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的内容 西周分封制的内容与最后的瓦解
历史上,商朝曾有部分侯波分封制,但分封制尚未形成。西周初年,形成了一整套分封制。所以中国历史上最早实行分封制是在西周。
分封制度是将周王室的子女、亲属、英雄或古圣先贤的后裔封到各地,分别授予一定范围的土地和人,建立侯国,充当周朝统治中心的屏障。这就是所谓的“封建亲戚,来筛周朝”。这里的“封建主义”是封国立国。许多国家是附庸,而纣王是世界的“共同主人”,被称为“天子”。
西周初年,为了统治新征服的地区,巩固奴隶主的国家政权,周武王、周公、王乘先后进行了两次大规模分封制。
第一次是在破坏生意之初,主角是一些王子。不久,武王去世,成为国王。由于国王年轻,周公掌管政治事务。被封在殷故都的之子吴庚,乘机与、、蔡叔兄弟勾结,联合东夷诸族发动叛乱。周公用了三年时间平息了叛乱。
这次叛乱使西周统治者进一步认识到必须加强对各地区的控制,于是周公和王乘进行了第二次大规模分封制。据后世记载,西周初期共有71个国家,其中53个与周公同姓。
周朝以后继续分封,大大小小的诸侯国散落各处。封诸侯时,周皇帝向被封者发出“书令”,宣布封地的边界、所辖地区的人口和土地的数量。被封者还应接受周皇帝赐的官员、奴隶、武器、礼器和礼仪。每个印章都有自己的封地大小和标题。
诸侯掌握了自己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大权,成为相对独立的地方政府。诸侯国必须承担起保卫周王室、向周王室进贡、向周王室进贡的义务。周天子有权决定诸侯的去留。
分封制的实施,不仅使周朝稳固地统治了原商朝,而且不断地发展了自己的势力和影响,加强了与周边诸侯国的联系,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周朝在疆域之前成为一个庞大的奴隶国家空。
但春秋战国时期,造成割据政权的分封制成为社会进步的障碍,逐渐被适应封建中央集权的郡县制所取代。秦统一中国后,分封制正式废除,实行郡县制。
从此分封制消亡。封建王朝以后,虽然也是诸侯,但性质与西周初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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