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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监候 大清朝因避讳问题而导致的血案

导语:清代文字狱盛行,打破帝王禁忌成为死罪,王希厚、刘鹗、吴英等人因涉及文字狱而被处死或惨遭惩罚。

清代文字狱盛行的中国时期,打破帝王禁忌成为死罪,在历史上留下了血痕。

乾隆年间,江西举人王希厚认为《康熙字典》的编辑体例不符合《潼关》的要求,于是又编辑了另一部字典《秭归》,将词条按天文、地理、人事、实物等类别排列,将音义相同的词放在一起注释、解释。他的许多问题纠正了《康熙字典》的错误。王希侯的仇人王伯南报告说,他毁了《康熙字典》,而且“傲慢叛逆”。江西巡抚梅成接到报告,对照《贯字》逐一核对,认为“狂妄”是存在的,但“不服”不一定,于是请葛去王希侯的举人那里警告。乾隆皇帝接到奏请,却从紫关那里“发现”了一个更严重的“罪行”:

在第一篇序言《普通案件》之后,有一篇关于圣祖和世界祠堂的禁忌和联合命名的文章,极其离谱。这是大违法,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罪不能罚,就是要按大违法来罚,要用中国法律来加快人心。在这样一次伟大的旅行中,当地官员视而不见,甘龙谴责海城“没有眼睛”,没有“你尊敬的心”。当然,结局是极其残酷的:王希侯被斩首,余、孙等七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秋后处死,妻子、儿媳被罚为奴。而且,为了表示对海城失察失职的惩罚,他威慑其他官员,先判他入狱,秋后处死,然后赦免他。

乾隆四十三年,发生了刘鹗案。刘娥,河南人。为了提醒科举考生考场必须避讳的字眼,他编纂了《圣典录》,其中用正字法书写了本朝君王的庙号和姓名。巡府郑大进查德,在场上打了起来。乾隆皇帝严令:

这本书虽然是以引起人们认识和回避自己所知道的为名,但却敢于按全字书写和公布寺庙和皇宫的名称,这是极其违法的。和王希侯的《资官》没什么区别,他要研究出版它的人。结果刘鹗被砍头,卖书求书者收杖八百。

更有甚者,有的人只触犯了一半的“皇名”,靖最终被折磨。乾隆四十五年,广西平南县学生吴英写了《尚晨吴石策》,提出了减少钱粮、设立慈善仓等五点建议。巡抚姚承烈在文章中多次看到乾隆皇帝的“”名下有“洪”二字。比如“家中思绪万千,穷人摸不到自己的升斗,可惜。”除了攻击朝廷,“其恩远未尽,其泽不长”,又被认为是“极其丧心病狂”,所以请按大罪打吴英的公道。乾隆下了一道玉玺,一年就把吴英处死了。其弟、子、侄由“宽大”改为“处罚”,秋后处死。每个男人的妻子和年轻的后代都作为奴隶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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