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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的税收机构是怎样的?税课司局又是什么?

导语:本文介绍了明清时期的税收制度,指出明朝初年的税收政策相对宽松,同时详细介绍了税务机构的组成和职能。文章还提到了清朝在税收制度上的改革。

很多人不了解明清时期的税务机关,所以会和边肖一起享受。

今天,世界各国政府都有涉税机构,不仅规模庞大,官员众多,而且有广泛的权力监督税收工作的完成。那么,中国明清时期的税收制度是怎样的呢?

以朱茂·朱元璋为首的统治集团建立明朝后,新政府需要大量税收来巩固其统治。但与此同时,这些在蚱蜢中崛起的君王和王子,对人民的疾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底层人民的生活状况也有了清晰的认识。明朝初年,统治者也经历了灭元之战,深知被战争蹂躏的社会经济急需恢复和进一步发展,所以采取了较为宽松的税收政策,其税收额度也相对宽松。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明政府设立了宣传部和税务部来征收城市税。

明初北京的税务机关是宣传部,主要负责向商人、屠夫和市场征收杂税,位于首都。政府、州、县为综合部门,后改综合部门为税局。明朝时,每个省有13个负责税务的官方部门。在每个官方部门下,有四个部门,即人民部门、政府部门、财政部门和仓库部门。其中,财务部是工商税务的主管机构,下设税务部门。每个税务部门都有一个税簿,“记录商人的名字、要征税的货物和税单的号码”。明代各级政权中都存在税务局。在政府一级设立的税务机构称为税务局,而县级称为税务局。他们合并成一个“税务部门”。

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设在京城的宣传部和一般设在当地的税务部门,在性质和职能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因为地域不同,所以称呼不同。后来两者混称“税务部门”。税务部门的所有税收都应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天下非王地”的说法,从“王地”获得的一切收益,自然应该归国家和天子所有。但在财政体制的实际运行中,税务部门的税收很大一部分是由地方政府、州、县控制使用的。

清朝继承了明朝的许多制度,在税收机构上保留了明朝政府的许多机构,并在明朝赋税泛滥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由于其封建政府的性质没有改变,最终会被现代政府专门机构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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