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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缅战争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发生的 明缅战争简介

导语:明缅战争,又称明缅战争,是明朝万历年间明朝与缅甸在“西南边疆”的战争。背景明太祖洪武十四年,朱元璋派大将木瑛攻打云南,打败蒙古残部后,将木瑛命名为贵州官镇。同时,明朝廷在云南周边的西部和南部有六个宣威

明缅战争,又称明缅战争,是明朝万历年间明朝与缅甸在“西南边疆”的战争。

背景

明太祖洪武十四年,朱元璋派大将木瑛攻打云南,打败蒙古残部后,将木瑛命名为贵州官镇。同时,明朝廷在云南周边的西部和南部有六个宣威师,分别是蒙阳宣威师、木邦宣威师、缅甸宣威师伊洛瓦底江的中游,以今天的缅甸曼德勒为中心),800宣威师,车里宣威师和老宣威师。

明朝平定云南后,从洪武到郑桐,采取各种措施甚至战争手段,粉碎了割据势力陆川造成的边疆危机,使西南边疆的疆域大大扩大。在鼎盛时期,明朝的疆域几乎覆盖了今天的整个缅甸,传统的边境管理体制已经不能满足这一时期边境管制的需要。为了适应新形势下西南边疆的社会发展,明朝在西南边疆逐步建立了一套“内边”和“外边”分级管理的行政体系,深刻影响了西南边疆的发展和疆域的形成。

明代西南边疆行政区“内”与“外”的区分

明代编纂的《国志》、《云南志》完整地记录了洪武至天启时期云南的社会状况,无论是《玉环志》、《大明易通志》、《景泰云南图经》、《郑德云南志》、《万历云南志》、《天启云南志》等。,反映出明代云南的行政建制分两类记载,表现为明代西南

现存最早的明代云南通志《景泰云南图经志》记载了云南布政司的行政编制:“直隶府、周舟、范思二十九,外夷府、周舟、范思十七。”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云南布政司归“直隶州、州、署”和“外夷州、州、署”管辖?什么是“外星人”?如书中所述,景泰六年,云南政区的建立是这样的:①云南布政司调任直隶府、州、署。②云南省政府、澄江政府、曲靖政府、寻甸政府、武定政府、临安政府、广西政府、广南政府、沅江政府、镇远政府、马龙达郎店龙官司、楚雄政府、姚安政府、京东政府、顺宁政府、永宁政府、澜沧卫军民指挥公司、北胜州、柘乐店龙官司、大理政府云南省政府、州及衙门部。③木邦、缅甸、蒙阳、大甸、老挝、孟定府、甘雅傅玄、南甸傅玄、龙川傅玄、镇康州、完甸、大侯州、威远、芒市余一常

由于明代云南地处西南边疆的边陲,上述“外夷”与“直隶”对比的行政记录模式表明,西南边疆的行政制度具有“内”与“外”的区别。

《景泰·云南图经》记载的“直隶刺史”行政区为十二府、七府、三府、一州、二长官司,外夷衙门行政区为六府宣威部、二府、三傅玄部、四府益州、二府益隆官司。这说明直隶和外夷两个区划中,政府、府、署等多种形式的行政区划并存,所以行政区划的形式不是划分的依据。但从地理分布格局来看,两套政区最明显的区别是边疆地理状况:所谓的“直隶州、州、署”都是云南内陆地区,而“外夷衙门州、州、署”则位于云南直隶州、州、署的外围和边疆地区,从而形成直隶州、州、署为云南的“肚”和

景泰年间撰写的《万国志》中云南等地布政司所宣示的直隶行政区划,与直隶的府、州、署完全相同,本书中以“宇易”标记的十七个行政区划,也与景泰《云南志》中“外夷衙门”的行政区划完全一致。天顺年间重修《大伊名通志》,记载的云南政区表述与《通志》一致。是知道《玉环通志》和《大明艺通志》记载的云南行政区“宇易”的人,即景泰云南土井直书“外夷衙门”行政区。虽然几个记载中表述的词语不尽相同,但都清晰地反映了明初云南边疆行政区“内分外合”的特点。明代中期,云南又对《同治》进行了修订,即为周继峰撰写了郑德的《云南志》,周继峰对云南政治区域的描述分为“腹”和“外”两个系统,表明这种“内外分”在郑德时期仍在继续。直到明末,万历《云南通志》和天启《云南知止》的记载与以前的地方志大相径庭。如《地理》、《编制》、《赋税》、《海关》只记载了云南直隶政府、州、署布政司的情况,却专门设立了《记》记载云南以外的土司行政区

