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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召共和 新浪历史文史沙龙第一期:宋教仁遇刺与民初民主政治1913:一个走向破碎的共和国

导语:编者按:在宋遇刺100周年之际,由新浪历史频道、北京大学法律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1913年宋遇刺与民初政治”主题研讨活动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拉开帷幕。活动分为主题论坛和观众提问两部分。、卢建德、池、张永乐、等五位当代法政史学界

编者按:

在宋遇刺100周年之际,由新浪历史频道、北京大学法律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1913年宋遇刺与民初政治”主题研讨活动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拉开帷幕。活动分为主题论坛和观众提问两部分。、卢建德、池、张永乐、等五位当代法政史学界最具影响力的学者齐聚一堂,畅谈《一人:1913年3月宋遇刺案》《一人:1913年宋遇刺案对政治的影响》《一国: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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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3月20日晚10时45分,沪宁火车站的枪声粉碎了新生的民国。随着国民党代主席宋的逝世,民国的政治前景陷入一片混乱和黑暗。民国初年如火如荼的议会政治和政党活动,以沉默告终。

在此之前,新生的民国似乎充满了希望。这种希望意味着政治局势有望改善,各派各势力都对其寄予厚望。

1912年底,各地大选如火如荼,国共两党为争取选票而角力。双方之间,为了赢得议会选举,战术已经用尽。最终,更具地方实力的国民党部门赢得了大选。在国会以压倒性优势获胜。年仅30岁的国民党代主席宋立即从湖南到上海发表演讲,阐明自己的政治纲领,并多次表达组阁的野心。

根据1912年修订的临时宪法,中华民国实行共和制。共和,愿为“赵周共和国”,流放为君主,臣下治理。在几十年的政治浪潮中,大量西方政治思想从日本译介过来,给旧词赋予了新的政治内涵。在这里,“共和国”指的是西方语言“共和国”。它的实际含义是“民主国家”,与“君主制”相对应。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深远的意义,那就是中华民国的共和制度是由“民主程序”决定的。与共和政府相对应,根据临时宪法的规定,责任内阁制度在中央政府的组织中实行。

按照这种政治结构,民国初期政治的最高主权所有者是临时议会。负责任的内阁由议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政党组成,或者由团结小党派的占主导地位的政党组成。

理论上讲,在民国初期的政治结构中,国家元首实际上只是象征性的最高领导人。也就是说,袁世凯-北洋一公司在1912年赢得了总统职位,但仍然被“临时宪法”制造的牢笼所规范。

如果尘埃落定。国民党在1913年的国会选举中大获全胜,必然会获得组阁权。从1912年到1913年通过南北妥协建立共和国,完成了第一次议会选举,从而实行了负责任的内阁制度。一年多来,共和国成立的故事似乎结束了。

然而,随后的故事表明,1913年中华民国的宪政状况并没有稳步推进。相反,它在1912年迅速脱离了政治妥协的轨道,暗杀、政治纷争、内战、解散议会和单边宪政被绑在同一个逻辑链条上。各国的希望迅速消失。

1913年的第一次政治危机是由宋遇刺引发的。表面上看,这是一起暴力犯罪案件。然而,随着宋案主谋应奎成与国务秘书洪述祖密电的公布,案情变得扑朔迷离,直接牵涉到赵秉钧总理和袁世凯总统。以黄兴为代表的国民党法学院试图通过常规法律手段解决宋案,但赵炳军拒绝出席上海的听证会。随后,一般的法律手段都无法审理此案。宋案进入了死胡同。时至今日,宋案的主谋究竟是谁,仍在不断被讨论和论证。但问题更重要的一面在于,宋案爆发后,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导致国民党与北洋派的裂痕不断扩大。1912年,中国最强大的两个政治派别通过妥协与合作完成了三个内阁的组建,经受住了各种政治危机。然而,在宋案中,两派空的合作被极大地撕裂,双方的对立意见不断增长。

