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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催婚政策:剩男剩女要受到处罚 古代的催婚政策:剩男剩女要受到处罚

导语:古代催婚政策:剩男剩女必罚。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整理。让我们快速看一下它们。中国古代其实是个“早婚国”。按照《礼记》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中国古代的结婚年龄一般是男20岁,女15岁。不过不同朝代略有不同。比如唐代,男性15岁,女性13岁以上;明代男性16岁,女性14岁以上。据《梁书·张缅传》和《周树城传》记载,梁高祖的四个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的女儿平原公主在11岁时结婚;赵涵8岁继承王位,

古代催婚政策:剩男剩女必罚。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整理。让我们快速看一下它们。

中国古代其实是个“早婚国”。按照《礼记》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中国古代的结婚年龄一般是男20岁,女15岁。不过不同朝代略有不同。比如唐代,男性15岁,女性13岁以上;明代男性16岁,女性14岁以上。据《梁书·张缅传》和《周树城传》记载,梁高祖的四个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的女儿平原公主在11岁时结婚;赵涵8岁继承王位,并娶了刚满6岁的上官安为皇后。

1.媒人说媒党相亲

古代男女结婚大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文》说,“媒体,阴谋,还有两个姓。”在王实甫的《元代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偶遇,一见钟情,过上了私人生活。中间有个媒人,这个媒人就是媒人。

以前一男一女没有媒人是不可能结婚的。即使真的是私下订婚,也要请正式的媒人亲亲,这叫“收媒”。早在先秦时期就是如此。比如《诗经·南山》的《莽》里有一句话:“匪我时期没有好媒”,意思是当时没有媒人可以嫁人的现实。

但其实古代的男女交往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封闭。先秦时期,政府为单身男女提供一年一次的交流机会。春秋时期的“中秋会”,是典型的男女交友大聚会。它的主题是“奔跑”,意思是和爱的人一起逃跑。《李周》中的“土地官员和媒体人”说,“在春天的中间,男人和女人都会被命令,所以有时候,那些逃跑的人会忍不住惩罚他们,如果他们不需要无缘无故地命令他们的话。”根据周代的这一规定,这一活动由政府推动并实施。如果有人没有“冲”或参加聚会,他们也会受到惩罚。

中秋节为适婚男女和生育男女提供了一个特殊的交流平台,大大提高了男女婚姻的成功率。中秋节通常在每年农历三月三日举行。后来,清明节男女“踏春”的习俗受到了中秋节的影响。

除了这一天,古代的正月十五、七月初七也是单身男女找配偶的好机会。7月7日,又称“中国情人节”,被现代男女戏称为“中国古代情人节”。可以说古人也为单身男女的婚姻想了很多办法,对于解决“剩男剩女”问题很有效。

2.男人结婚了,女人结婚了

古人认为,只有“男有房,女有家”,人们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会稳定和谐。到了周朝,达到适婚年龄的男女终身大事也被列入官方议事日程,还专门设置了政府官员管理男女婚姻。在晋朝,如果一个女人到了一定年龄还没有结婚,政府就会强迫她找对象。《金淑五地记》记载,司马燕于太史九年冬十月下令,“若父母未于十七年制娶,则配以长官。”意思是当一个女人到了17岁,如果她父母不把女儿嫁出去,当地政府就会找一个“剩男”逼她嫁出去。

中国古代民间有一句话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娶一杆抱走”,“好女人不嫁二奶”,讲究的是结局。在这种庸俗习俗的影响下,古代寡妇很难再婚。为了平衡适婚男女比例,在男多女少的地方,民间和政府对寡妇再婚都持积极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

当一种不正常的婚姻行为被更多人接受时,就会逐渐演变成一种社会婚姻习俗。在古代北方少数民族中,他们不以嫁给少数人为耻,尤其是在家庭中,弟弟娶嫂子,嫂子嫁叔叔不被认为是违反传统伦理的。

3.根据规定有处罚

古代对男女适龄结婚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王月勾践规定男子20岁结婚,女子15岁结婚;在宋仁宗时期,男性15岁结婚,女性13岁结婚;在明太祖,男人16岁结婚,女人14岁结婚。不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女人会受到惩罚。比如南北朝时期,如果一个女孩没有在合适的年龄结婚,那就是犯罪,她的家人会坐牢。《宋书·周郎传》上是这么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其家坐也。”。汉朝孝敬惠帝的时候,凡是有一个15岁到30岁之间的女儿还没有结婚的,就要罚款600元。唐朝时,未结婚的20岁以上的男子和15岁以上的女子也受到惩罚。虽然强迫女人结婚的初衷可能首先是为了增加社会人口,但客观上解决了很多光棍娶不到老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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