总的来说,从书中可以看出,从洪武末年到永乐初,明代云南的外围政区基本形成,主要设置在以下三个不同的区域:

一、元末明初陆川势力扩张所占据的地区。洪武时期,两次攻克陆川胜利后,为了瓦解陆川势力,将陆川占领的土地从陆川平绵宣威部分割出去。“蒙阳、木邦、孟定三府,镇远、渭源二州,甘崖、庐江、完店、大侯、柘乐五长官司”,初步形成于文健四年,镇远府设在原陆川军管区,渭源余一府是因陆川扩张而废弃渭源府的地方。永乐元年正月,分析了买彝在陆川和缅甸的漫长官司,越电在完店的漫长官司等。永乐四年设孟连长官司,旨在瓜分孟定府山麓的权力。永乐七年七月,因陆川扩张而废弃的镇康府土地,恢复为镇康余一府。经过一系列调整,永乐八年前后,形成了从陆川扩展区分析的“余一”外行政区,即孟定、孟根、镇康、完店、大侯、渭源。明朝经过几年的经营,“四川山麓之地可入境”。

第二,明朝平定云南后,新附地区设置为宣威署或军民宣威署。明朝“初定滇时,设宣威司、陆川二人,缅甸、老挝、八百里大典、木邦、蒙阳等都是宣威,皆为百种夷。七个宣威司盖西南夷,一路南下,汉唐则没有。”在西南边疆,“川脚下有一个叫缅甸的国家,车外有一个叫八百媳妇的国家,都是封闭的。”。永乐年间,“滇西南大沽拉、小姑拉等部落都来朝,命宣威使二、长讼五统一”。后来又命平绵、木邦、蒙阳、缅甸、800、车车、老挝、大沽拉、德玛萨、丁晴十玄维思。永乐以后,宣威大臣之间纷争不断,明朝已是大沽拉、迪玛萨等偏远政区鞭长莫及,基本失控。所以明朝中期以后能长期保持控制的是杨蒙、车车、木邦、老挝、缅甸,八百里大典的六位宣威大臣,也就是“六慰”。然而,德玛撒和丁晴仍然处于六大舒适演讲会的统治之下,这在理论上也是六大舒适演讲会的一部分。

第三,正统年间,对陆川三征后,在陆川老窝之地,即甘雅、南店、龙川,设置了三个傅玄师。到景泰年间,形成了稳定的西南边疆外政区体系,包括“车车、木邦、蒙阳、缅甸、八百甸、老挝六个军政宣传慰问所,孟定、孟根两府,南丹、甘雅、龙川三个宣传赈所,威远、完店、镇康、大侯四个。”简而言之,明代西南边疆以外的政治区的构成,通常称为“三宣六安”,还有第二朝廷、第四帝国、第二朝廷。当然,到了明末,由于政区的调整和安置,外政区的数量略有增加,但该地区仍处于云南直隶内政区的外缘,“内”和“外”圈的结构并未发生变化。

明代西南边疆“内”与“外”的区分不仅体现在行政区域的名称上,也是当时政治地理形势的直观表现。从当时地方志记载的云南关隘、交通、云南布政司的范围等记载来看,云南西南边疆的“内”与“外”区分明显,表现出明代对西南边疆管理和控制的差异。郑德的《云南志》记载,云南布政司李江说:“东至韦杰普安500里,西至金池军政司1630里,南至车宣威司2100里,北至无定州元谋县蒋易385里,东至广西思成府765里,东北至乌沙克达特桥630里,北至四川会川卫565里,西北至丽江府金菊府1380里。这个地区恰恰是明朝书上所谓的“云南直隶府、州、署布政司”的范围,即云南的腹区,其统治和政治形式与内地相同。在这个地区的外围是云南的“外夷衙门”政治区。郑德的《云南志》通过交通和关隘管制情况来描述:云南“南临沅江,有车覆盖,达八百里”;中国西南连接缅甸,位于南海;东南比安南好;永昌在西,祖川在荫。".它反映了云南外围政治区域的控制范畴,即明朝西南疆域所达到的区域。从地域格局分析,明代云南行政体系中“内”与“外”的划分,是中国历史疆域和政治地理格局发展中存在的“边地与内地的圈层关系”的体现。明代云南“内”“外”两套行政区划充分体现了西南边疆的内外圈关系,展现了西南边疆复杂的地缘政治格局,也是明代国土观指导下的西南边疆王朝疆域控制与管理的创新体系。

