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制 曹操的屯田制
屯田制自古有之,并非曹操首创。但曹魏屯田的规模和作用之大却是空前绝后的。关于曹魏兴办屯田,史书皆有记载:
是岁,以枣、韩浩等,士性屯田。
龚曰:“夫修国之术,在于食足,秦人以急农为天下;小武以莆田定西域,也是第一代的好作风。”是岁,是养民屯田诺言,得百万斛谷。于是州县设校官。
最开始招人种地的时候,怕得不到好处,被军事编制束缚,经常逃跑。于是曹操采纳了袁焕的建议,即将强制改为自由招兵。新政策受到了人民的欢迎,土地复垦顺利进行。
近代史学家把曹魏的屯田分为军屯和民屯,这两个地方都是战争时期的产物,都是为了供应军粮而设立的。必要时,参加民屯的劳工也需要对敌作战。区别在于屯田民主应该从事农耕生产,士官主要是进攻和防守。时间上,民屯始于建安元年,军屯始于建安末年,所以本文主要介绍民屯。
一.明顿组织
曹操时代,开荒主要是由各郡官员主持。大县设点农中郎将,小县设点农队长。点农关是独立于郡县之外,专门为供应军粮而设计的机构,与雍正时期的军部颇为相似。如遇屯田地点选择、农民逃亡待遇等重要事项,屯田官会直接向曹操请示。此外,/秘书空在曹操和丞相府的领导下也在屯田官员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二.税收方法
曹魏统治者向屯田人收税的方式是《枣庄》所提倡的“分田术”,即政府提供土地,收割的粮食按比例分割。用官牛者,官六私四;不需要官牛的分官私。这种剥削方式达到了为军队积累粮食的效果。人民群众虽然吃了亏,但能有稳定的生产环境,也就知足了。
第三,废土的作用
首先,根据经济学,有限的生产资源得到了有效的分配和利用。汉魏时期,广大人民饥寒交迫,所谓“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啼”就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一方面,大量流离失所者吃不饱饭;另一方面,大片荒地未被开垦,荒地制度可以将这些劳动者安置在国有土地上进行生产,从而充分利用现有的生产资源。再者,建安屯田解决了军粮供应问题。军阀混战,归根结底是打粮草。曹操兵团在交通便利的地区积极推行清地制度,既保证了粮草供应,又大大减轻了农民运输粮食的沉重劳动负担。
建安以后,很多人的村落都演变了。到了曹魏末年,这个制度对于统治者来说已经无利可图了。于是司马燕在魏献熙元年宣布:“止屯田官为政,农皆太守,军长皆武将。”事实上,他下令废除废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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