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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民科 历史学民科

导语:边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以下历史和民间科学的文字资料。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1.民科的起源“民科”一词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词,指的是科学界之外,热衷于科学研究的人。一些在科学界但从事个人兴趣研究项目不在科研计划之内的人,也叫民科。有些人提到民科总是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他们断言民科“不会取得任何科学成果”,甚至将民科视为正常社会生活中的干扰因素,认为“民科的大规模存在必然是某些社会问题的反映”。看到这么极

边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以下历史和民间科学的文字资料。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1.民科的起源

“民科”一词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词,指的是科学界之外,热衷于科学研究的人。

一些在科学界但从事个人兴趣研究项目不在科研计划之内的人,也叫民科。有些人提到民科总是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

他们断言民科“不会取得任何科学成果”,甚至将民科视为正常社会生活中的干扰因素,认为“民科的大规模存在必然是某些社会问题的反映”。看到这么极端的观点,真的很意外。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首先是因为它不符合科学发展的历史事实。在科技文明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可以列举出一长串做出突出贡献的民事主体——发明并改进蒸汽机的瓦特、发明车床的莫德斯莱、发明轮船的富尔顿、发明火车的斯蒂芬森、发明飞机的莱特兄弟、开创航空航天新时代的齐奥尔科夫斯基、一生拥有一千多项发明专利的爱迪生等等,这些都是民事主体的典型代表。

在中国发明活版印刷的毕升,被称为“布的发明者”,其实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民科”。至于法拉第,因为电磁变换定律的发现而开启了电学时代,那是一门民科。

虽然他后来成为了皇家学会的成员,获得了一系列的荣誉和头衔,但这是在科学研究成功之后发生的,而不是在他作为一名民科学者的日子里。获得诺贝尔奖的爱因斯坦,在研究相对论的时候也是一个没有进入科学界的民事主体。

今天,我们在享受这些发明创造带来的文明的同时,又怎么能忘记它们呢?人们的科学之所以被鄙视,是因为它违背了科学发展的规律。出于个人兴趣的自由探索一直是科学发展的主要动力。

甚至可以说,强烈的个人兴趣和执着的追求是科技创新的前提。这正是民科最显著的特点和最大的优势。

科学发现和科学创新往往需要机会,机会往往来自瞬间的灵感,这不仅是科学界的人可以获得的,也可能是民间科学的资助。谁能引发灵感,不断探索,谁就有可能成功。

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者之一沃森曾经把自己的成功归结为四个要素:向WINNER学习,有冒险精神,有强大的后盾,做自己喜欢的事,把做自己喜欢的事作为第一要素,这是深刻的道理,也是他个人实践的总结。科学界的人还是这样,民科也不例外。

回顾那些有重大发现或发明的民间题材,哪一个没有走过从爱好到探索的漫长道路?这是科技创新的重要规律,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也是这样。在利益领域自由探索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伤害。

事实上,大量民科的出现,说明广大人民群众热爱科学,学习科学,使用科学,这是良好社会风气的体现。一个理性的社会必然会支持大量的民事主体,并尽力培育科技创新的增长点,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令人头痛的社会问题。

民间学科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默默承受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立志创新,努力探索学术或技术问题。难道我们不能容忍他们,而是把他们放在一个不同的社会类别中吗?即使对于一些学术水平不高甚至有错误的研究工作,也要把它当作热爱科学的表现,包容它,给予热情的批评和帮助。

在不久前举行的全国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温家宝总理指出:“科学发展史就是不断产生创新思维、不断涌现优秀人才的历史。”创新思维不会是科学界的专利,优秀的人才不会只存在于社群。

所有对科学感兴趣的人都应该携手推动科技创新,书写新的科学发展史。民科:专业不代表人靠兴趣发展自己。大多是指偏离科学规律,挑战公认经典,比如质疑相对论、进化论、万有引力等。,并坚持不懈地与公理斗争。当然,结果是可以知道的。

所以略带贬义。当然,历史在进步,我们不能否认民科所做的一切努力,但是成功的人很少。

2.为什么有人经常用“民科”这个词来嘲讽

如果把伪科学等同于一个特定的身份,比如一个民间科学家,那就是别有用心的人不正当争夺学术话语权的手段;在抨击伪科学为伪科学的同时,给真正的伪科学开了绿灯。

在揭示“民科”与伪科学概念的基础上,反民科应以反伪科学的名义,明确说明“民科”与伪科学的内在必然关系。可惜,目前反伪科学部门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

什么是民科?民科是伪科学;什么是伪科学?伪科学就是民科——这是反对“民科”的人的基本逻辑。但根据我的观察和总结,“民科”最初是指我国体制外的非官方民间科学家,后来逐渐扩展到研究课题不属于自己专业领域的科学家,或者在自己的研究领域没有获得博士学位的科学家。