明代云南外围政区的军事控制

关于明代疆域行政区划的管理体制,顾城曾指出,明代疆域的行政区划形式不仅包括各省布政司管辖的府、州、县,还包括武将、使臣管辖的卫生院等行政区划形式。云南在政务之外,州县由布政司管辖。云南都司不仅有金牙军民指挥连、澜沧卫军民指挥连、腾冲军民指挥连等三个典型的军事行政单位,还有土司,这也是军事系统。周明确提出了“军控行政区”的概念,并指出许多朝代“在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行政区往往以军事管制或军事监护的形式用于统治和管理”。根据周的理论,等人专门考察了明代的军政、军政制度,也论述了云南的军政情况,但仍未超出顾城对云南军政三大军政指挥及使臣的考察范围。

但结合明代云南边境外行政区制度研究这一问题,不难看出,除了目前学术界主要关注的三大军政指挥使部门外,云南都司管辖的除都司卫所以外的地区和行政区更多,成为具有军事管制性质的政治区。《明史》、《地理志》记载了大量“迁滇杜诗”的行政区划。如《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元年月,“乐店、大侯、甘雅、完店、綦江五长官司,皆隶云南杜诗”;第三年七月,“孟根府成立,迁至云南杜诗”;第四年正月,“镇道和两个绥靖师相继成立,并转移到滇杜师”;四月,“立孟连之长官司...并移送云南都司”,并于10月“立长状告庄,移送云南都司”;第六年正月“设阚卜昌案,转云南都司”,四月“设宣瓦散金两长官司,转云南都司”;十二年九月,“设八寨长官司,隶云南都司”。永乐年间是明代西南边疆的高潮时期,外围政区广泛设置。新附地区均归云南杜诗管辖,成为军事控制的政治区。

同时,据《大明会典》:“洪武末年,宣威、傅玄、绥靖等官皆领兵,改为兵部。”明朝初期,所有有地方兵的土司都属于兵部。“兵部每四个师,而武宣掌除授之外,职位方掌军政,尤甚。武陟所在之处,五宅留守司,各司其职,建康站,三宣六慰。”“三宣六慰”是明朝在云南边境地区专门设立的一种典型的外政区形式,直属军部,表明这种外政区具有明显的军事控制性。

此外,在明代,云南“皇宫和国家”以外的政治区域曾一度转移到云南杜诗,如“永乐三年七月设孟根故宫,直隶杜诗”。“孟廉长官司,旧为川平缅部山麓,后为孟定府。永乐四年四月,直隶都司”,即孟定御府也是直隶在云南的都司。而且,皇家彝州地区一度属于云南都司,“畹町皇家彝州”,与此畹町长官司。永乐元年正月析;陆川地平,缅甸入定,直隶管事。三年四月,升州,直隶布政司。”。大侯钰彝州之前,是“大侯昌之讼,析永乐元年正月,地定于平勉,直隶都司”。宣德五年六月,明朝“变更云南金牙军民指挥,向云南都司提起四干崖诉讼”。由此可见,甘崖、大侯、畹町等余一国家曾隶属于云南杜诗,具有军事管理的特点。

