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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说宋朝人拜金?揭秘宋朝女子出嫁规矩

导语:宋朝时期,婚姻和金钱捆绑得如此之紧,以至于有些人把婚姻作为敛财的手段。进士卖婚、宗室婚姻贩卖、和尚婚姻等现象屡见不鲜。这种拜金主义的婚姻观导致婚姻失败,社会风气堪忧。

在我国历史上,有一个朝代,当时人们对金钱的崇拜很严重,他们的婚姻总是与金钱联系在一起。所谓的婚姻就是为了钱,里面全是赤裸裸的铜臭味。

这个朝代就是宋朝

对于这种不良作风,司马光曾批评说:“今世俗贪将娶女,先问资厚;当你和一个女人结婚时,问问你雇了多少钱。”并号召人们:“如果婚姻与财富有关,就不要结婚。”

但很明显,司马光的号召,即使作为朝廷重臣,在整个社会盛行拜金主义之前,也是微不足道的。

在那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婚姻和金钱捆绑得如此之紧,以至于有些人把婚姻作为敛财的手段,吃起来很难看。

毫不犹豫地娶一个寡妇

宋真宗时期,有两个宰相,一个叫向敏忠,一个叫张齐贤,他们身居高位,不为王分忧,不为民谋福利。相反,他们为一个叫柴的寡妇而战。

两位宰相吵得连皇帝都知道了。当皇帝不明所以时,程颐揭开了谜底:“争个老婆,因为它有十万粒。”

宋朝朝廷官员为了钱娶寡妇的案例还是很多的。比如宋仁宗时期,吏部侍郎孙祖德上任后“嫁富使富”;在,废土大夫柳宗固“属于李寡妇的财产,共同生活”。

做丈夫不要犹豫

《愤怒的香蕉》这本书《逃亡的丈夫》生动地描述了古代逃亡的丈夫的悲惨生活。对于很多穷人家的孩子来说,虽然通过领养富人的家被世人鄙视,但这也是一种便捷的反击方式。

宋朝有句话叫“川峡富户招夫多,与子女有牙”。富人死了,也就是分了他们的财富”。因为能分享财产,当时“穷人放弃亲人,变得多余”。

如果只是穷人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即使是像周知这样的地方官员也承诺要做一个岳父,他们的节操真的丧失了。

毫不犹豫地嫁给僧侣

宋朝的法律明确规定:“娶妻嫁娶者,谈奸,加一等,和尚送五百里采编。”

但法律是一回事,现实是另一回事。在宋代,和尚和和尚结婚是相当普遍的。

比如说,仙界高僧程徽娶颜为妻,认为他“风流快活,从未失足”,形容自己是“无毛浪子,有房有佛”。

尤其是广东广西,和尚“有家属”。

和尚怎么嫁?《鸡肋编》用一个字破了理:“广南风俗,市场评价,和尚多做,率富。”于是乎,“女人嫁给和尚的次数多了,想掉头发就去做,剃毛就是礼物”。

说到底,这些女人愿意冒着违反国家法律的风险去嫁给和尚道士,或者是为了钱。

进士卖婚

宋代文人在婚姻市场上非常吃香,以至于当时有达官贵人在科举榜下以进士为夫。

招那些新学者做家里女婿不容易。大多数情况下,想找个女婿就得烧钱。

比如宋哲宗时期,知道枢密院事的曾布,就选了进士姜宝做女婿,花了三十万元作为礼物。

法院官员选择女婿需要很多钱。对于那些普通的有钱人来说,他们只能“拿钱来引诱文人,让他们俯首帖耳,从一夫到千夫”。这里的“抢钱”和今天的彩礼差不多,只是女方给男方。

当时的豪门望族争相为婚礼进士出高价,进士有稀有商品居住,要价极高。

于是,当时就有一篇名为《请禁止读书人研究财富和结婚》的短文呈给皇帝,其中写道:“近年来,读书人研究财富和娶妻,都是百依百顺,彬彬有礼。一个衣冠楚楚的家庭,会用它的厚度来来回回的送媒人,而不是乞丐。如果不满意,就放弃。如果市场愿意捐很多钱,那么贸易和贸易就来了,定居了。”他们谴责这些新学者“不顾羞耻,照顾自己,侮辱自己的生命和失去荣誉”,要求法院为这些人“从事法典和法律”。但朝廷并没有制止这种现象,反而进士卖婚的风气越来越严重。

虽然进士卖婚之风很盛行,但是能在高中就业的人才还是很少。宋朝卖婚的主要群体是宗室妇女。

按照宋朝的制度,“宗室免于夫君,服三等功”,“御县令出嫁,夫君白身直授殿”。

三级不是大官,但对于商人阶层来说,已经是从无到有的飞跃,足以让人眼红。于是,他们“在城中争婚”,挥金如土,寻求与宗室联姻。

就在北宋中后期,皇族越来越多。他们虽然显赫,其实并不富裕。面对商人抛出的橄榄枝,宗室欣然接受。于是,“宗室卖嫁民间女”的现象逐渐严重。

宗室已经靠卖婚卖女沾了皇族的面子。商人和宗室赵成为他们孩子的亲戚后,包拯曾惊呼:“天庭不是一个阶层。”宋仁宗对此也非常重视。他说:“宗室娶了女人,选了士绅,才敢拿钱嫁,御史台查。”

然而,尽管有圣旨,但在宋朝,皇室婚姻贩卖现象从未被真正禁止。在朝廷的一再命令下,权钱交易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连统治者也只能抱怨空,无能为力。

婚姻充满铜臭,结果就是婚姻失败。

范仲淹在《答十陈事》中指出:“男不准嫁,女不准嫁,葬不准。”

结婚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到了宋朝就变得很难了。这主要是因为当时社会上奢靡之风盛行,导致婚姻成本飙升。

比如在福建办婚礼,要花很多钱。来吃席的人很多,“来的人不限,经常达到几十万”,宴席也是长期举办。“结婚者,族争宴相贺,四十日终”。

所以当时的人感叹:“送孩子给伤员,破产娶孩子。”

当时很多士大夫不堪,或者变卖家产,或者负债累累。就连皇帝的弟弟王洋·赵昊也“有几个女人,婚期不够私人使用”,所以他不得不提前向宋神宗借钱。

当时娶妓女的成本往往比娶媳妇的成本高。一旦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生了女儿,以后很容易“谴责婚姻”,往往“早存衣妆”,“有了女儿就种上千棵杉木根”。女人长大了,会以为自己要结婚了。”

司马光指出:“世俗的男人是快乐的,女人是悲伤的,甚至那些不放弃自己女人的人,也是如此。”人们不愿意生女儿,很多人生完女婴就淹死了,导致男女比例失调,进一步导致婚姻不合时宜。

结论

天下繁华为利,天下繁华为利。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宋代,婚姻和金钱以前所未有的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将整个社会的拜金主义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钱自然是好东西,但被钱侵蚀得面目全非的好婚姻还算是好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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