继宋案之后,1913年又发生了一起大借款案。这一案件的关键原因仍然与临时宪法中确立的议会主权有关。为了解决辛亥革命后的财政短缺,袁世凯政府绕过议会,单方面向四国银行借钱。事件被泄露后,国会中的一批中国民主党势力极为不满。借款是政府解决当前局势的最后手段,但另一个问题是,绕过议会本身借款是违宪的。

宋案无法用法律手段解决,违宪政府无法审查,国共北洋当局陷入僵局。从深远的历史角度来看,1913年的共和方向仍然是1911年的政治权力分配。宪法框架不仅是权力配置的手段,也是一定程度上协调权力配置的有效手段。但当各方力量在这种妥协框架下无法达成共识时,如何解决问题?在宪政框架内,争端无法解决,所以只有超越宪政框架的战争才能解决问题。把责任推到第一和第二政党领导人的个人冲动上来解释并不容易。

1913年7月,第二次革命爆发;九月,国民党战败,二次革命失败;10月,袁世凯当选为正式大总统。11月,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1914年1月10日,袁世凯宣布解散国民议会,遣返议员。2月28日,袁世凯下令解散省议会。

对于1911年底准备夺权的革命派和立宪派来说,1913年宋案爆发的政治对抗是一次巨大的失败。1911年辛亥革命末期大败后,临时宪法被搁置,政党政治不再可能,内阁制度回归总统制,议会被解散。以袁世凯为中心的军政集团,摆平了脆弱无力的反对派,最终摆脱了被法制包裹的共和外衣。帝制,年底了,似乎不远了。正如1913年3月,记者海明在对宋案的预测性评论中指出:

宋先生之死,各派都有一个危险点,应该不是不知道,而是共和与专制的问题。过去,各方都有冲突。然而,由于政治观点的不同,那些对临时政府有攻击和保护之分的人被误认为专制是内部强制力的差异。然而,这种误解的根源在于,记者们为了谨慎的国家事务,敢于断言非独裁迷信。今天,肆无忌惮的人会毫不犹豫地揭露他们强奸致死的宋先生,宋先生会牺牲自己来揭露虚假的共和取向。那一天政党的错误识别者终于可以觉醒了?

国民党员海明一直持有比较激进的政治观点。但在对宋案的评论中指出,自民国初年以来,各方热衷维护的共和政治已经式微,“伪共和的非内部强制力才是真正的专制”。宋遇刺引发的政治辩论中,最重要的论点是将民初的共和制度和政党政治视为破产的政治实践。

与北洋集团同构,失败的革命党人在1914年走上了拙劣模仿前者的道路。孙中山组建了中国革命党,不再以五权宪法为中心,而是将革命分为军政、政治纪律和宪政三个时期。孙中山“带领新老同志”寻求第三次革命,并“以武力削苛,先灭后建,而施方云令”。在孙看来,非常时期的革命,走宪政之路遏制北洋集团,是与虎谋皮,必须以“武力”有效。为了使革命组织更加有效,中国革命党在章程中强调“总理有全权组织总部,作为革命军的来源”,“总部的部长和工作人员由总理任命”,“每个入党的人都必须牺牲自己的生命、自由和权利,以使革命成功,并宣誓和永远遵守”。党的领导人孙文是独裁的,后来几次解释革命的基本原则:我,三民主义,五国宪法,也可以叫“孙文革命”。所以,服从我就是服从我所提倡的革命。服从我的革命自然就是服从我。

革命党内的另一位巨头黄兴,对孙中山的革命道路颇为不满,曾嘲讽其为“民治,崇袁之举”。

1913年底,一个军政集团破笼而出,另一个竞争对手开始模仿其拙劣的步态。由于恶性的政治竞争,很明显竞争对手只能同质化。共和国的议会政治原则被双方抛在了后面。虽然一个军政集团认为枪掌握政权,但另一个弱小的对手只认为枪掌握政权。

一百年前的1913年,似乎足以改变近代中国,完成新共和国,但就在这一年,一切积极的力量都被历史抛了出去,中国历史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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