明朝以军事管制的形式确立了西南边疆的范围和领土主权,其军事管制行政区与上述“外族蛮夷衙门”行政区基本重合。《大明会典》说:“云南人和外国人住在一起。国家之初,对内政府,对外宣传和安抚部门都有报道。”这不仅揭示了明代云南政区“内”与“外”的区别,而且指出了“宣威等部”作为外政区军事控制的性质和作用。明朝非常重视外围政治区在保护国家方面的作用。一方面,以“三宣六慰”为代表的外政治区位于云南边疆外环,形成西南边疆的“栅栏”守势。正统三征后,“三宣六慰”等对外政区在巩固和守卫疆域方面发挥了更为明显的作用。万历时期,云南巡抚周嘉谋认识到西南以外的政治区域是“全云南的屏障”,是“中国的屏障”,认为“应允许宣威官空缺”。因此,“州政府编制了宣威、傅玄、军官、绥靖等部门,确定了其边界和等级”。另一方面,为防微杜渐,明朝的“岁文怡吴李亮深入夷方,被称为伏夷。一个是考察明朝,打牢,一个是观察外族感情,回归礼仪,以此分开。所以伊这边虽然远,是一个巨大的考验,但是它的动、定调消耗可以是坐着造成的,就是有个小警察,随增定,不会大;翅膀弱,锄头强,从来不等它们闻。所以,彝族官员兢兢业业,小心翼翼,让他们的后代永远享受着失去生命的喜悦,彝族人民可以安于自己的事业,而中国人民却不遗余力地战斗和砍伐,这就是圣王人覆盖华夷的伟大原因。

由此可见,从洪武末年到正统时期,在构建云南外围政区体系的过程中,广泛开展了军事管制,最重要的作用是稳定了明朝的疆域。“天下之治,亦守于四夷”,明朝西南边疆有警察时,“必管疆域,非敬酒前”;“如果你有事,你就派士兵的信使去调一下。但是,你只能在三宣六慰中做到,离得远就达不到。”。明朝人在看待云南外政区在国家统一和领土稳定中的作用时,评论说:“滇南大势就是一例,而仓儿之东为唐坳,滕雍为门户,三玄、满漠为屏障。贵为篱笆者,说是贼外,家内,让为主人者享受最好的服务,从而聚敛姓氏,保住财货。"

明朝时,军队的“腾勇”和“三宣六慰”被视为护国的“屏障”。这些屏障可以用来保护入侵的“盗贼”和国家的“门前台阶”,确保屏障内平定的“滇中”腹区, 而明朝采取了与大陆完全一致的统治方式,即“立藩立”洪武十六年,明朝招募南方军队“分兵于大理之下、金池之下、临安之下、沅江之下”,在“云南诸县皆旧”的地方,仍设立府、州、县行政区,但“考虑到外族感情的反面,有公司不频繁往来,得不到要领”。 三楼是洪武十七年后派往使馆的车车、缅甸、巴白等最偏远地区。明朝只实现了“盐土献贡”,目的是为了带入明朝境内。

以上一、二层共同构成云南内边行政区;三线区是一个在统治方式上不按照内陆方式设置行政区划就完全实行羁绊统治的外部政治区。所谓“对于居住在异乡的人来说,赋役和法院诉讼都是委托的,只是编的量差,羁绊才是正义的”。云南“内”与“外”的划分,也成为明代直接管理与控制西南边疆的划分。

从明代云南历史地理文献中对边防拘留地区的记载可以清楚地看到,直隶政府、云南布政司的州县与内地的融合得到了加强,而外部政区却始终保留着边防拘留制度的特点。如万历《云南通志·几奥》中的“几奥”行政区,不包括直隶布政司署、州、署的土司,只包括景泰《云南图经》中的“外夷衙门”或《通志》中的“”行政区,其序为:“郭,说明万历《云南通志·几奥志》所含地区,只是西南边疆的外围政治区。因为地理偏僻,明朝统治它是有利于民众的,“用济哀之法,无拘无束,听其声教,所以礼乐官制与中国无异”。

汉唐以后,朝代只羁绊云南。然而,根据云南边境地区的地理位置特点、民族构成和社会发展状况,明朝统治者采取了分层分区的行政管理方式。因此,对于明代云南的统治方式,土司地区不能简单地作为羁绊地区。即使云南第二区“仍属地方政府管辖”,但这些地区并不受明朝的羁绊,因为其管辖的县行政区已设置为大理、永昌、临安、沅江等省,实行水土同步管理。明朝人只把最偏远的外政区作为羁绊。这一切都证明,明朝对云南的统治继承了元朝在西南民族地区的“解囚”政策。虽然拘留规则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保留,但拘留区被压缩到政治区之外最边缘的地方。明代,云南只有外围政区具有典型的羁绊特征。