“民科”概念的本质不是对科学家的分类,而是将“民科”等同于“伪科学”的学术评价,所以“民科”是一个贬义词。因为人类历史上大量一流的科学成果都是民间科学家取得的。

把“民科”等同于“伪科学”既没有历史也没有逻辑,更没有科学依据。之所以能在“民科”和伪科学之间建立起一定的内在联系,是因为别有用心的人对“民科”的概念进行了引申和延伸。

目前,科学史学者松田最全面地论证了“民科”是伪科学。松田:“民科”是指在科学界之外从事所谓科学研究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要么想一举解决一个重大的科学问题,要么试图推翻一个著名的科学理论,要么致力于建立一个庞大的理论体系。

但他们不接受或不理解科学界的基本范式,无法与科学界达成基本沟通。总的来说,他们的工作没有科学价值。"

其中,“不接受或理解科学界的基本范式,不与科学界达成基本沟通”是“民间科学”与另一群“业余科学爱好者”的根本区别。但根据形式逻辑,对于“民科”这种在科学界之外进行所谓科学研究的特殊群体,要做出具有一定属性或特征的全称判断,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完全归纳或因果分析。

显然,松田对“民间科学”这一在科学界之外从事所谓科学研究的特殊群体的判断,既没有完全概括也没有分析其必然联系,只是简单罗列了“民间科学”本质特征的现象。所以这个列表是武断的,没有科学依据。

正是在这种不完全归纳,甚至完全没有归纳的情况下,“民科是伪科学”的全称判断才像“民科是伪科学——有人是民科——有人的原理论是伪科学”那样成为三段论推理的大前提。但由于“民科是伪科学”这一大前提既不是基于完全归纳,也不是因果分析,三段论推理的这一大前提就不成立。

在中国,所谓民间科学家是指体制外的科学家;但是只有中国有体制内外之分,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非社会主义国家没有体制内外之分。如果只有体制内的科学家属于“科学界”,体制外的民间科学家属于“科学界之外”,不就意味着其他非社会主义国家的科学家属于“科学界之外”了吗?如果松田认为他所指的科学共同体的内部和外部标准不是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标准,而是其他标准,那么“民科”怎么可能“指的是在科学共同体之外进行所谓科学研究的一个特殊群体”呢?「民科」不是「民科专家」的缩写吗?“民间科学家”在中国不就是指机构外科医生吗?如果松田科学界之外的一个从事所谓科学研究的特殊群体没有提到系统之外的“非政府”科学家,那么他对“公民科学”的定义就是一头牛是错误的。

定义一个头脑错误、形式与内容分离的概念,纯粹是偷概念的胡说八道。此外,松田对“民科”的定义表明他还没有真正理解“科学界”的概念。

科学共同体是在同一科学或学科范式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群科学家或学者,科学家和学者之间的联系是“学科范式”,这是松田的“科学共同体的基本范式”,所以所谓“科学共同体”实际上是“范式共同体”。不同“范式共同体”的区别不是“科学共同体”与“非科学共同体”的区别,而是不同“科学共同体”的区别。

人类科学的发展过程就是范式转换的过程。与范式转换过程相对应的,总体上是旧的“科学共同体”解体、新的“科学共同体”建立的过程。旧“科学共同体”的解体、新“科学共同体”的建立和范式转变的过程是对应的,但不是同步的。范式转换意味着旧“科学共同体”的解体和新“科学共同体”的建立,但并不意味着在旧范式转换和新范式形成的同时,可以在新范式的基础上形成新的“科学共同体”。

在新范式的出现和新的“科学共同体”的建立之间,必然会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在旧的“科学共同体”之外做所谓的科学研究,这就是这些“特殊群体”形成新的科学共同体的雏形。松田将这些“特殊群体”定义为“科学界”之外的“民间科学”和“伪科学”。实际上,人类科学的发展过程是否是一个范式转换的过程,表明松田缺乏科学史的基础知识和科学常识。

知识、哲学、科学、经济学的发展,本质上是理论的发展。任何科学的发展都是通过原始理论的产生。

3.科普:什么是民科,爱迪生爱因斯坦是民科吗

民间科学爱好者一般指民间科学家、业余科学家、科学爱好者、非官方科学家,往往含有贬义。

民间科学家主要有一些特点:一般没有接受过科学训练,也没有接受科学训练的意向;我不懂科学理论,但我对科学研究感兴趣,并致力于此。他们希望一举解决一个重大的科学问题,或者试图推翻一个著名的科学理论,或者致力于建立一个庞大的理论体系,但他们不接受或不理解科学界的基本范式,也无法与之达成基本的沟通。

