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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行政区划的层级有关的因素主要有 与行政区划的层级有关的因素主要有

导语:与行政区划级别相关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书面材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并公布。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让我把别人的文件复制给你。感觉挺好的。行政区划和政府层级的设置是国家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区划和政府层级的设置是当前我国公共政策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也是公共政策制定者面临的一个难点。之所以成为热点,是因为众说纷纭,讨论热烈;之所以难,是因为这个问题影响全身,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政策制定者非常谨慎,

与行政区划级别相关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书面材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并公布。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让我把别人的文件复制给你。感觉挺好的。

行政区划和政府层级的设置是国家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区划和政府层级的设置是当前我国公共政策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也是公共政策制定者面临的一个难点。

之所以成为热点,是因为众说纷纭,讨论热烈;之所以难,是因为这个问题影响全身,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政策制定者非常谨慎,多年来一直在进行微调,没有进行根本性的改变。

首先,问题被提出并定义

截至2004年底,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民族自治区和2个特别行政区。

目前除四个直辖市外,其他省、自治区的政府层级一般设置为省-区-县-乡四级。

除台湾外的27个省、自治区有50个地区,283个地级市,共333个地级行政区划,下设2800多个县级行政区划和4万多个乡级行政区划。

这是我国行政区划和政府层级的基本情况。

目前,对我国现行行政区划和政府层级的主要批评是管理层级多、管理成本高、管理效率低。

例如,民政部地名司司长戴均良曾写道:“目前,中国的行政管理水平是世界最高的,降低水平是必然趋势。”区划调整的倡导者普遍认为,目前我国省级行政区域过大,讨论的焦点首先体现在省级行政单位的设置上,然后延伸到全国行政区划的调整和政府层级及其职能定位的设置上。

他们对省制的看法基本可以概括为四派,即废省、联省自治、缩省、虚省。

目前声音最大的是缩省,学术界、地方基层官员甚至国家主管部委都在鼓吹。

中国著名历史地理学家、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葛教授在接受英国《金融时报》采访时指出,应该考虑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他认为,理想的办法是在划分小省小地区的前提下坚持两级制,将全国再细分为50个省左右,每个省平均管辖40到50个县,同时取消计划单列市。

以《论县》一书在学术界引起巨大反响的山西省太原市副市长张春根,明确提出了“缩省-撤市-强县”的命题。

张春根认为,从法国和德国的情况来看,中国目前的一级行政区显然太大了。因为省太大,一个省内不同地方的自然条件、人文传统、经济利益相差太大,不同地方的居民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在省内政治上也不尽相同,不利于更好地落实人民在政治文化生活中的自治原则。

戴均良是这项措施的积极倡导者和民政部地名司司长,他认为,所谓的“缩小省份”意味着缩小目前省级组织系统的规模。从国内外的经验和管理需求来看,全国可以建立50-60个省级组织体系。

一般认为,一个小省的划分有三种方式:一种是一省二分;第二种是从几个省划一块,另设一个省;第三,要增加几个重庆式的直辖市,以一个特大城市为中心。

在戴均良看来,第三种方法更好,机构更少,震动更小,更容易被地方当局接受。

此外,现有市镇的行政区域可以扩大。比如京津可以和河北一起统筹,上海可以和江浙一起考虑。

2004年4月,据媒体报道,民政部地名司司长戴均良在接受媒体专访时透露,中国行政区划将进行改革,总体思路可能是“减省减县,省直管县,创新城镇体系,自治城镇”。

新的行政区划计划将于2005年出台,届时中国将有50个省、直辖市和大量新增县。

鉴于这一报道在国内外引起的混乱,民政部地名司司长戴均良在2004年5月10日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最近有媒体发表报道称,中国行政区划改革将设立5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这种说法严重失实,报告纯属断章取义。

戴均良说:最近,国内外一些新闻媒体发布了中国将分省的谣言。从中国目前的国情出发是不现实的,不仅会影响社会稳定的大局,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行政成本。

他估计最近几年在这方面没有重大进展。

可见公共政策的决策层是谨慎的,从来没有被各种调整言论所打动。

然而,无论重大划分是否调整,政府层级如何设置,职能分工如何定位,都是公共政策不可回避的问题。

如上所述,对当前行政区划和政府层级的许多批评也集中在由此导致的管理效率低下上。

因此,本文在考察制度演进的基础上,从管理的角度对行政区划和政府层级设置进行了简要的探讨。

二,中国行政区划与政府层级制度的历史演变

自从中华民族进入文明社会,夏、商、周三个国家建立以来,国家领土内的行政区划和各级政府都是客观存在的。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种客观存在的制度总是在发展变化的,任何制度在不同的历史区段都是不同的,所以拿一个笼统的“古代”概念来举例是没有意义的。

