、粮储道、盐法道、兵备道等名目。刚刚说了,清初的道并不是行政区,道员亦无品级。乾隆以后,定道员秩品为正四品,分巡道、分守道的职权也渐趋一致。有的道下甚至直接领县,越来越像行政区划的样子了。 清代汉地行政区划体系 那「 ”道员”的职能是干嘛呢? 它既然有着行政区划的特点,那自然要干类似行政长官干的事儿,自雍乾以后渐趋固定后,各府、直隶州、直隶厅之上设道管辖,道员巡视所属地方,在辖区内的各府县,道员均有稽察、督率之责,即「 ”帅其所属而廉察其政治”,考察属官、稽查钱粮、清理词讼、驿站管理、督征关税,到了鸦片战争后期,甚至洋务外交都需要道员插手…… 不过,从中我们也能觉察到,这个道和一般的行政区划还是有一定的区别,道员和知县,知府等亲民官也不是很一样,其虽然有了地方行政层级所应有的条件,也有了相当地地方事务管辖权,但「 ”道”仍然有着浓厚的派出监察机构的色彩,道员通常不是坐镇某地,指挥官员办事儿;而是四处巡查,看看自己属地的官员事情办得到底怎么样,没办好的自己去督办。 有些地缘上相对孤立的地方会出现很怪的情况,比如台湾道,台湾本来是福建省的一个道,但中法战争后台湾建省,然而台湾道没被废除,这就很诡异了,本来计划是把台湾分为两个道的,但还没来得及,就被割让给日本。 而且,虽然清中期后,道已经有了作为地方一个级别行政层级的特征,但道的专业性仍然没有消除,除了守巡道外,清代中后期,专业道的设置体制己相对固定,部分以前设专业道员管辖的事务,或另设专官,或改由其他职官或地方守巡道管理,但粮、盐、驿、河等几类事务仍保留了专业道机构,当然,这些管理专业事务的道和类似行政区划的道也一样,同样是「 ”承上启下”,这些「 ”粮、盐、驿、河”重要事务,从省到府县自然是也有专门的官员负责管辖的,「 ”道员”仍然是起一个承接的作用。 一直到清末,各省添设巡警、劝业两道,保留部分专业道,裁撤守巡道。这相当于取消了介于省下府上的守巡道,恢复原来的省、府、县三级。所保留的专业道,也不再涉及地方行政事务管理,这是使道往省属专业职官的方向发展。 民国建立后,一开始「 ”废府存县”将全国行政区划弄成了省县两级,但后来发现这不适应国情,所以在省下设「 ”道”为次级行政区划,甚至曾计划「 ”废省置道”,将全国划分为九十多个道,一直到民国十七年北伐成功,国民政府废除「 ”道”的编制,各省改设行政督察区,「 ”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行政督察区的行政管理机构。专署行政长官称为「 ”行政督察专员”,简称「 ”行署专员”。 自此,「 ”道制”在中国便成为了历史。 参考资料: 《明清以降道制演变》——周勇进 《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周振鹤 《清代地方道制研究》——周勇进 作者: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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