明朝通过羁绊的手段将云南外政区确立为国家版图的一部分,维护了外政区对明朝的国家认同和领土依附,从而达到稳定西南边疆国家版图的目的。洪武时期,明太祖朱元璋在制定治理云南外政区的政策时,明确了国家疆域的概念,外政区的设置具有维护国家边疆的功能。史书上说:“从永昌开始,南濒大海,蛮夷皆长。这个王朝用武功锄梁、锄节,都是带头为正说服务。赵刚、赵露旧名改,宣威、傅玄新名。叶在银泰,陈在玉亭,版块章设在教工一方,而系里的纪律却在省里。”这说明从永昌到缅甸南部沿海的广大地区,是明朝以前当地各民族“互相生长”的地方,洪武时期云南平定时该地区加入,明朝根据该地区的特点实行克制统治。明朝对云南的外围政区实行羁绊统治,只要求他们改旧名“赵”为土司,接受国家授予的宣威、官职,“带头为正朔服务”,认同明朝的统治,使所辖地区成为“版本章都在官边”的国土。明朝对云南外政区治理的深刻意蕴是“直抵边疆”,即通过军事控制和羁绊统治,使云南外政区成为明朝的国家版图,同时羁绊土司担负起保卫国家、保卫边疆的重任,从而实现明朝西南疆域的扩张和稳定。

明朝对云南以外的政治地区实行了非常宽松的统治。在政治上,云南外政治区的内政管理比内政治区有更大的自主权。道统十二年八月,丁丑,英宗“钦羡云南军民车,而刀霸,而八百大典军民,征路萌,而老军民,举刀板,曰:‘汝等天下人,居南壁,忠于朝廷...你等一个显要位置,管一方,都是为了处理。因此,外政治区的土司拥有内政治区土司所没有的“治一党”特权,他的“治”得到更充分的统治;而云南内边行政区的土司,“混有刘官,专事盗贼,时有生育,抚各夷人”,其职权主要是“抚”下属土人,防贼。在经济上,云南的外政治区与内政治区不承担相同的税收。万历《云南通志集志》专门记载了外政区的税收和服务:

在车上,公司征收的金额是52两。靖安宣威使在车上。木棒的军民宣传慰问所征收1420白银。杨蒙·魏宣的特使征收了七百五十二两银子。缅甸宣传安慰部。八百大典宣威使者。老挝宣传安慰部。蒙米绥靖部。孟定富收的钱是六百二十。孟根府征金11626钱六分。南电傅玄公司征收120银。傅玄公司对甘雅征收的银量为120。龙川傅玄公司征收四百两银子。渭源州银量420。畹町州征收的银量为152。镇康州银量120。大侯州银量二百两。牛武长官司征四马,银折十二。芒市长的诉讼金额征收银一百两。八村长的官司。孟莲龙的诉讼金额征银二百两。和田长官司。茶山长官司。玛丽的长期诉讼。莫沙尔的长期诉讼。魏宣·施思。德玛尔的宣传和安慰部。

明代云南27个外行政区,只有15个土司负责“差送”,而“差送”的金额只有2000银子,而“差送”的金额只有2000银子。如果牛武的官司只有十一两银子,根本无法与正式行政区的税收负担相提并论,反映出明朝的云南是“在异乡,纳税服务和法院诉讼都要重视和衡量。”

纵观明代编纂的两部通志和四部通志对云南行政区划的记载,明代云南的行政建设有两套,一套是直隶政府、州和部在云南布政司的领导下,具有内、内地的特点;另一个是具有“外”边区特征的行政区。这种特别行政区模式形成和发展于明朝洪武末年至永乐年间,一直延续到明末。明朝对云南形成了两种管理模式,即内政区和外政区。但是,“内”和“外”都是明朝的疆域和疆域。所谓政区所在地和疆域所在地,是明朝国家疆域观的体现,体现了明朝西南疆域的特点。