然而,我们仍然可以审视历史研究的时间链,通过梳理制度变迁的轨迹来总结可识别的制度传统,从而为当今世界的政策决策提供参考。

回顾我国几千年的历史演变,我们可以肯定以下三个制度传统。

一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和制度的传统。

传说禹把天下定为九州。其实从夏到商,不过是以大邑为首的多个国家组成的财团。

军事征服和建国后,周朝的势力范围进一步扩大,声称“溥天之下,非王土,乃土之滨,非王臣”。在地方划分和管理上,实行了家国同构的封建制度。

秦灭六国,秦始皇采纳李斯言,在全国坚决实行郡县制。

但是由于短命的秦帝国的崩溃,单郡制像早产儿一样夭折了。

汉初实行分封制,王国与郡县并存。景帝伐诸侯后,武帝进一步集权。除京畿道地区外,全国划分为13个监管区,在13个州设立,每个州设秘书处,逐渐演变为州-县-县三级地方行政体系。

东汉以后,分裂时间长,统一时间短。虽然士族阀的势力一直很强,但是郡县制一直延续到隋朝,在游戏中延续了几百年,逐渐占了上风。

隋唐两朝以后,作为不同朝代的地方行政单位,州、州、道、省、使、县的称谓不同,但单一制国家结构体系的传统是定型的。

由此可见,中国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经历了国-国-国-国-国-同构的封建制、县-国与门阀并存、单一制国家定型的历史逻辑脉络。

同时,通过考察历史可以发现,自东汉以来,州县县三级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在隋唐以后进一步稳定,直至清代。

同样,县级以下没有政权组织或相当的组织,但基层组织不是由国家任命的官僚直接管理。

二是上层集中决策制的传统。

这种制度传统与国家结构的单一制传统密切相关。

根据已知的史料甚至古代传说,不难看出夏商周中央集权决策的制度阴影。

春秋战国时期,战争模式对皇权制度的形成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到秦始皇统一中国时,以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和官僚主义为特征的制度传统逐渐确立。之后,在两千年的封建帝制历史中,皇帝们越来越多地挪到政务的前台,决策权高度集中在中央政府。

统一时期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是这样的。割据时期,割据政权大多有强烈的统一动机,但客观实力不足,朝廷与各自政权内郡县的关系也是如此。

回顾体制的演变,就中央和地方而言,决策权主要集中在中央,就地方而言,决策权集中在上级,这是中国政治的一大制度传统。

第三,大国特殊地方例外管理的制度传统。

中央政府对特殊场所特殊管理的制度传统源于中国领土、人口、民族、宗教等自然和社会因素的客观特殊性。

自西汉武帝经营西域,汉宣帝设西域以保之;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延续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管理制度,设置了上尉或中郎将;在唐代,有两种制度:济赋周和杜甫赋。

到了元朝,在少数民族和边疆地区设立了宣抚使司、宣慰使司和慰劳司,都隶属于中央郑玄学会,形成了“敬酒”制度。

明清时期实行地官土改制度,实行特别行政治理。

事实上,这种制度传统一直延续到现在,新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直辖市乃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央政府对特殊场所例外管理的制度传统。

考察历史演进中形成的制度传统,我们的一个基本假设是,制度的自然演进是有效的。

换句话说,在漫长的制度演进过程中,不排除重大事件影响制度演进的方向和程度,但源远流长、不可动摇的制度传统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有效形式。

因此,只有承认、尊重和延续制度传统,进行制度创新,才能从管理的角度科学地分析当前行政区划和政府层面的公共政策。

第三,从管理的角度看当前和未来行政区划和政府层级设置的公共政策取向

在本文中,所谓的管理视角,即“有效”视角,是通过对组织中人的规划、组织、领导和控制来追求高效率。

从这个角度分析政府组织的公共政策取向有两层含义:一是组织制度设计要达到组织的预期效果,二是设计的组织制度要高效运行。

事实上,上述对当前行政区划和政府层级设置的许多批评都集中在什么样的制度安排更有效。

但总的来说,它们的共同点是减少层级,增加一级行政区的数量,可以提高当前制度安排的效率。

在本文中,我们认为上述关于行政区划和政府层级设置的想法只是一些想法,从未经过实践的检验,理论上也不符合包括政府和其他公共组织在内的各种组织普遍适用的管理原则。很难简单地断言这些想法的实施一定会提高政府组织的效率。

