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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古代对通奸罪的惩罚到底有多严重?

导语:中国古代对通奸的处罚虽然官方不算残忍,但民间私刑残忍恶毒,对女性的生理和心理造成极大伤害。封建时代女性地位低下,三从四德束缚生活。

一部中国古代史,就是一部压迫女性血泪的历史。封建时代妇女地位低下。尤其是理学兴起后,女性成为男性的附属品,过着三从四德的卑微生活。

在古代,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准确的说,他们可以有不止一个老婆,还可以留一个外房。女人一生只能嫁一个人,要忍受一个人在空房间或者被虐待。丈夫死了,就要像死了一样留着身体。有时,她们丈夫的家人会强迫儿媳自杀,并与他们一起埋葬,以获得烈士的标志。

但是,这种高压权力的压迫并不能完全阻止女性追求幸福。总有女人愿意为了幸福而出轨,但这必须小心避免。毕竟在古代,他们被判犯有通奸罪,后果相当严重。

王晶导演有一部代表作《满清十大酷刑》,取材于晚清四大疑案之一的杨乃武和小白菜的原型。它讲述了小白菜的丈夫葛小达意外身亡,小白菜被冤枉与学者杨乃武通奸并谋杀了自己的丈夫。

负责审理此案的官员刘希同为了保护儿子,以通奸罪将丈夫杀害,罪魁祸首是小白菜和杨乃武。十八种酷刑轮番上阵,掐手指,跪在瓷片上,用棍棒和钉子敲打,把小白菜和杨乃武打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历史上通奸也是重罪,情况不一定比电影里强,也会被严惩甚至杀害。

比如我们在看电视剧的时候,经常会提到不贞洁的女人被浸在猪笼里,别人叫神堂。具体操作是把通奸的妇女关进猪笼,把石头绑在猪笼上,然后扔到河塘里活活淹死。

猪笼浸刑是私人私刑的一种,通常在大家族,由家族首领主持,不是官方的惩罚。

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就是烫,烫到一个有花纹的铁,印在一个通奸的女人身上。会直接烫伤皮肤留下痕迹,很残忍,有这种痕迹的女人一辈子都会抬不起头。

比如骑木马和针灸,这种惩罚是把女人的手脚钉在木马上或者把女人的手指和皮肤扎针。这些都是一些非常残忍的私刑,只是古代法律没有规定而已。

那么古代官方法律是如何对待通奸的女性的呢?

俗话说:“万恶为先。”在古代,对通奸的惩罚并不轻。根据北魏的法律《舒威刑志》,“男女不以礼交,而皆死”,意思是男女不按礼交往,都要被处死。虽然比较隐晦,但实际上是指通奸的死刑。

秦律中也有类似的规定。而且有一段时间,官方法律也允许对通奸者处以私刑。

但到了唐宋,民俗相对开放,对通奸的惩罚也不再像以前那样严厉。根据《唐律议》中的内容,男女双方通奸,都要被强制服苦役一年半。女人有丈夫的,从重处罚,服刑两年。宋朝继承了唐朝对通奸的规定,但增加了“折杖刑”的方法,可以将监禁转化为杖刑。通奸罪转化为杖刑后,只是十五板之罪,并不是很严重。

但到了明代,由于受到理学的严重影响,女性地位再次受到压制,因此对女性产生了强烈的思想和行为约束。这一时期,虽然官方对通奸的惩罚仍然只是杖刑,但杖刑的数量很大。

女人在没有丈夫的情况下通奸,要罚80杆,丈夫通奸,要罚90杆,还要脱衣服。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身体伤害,也是对女性人格和尊严的深层伤害。

所以这些被惩罚的女人往往没有脸活在世上,大多选择自杀。不仅如此,明朝并没有限制对奸淫妇女的私刑,所以出现了上述各种残酷的私刑。

综上所述,官方法律对通奸的处罚虽然很重,但也不能用残忍来形容。相反,民间有各种私刑,残忍恶毒,对女性的生理和心理伤害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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