方认为“民间科学家”更适合作为“科学妄想”。专业科学家对民间科学持否定态度,部分人文学者持浪漫主义观点,认为应该鼓励民间科学研究。

方还指出,人们常常把鼓励民间技术发明与鼓励民间科学研究混为一谈。。

4.一些关于民科的精彩观点不知道从何而来

嘿,嘿。

奇怪的想法只是荒诞不经。严格来说,创新是在奇思妙想指导下的活动。没有异想天开的想法,创新就不可能存在。所以有些奇妙的观点,不仅是民科的人持有,也是所有人持有,只是这些奇妙的观点没有发表过,别人也不知道。

比如被誉为当代中国“四大新发明”:高铁、移动支付、自行车共享、网购。其中除了高铁,其他三项都是民科的发明!!!这些在成长之前都是很棒的想法,它们都被描述成笑话,但是当它们长大后,就变成了神话。这个神话,当它刚刚萌芽的时候,并不是一个典型的精彩观点。

民科,民间科学家的简称,原本是中性词汇。但近年来,由于个别疯子在民科上的嚣张跋扈,人们对民科产生了一定的反感,于是它就成了一个略带贬义的词汇。

事实上,民科应该定义为:没有准备,没有国家资助,完全依靠自己或者企业实力,专门从事自己感兴趣的科技项目的人。从历史上看,牛顿以及之前,所有的科学家都是各行其是,都是民科人士。未来,由于科技知识的爆炸,个人完成困难复杂的项目不再困难。因此,国家、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组织大量人员共同完成科技项目。这样就可以避免科技人员起码生活费的来源问题,可以集中科研力量,为人类发现新知识。

但是民间还是有很多人的,其中有很多高学历的人,有很多理论高深的人,有很多读破万卷书的人。没有外界的支持,他们会不顾一切的去独自研究自己感兴趣的问题,比如发明,研究数学问题,研究某段历史,研究……等等。我们要宽容,不要戴变色眼镜去看。如果我们给予适当的支持就更好了。也许其中会有中国的马科斯。

5.私企和私企的区别是什么

从现代企业要求产权清晰、产权流动的角度研究我国民营企业的制度创新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首先要在明晰民营企业概念、强调民法对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方面有所突破。

正确理解民营企业的概念有两个误区。

有一个误区是认为私企就是私企,这对我国私企的发展是相当不利的。从概念上讲,传统的私营企业是指旧体制下的私营企业,是指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有限公司。这些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作为机构法人再投资,产生更高层次的民营企业,即以法人为基础,以民营法人投资为主体的民营企业,但仍属于民营企业。

持这种观点意味着私企就是私企,民营化就是民营化。在传统的按所有制划分的企业形式中,集体企业是公有制企业,因此集体企业不属于私营企业的范畴。事实上,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里,民营企业被等同于民营企业,极大地限制了民营企业的发展。

在实践中,如果把民营企业等同于民营企业,对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非常不利。由于我国很多产业政策,包括资本市场政策和人们的观念,仍然歧视民营企业,将民营企业等同于民营企业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

事实上,私营企业只是与国有企业相对,应该包括各种类型的公共性和社会性企业。民营企业只是民营企业的一种形式。因此,我们必须在实际策略上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分开,在各种场合尽可能地宣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区别,这将为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还有一个误区是,私企不是公有制企业。

私企与国企相对,但不排斥公有制企业。私企可以是公有制企业,归社会所有。因此,现有的集体企业应该被视为私营企业,尽管我国传统的集体企业被视为公营企业。那么我们讨论的私企绝不仅限于私企。

民营企业只与国有企业相对,但与任何非国有企业兼容,包括国有控股和控股企业。只要是民法意义上的独立法人所有制企业,都是私企。所以,总结一下私企的概念就是,任何非国有企业都是私企。或者换一种说法,结合我国现状,民营企业将包括三种类型:一是自然人股东所有的企业;二是投资主体模糊的集体企业;第三,是非国有企业、财团、国有控股企业。

现实中,中国人民所有制的主要形式是集体所有制,而私有化的表现形式是股份制,这应该被归类为公有制和社会所有制的概念,这在中国改革的理论和实践中是被接受的,也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大发展。

在西方,私有化等于私有化。

事实上,我们过去和现在西方认为私有化等于私有化是错误的。民营化是一种新的社会所有制形式,它带来了产权清晰的法人所有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新的公有制形式。

只有这样定义民营企业的概念,才能把股份公司、外资企业等非国有企业纳入民营企业的概念,才能扩大民营经济的发展。

再论私营企业产权保护与民法调整。

目前,从修宪的角度来看,如果很难确立一部“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可以从民法入手,民法是我国民事行为的基本法,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民法中明确“私有财产权和公有财产同等神圣不可侵犯”是非常必要的。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今天谈及民营企业的产权明晰和制度创新总是给人一种不安的感觉。我们不敢正视私企的历史,不敢提今天产权明晰,担心未来的变化。但现实中无法实行实名制,证券公司资金外逃、虚假开户现象难以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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