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记文学一定要尊重历史事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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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记文学
传记文学
人物经历的作品叫传记,其中比较文艺的作品是传记文学。
传记文学的基本特征是:把历史或现实生活中的人描述为对象,写的主要人物和事件必须符合史实,不允许虚构。
在局部细节和次要人物上,可以运用想象或夸张进行一定的艺术处理,但这种处理也必须符合人物和生活的具体逻辑。
在这方面,它不同于小说。
写出来的人物的人生经历一定是相当完整的。
在这方面,不同于报告文学,人物特写等。,里面只写了人物的一件事和几件事。
它必须写出生动的人物,生动的情节和语言,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
在这方面,不同于一般的传记。
传记文学一般采用散文的形式和手法,有些比较接近小说。
这种风格在中国有着悠久的传统。
古代传记文学一般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历史传记文学,即历史传记文学,另一种是杂传文学,即杂传文学。
司马迁是历史传记的第一作者。他的《史记》中的《史记》、《世家》、《列传》等传记几乎都是优秀的传记作品,有些历史人物的传记具有很大的艺术魅力。
司马迁以人物描写为中心的“传记体”,成为后世正史的标准体式。
班固的《韩曙》、陈寿的《三国演义》、叶凡的《后来的韩曙》、沈约的《宋书》、李延寿的《南史》、《北史》、欧阳修的《新唐书》等。,都包含一些优秀的历史文学篇章。
杂传文学包括除历史传记以外的所有传记作品,如碑铭、传记、自传等。
这类作品出现在秦汉时期,但主要是在唐代以后,特别是明清时期发展繁荣起来。
杂家包括韩愈、柳宗元、欧阳修、王安石、宋濂、顾、黄宗羲、、全等。
杂着的作品往往能教会正史所不能的东西,作家的情怀和倾向更加生动激烈,有很多优秀的篇章。
专集有《列女传》、《圣人高士传》、《高僧传》、《明代儒学案》、《国史录》等。更多的作品被编成各种合集。
到了近代,官方史书和个人传记逐渐分离;“五四”文学革命后,文学创作从一般文学作品中独立出来——历史、传记和文学的关系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传记文学也从传统体裁演变为现代风格。
因为需要新的探索,也因为很少有新文学的作家专门创作这种边缘风格的作品,传记文学在一段时间内显得相对平静。
文学史家的《张传》被公认为这一时期的代表作。此外,还可视为传记文学作品,如鲁迅的自我叙事散文《早晨的花》、郭沫若的长篇自传《反正前后》、《创作十年》、《革命春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回忆录和传记的繁荣,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一些有影响的作品相继问世,传记文学有了繁荣的趋势;尤其是一些英雄模范人物的传记文学作品,更是成为了流行的青春读物。
传记文学作品常发表在《人物》、《名人传》等刊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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