云南在明代创建的外围政区符合行政区划和发展原则。国家根据政治和行政的需要,充分考虑内地与边疆的经济联系,以及明代西南边疆复杂的地理条件、民族分布、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地域差异、人口密度和国际地缘政治,因地制宜地控制西南边疆的外弧带。这种制度符合明朝统治集团在西南边疆的根本利益,达到了“外族统治与大陆统治大相径庭,非弟子靠它来安慰安全,实有资本控制”的行政效果。实质上,明朝在云南实行的是“内”“外”分区的行政区划体制,是边境行政管理模式下的“内”“外”政区的划分,同时对云南西南边陲弯曲外环的“外政区”实行军事管制和克制。

明代云南外围政区具有军事控制和军事克制两大特点。军事控制的本质在于“外抑匪,内固族”。明朝西南边疆可以在不派驻重兵的情况下,依靠外部政治区土司的“外部保护”形成围栏和屏障。其拘禁的性质并不是改变原有民族的社会结构,而是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设置官制,以维持外政区土司对明朝国家认同和疆域的依附,从而达到稳定明朝西南边疆国家疆域的目的。明代云南外围政区的建立及其特点,体现了明代疆域观在行政上的灵活性,长期保证了明代西南边疆的稳定,为中国近代民族疆域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础。

金红牌体系崩溃

由于嘉靖至万历年间,孙三忽视朝政,明廷腐败严重,穆邦和蒙密破缅,杀宣威芒吉,缅方状告朝方,但官员不报京,置之不理。他的儿子芒瑞跑了,藏在山洞里,他的头在我妈妈家被收养为亲生儿子。芒迪瑞,芒吉岁的儿子,自己起来收复父亲的故土,前途越来越强大,吞并了附近的部门。因为愤怒,没有挽回自己的困难,与四季发联手作案,自称西南金楼白象王。到了明神宗万历时,缅甸的东禹王朝变得强大起来,扩张到各处,吞并了今天的缅甸大部分地区。万历九年,缅甸王莽应龙去世,他的儿子莽英利继位。他继位后,继续用武力向北扩张。万历十一年正月,缅军攻占施甸,攻打顺宁、沾达,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明廷迅速派刘戈和邓子龙率领明军抵抗。在当地土司武装的配合下,明军在瑶关以南的攀枝花打败了缅甸军队,在攀枝花取得了巨大的胜利。明军追击胜利,邓子龙率军收复完店、耿马。刘著率军进军,占领龙川,俘虏了缅甸总理岳峰。岳峰投降后,缅甸军队面临崩溃的危险。明军一路收复曼莫、杨蒙、孟连,孟弥敬酒也宣布依附。阿瓦缅守将芒卓也向明朝朝廷投降了。

万历十二年五月,缅军再次入侵,攻取蒙密,包围五章。明军打败了入侵缅甸的大将高。从此,缅甸东禹王朝的势力被赶出了木邦、蒙阳、曼莫等土司地区。投缅甸票的叛徒岳峰被押解到首都处死,边境地区的土司回归明朝。刘衣领清楚地意识到“新疆余虽已清剿,莽酋虽大,若不紧急消灭,终必传祸”。应该把他们的胜利推进讨论,“一旦夷为平地,另一张地图改土为流,冷静下来,还不如建立关健堡,设立将军旗鼓,控制要点,并设立各种政府机构作为号角。陪伴废土的策略是吃饱饭,而财富可以成就财富,保障强于即将到来的形态;而练土著鼎地士卒,又能使壮,边境不多。.....滇南的安全,永远安全。[刘婷:《陆璐陆川补》,载《云南史料丛书》第36辑。然而,刘婷的计划并没有得到当局的重视。万历十五年刘庭不但没有给予支持,反而被调走。刘廷镇住了两年左右,傅与隋边境的土司来不及歼灭莽,彻底平息叛乱,遗憾地离开了。《云南扶风·龚平西征缅甸序》中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他赢得了汉钱,然后他赢得了岳峰。三战之后,他杀了莽李颖,四战之后,缅甸老莺军退兵。“我对刘领远征缅甸充满期待,但刘领在第三次、第四次战争前就被革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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