因此,本文不同意大规模改变省制的想法,并对与之相关的一些看似新颖的主观假设表示怀疑。

事实上,基于制度史的分析,这个问题可以从管理学的几个角度来探讨。本文仅简要说明以下几点。

第一,影响组织结构设计的因素很多,管理宽度与管理水平的消长关系原理不能简单套用。

管理宽度是指一个组织中上级可以直接指挥的下属人数,而管理层级是指指挥链中的分支机构数量。在一定组织规模的前提下,增加管理宽度可以降低管理水平。

这是一些人主张降级改省的理论依据。

原理没有错,但是不能简单机械的应用。

首先,影响一个组织的因素很多,包括其生命周期、规模、战略、环境、技术、人员素质等。

这些都是影响组织结构设计的权变因素。

比如美国的大小和中国差不多,但其他因素相差甚远。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的规模都比不上中国,更别说其他国家了。

所以组织设计有自己的特点,不应该简单的和美国这样的大国或者欧洲这样的小国相比较。

其次,政府组织的管理宽度也受到上述因素的影响。很难确定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管理宽度。因此,在实践中往往可能会导致增加管理宽度而不降低管理水平的悖论。

比如重庆的直接行政并没有改变四川省目前的政府层级。新四川在人口和面积上还是比得上一些欧洲国家的,现在的四个水平还是很难降到三个,产生悖论。

以此类推,按照一些所谓的方案,深圳市、青岛市、大连市等。,广东、山东、辽宁原有的区划和水平难以降低。

第二,战略决定结构,组织结构要与组织战略内容和时代背景下战略制定与实施的特点相匹配。

就时代背景而言,中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

虽然这一过程在不同地区、不同阶段的进展很不均衡,但可以确定,与农业经济相关的“县制”将日益淡化;相反,城市的地位会越来越重要。作为行政区划,它们将成为未来的主流形态和中坚力量。单纯否定“城市制度”是不可取的。

但是就我国的规模而言,中央政府直接管理所有城市是不现实的。作为一个大型行政单位,省在协调区域发展中的作用仍然是不可替代的,而省级单位太小,无法有效发挥这种协调和领导作用。京津沪等老直辖市和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的一些发展瓶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一矛盾。

中国的国家战略及其制定和实施特点与单一的国家结构传统和上层集中决策制度传统密切相关。制度传统决定战略及其特征,进而要求相应的组织结构。

比如战略的制定侧重于上层,而实施需要一个自上而下延伸到最基层的网络体系,这就决定了我国政府组织的层级链不能太短。提高管理效率的关键不在于压缩链条本身,而在于科学定位链条中不同层级组织的职能,做到上、中、基层做对。这是制定行政区划调整和政府层级设置公共政策的基础。

第三,管理是对组织中人的管理。建立一套既继承我国制度传统,又符合现代管理理念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是推进政府再造、提高行政效率的基础。行政区划调整和政府层级设置只有在这一机制框架内才有意义。

这样的制度体系包括岗位分析、招聘、选拔、聘用、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培训发展、晋升、退出等。,简而言之,即选举、教育、就业、留用和裁员。

尤其是建立“切割”机制,是最难也是最关键的。

没有这样有效的机制,单纯依靠缩省或撤省等区划调整政策,既不能降低城市的政府水平,也不能减少政府工作人员总数。

另外,文化即人性化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文化问题的基本观点,文化也是管理的重要因素。

现行省制的文化认同是几千年历史延续的结果,省制大规模分割造成的文化混乱在短期内难以弥合。

所谓“缩省强县”理论家强调县的文化认同而忽视省的文化认同是不合适的。

特别是现在市场日益扩大,人员流动频繁。不是全国2000多个县都很出名,但是省市的认同感强很多。从这个意义上说,主观想象性强的大规模省级区划的变更,要慎重。

通过对政治体制演变的历史考察,从现代管理的角度,本文的基本结论是:目前,单纯大规模调整行政区划,尤其是大规模改变省级公共政策是不可取的;目前全国范围内的省直辖市县体制缺乏现实条件,空过于理想化。中国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浪潮中,一方面正在经历巨大的变化,另一方面结构失衡仍然巨大。“县乡制”和“市辖区”可以长期并存,但后者是适应城市化进程的趋势。

所以,县制和市制应该有一个比较,既不能简单的回到“县”,也不能推进到“市”。

在行政区划调整和政府层级设置上,从基层做起,以减少乡镇和内部机构数量、减少县级行政人员、直接减轻群众负担为突破口,审时度势,总结经验,逐步推进,符合我国1978年以来渐进式改革模式和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总之,要实现政府再造,提高行政效率,需要在创新的制度传统基础上进行全面思考和系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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