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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郑交质 周朝政治:周天子对诸侯拥有较大权威诸侯纳贡

导语:中心制 西周的分封制是以周制为基础的,列强的诸侯有时担任王室的官员。例如,魏康书是周初的周牧,郑桓公是西周末年的周司徒。他们国家的王公所定的官制大致相当于皇室,军队成为一党之首。周对群臣有很大的权力,群臣仍然可以接受命令进贡。《左传》召公十三年说:“过去,班公,轻重,列尊朝贡,周制也。”除了贡纳,还要报朝圣,还要派兵报名。周有权干

中心制

西周的分封制是以周制为基础的,列强的诸侯有时担任王室的官员。例如,魏康书是周初的周牧,郑桓公是西周末年的周司徒。他们国家的王公所定的官制大致相当于皇室,军队成为一党之首。周对群臣有很大的权力,群臣仍然可以接受命令进贡。《左传》召公十三年说:“过去,班公,轻重,列尊朝贡,周制也。”除了贡纳,还要报朝圣,还要派兵报名。周有权干涉诸侯的内政,有时还会派使节到各诸侯国,与诸侯并称“诸侯督军”。

西周时期,周天子能够指挥群臣,进入东周。周王室的权威衰落,大部分王侯没能尽到对王室的义务。皇室本身不得不依附当时的列强金、郑、魏,更不用说居高临下的诸侯了。的誓言和“拍的肩膀”使周仅存的威严也荡然无存。但是,列国的王侯,名义上还是属于纣王的王侯,除了楚国,没有办法称王。提出要尊重国王,抵制洋人,多为自己的国家利益服务,但也使周的地位略有上升。五霸的君主大多也是在这个口号下行事,即表面上尊重国王,实际上却是扩张合并。进入战国以后,国家兼并已经完成,周朝诸侯国家只有二十多个,其中最大的是七个,数量是战国七雄。战国时期,除魏惠王、齐威王外,有向周朝靠拢的举动,但也是作秀,其他诸侯国君主不再向周朝靠拢。

石清与《史记》

是全国的最高统治者,仅次于的两个官僚,即太傅和鲍。师与保,即太师与太保,掌握着朝廷的军政大权,是年轻君主的守护者。这种政治长者监护制度是从贵族家庭中的托儿监护礼制发展而来,从而形成了官职。中央政府有两种官僚制度,即青石寮和太史寮。

青石老

金文的“清史”是文学中的“清史”。《说文》曰:“士者,事也。”他们两个都叫老,也就是说他们是当时两个主要的政府机关。清世尧掌管王朝的“三事四向”。所谓“三事”,是指王绩中的三大政;“四方”指王绩以外的诸侯事务。青石坳的官前期为太保、太师,中期以后以太师为主。下属官员主要是“三司”,即司马、司图、司公。司徒是掌管土地的军官;司马是掌管军事的大司马;/division空是负责建筑工程的官员。三个师之外,还有牧羊人,是管狱警等事的军官,地位较低。还有“施施”、“亚洲旅”、“虎巨”,都是主管军事的军官。有一个“有趣的马”,就是管马的官,还有一个“厨主”,就是管王粮和收银单的官。“在古代,无论军事惩罚,清史老的行政长官,无论姓氏或太保,都有军事和政治权力,所以召公和周公都去打仗了。

太史寮

太史寮的大官是太史公,掌管书命、造陆、祭祀、守季、画书。

周是文官和神职人员的领袖,其地位仅次于清世尧。他是一个官员,根据《礼记》和《曲里下》,主要有大寨、大宗、大士、大竹、大士、大布六大。“六大国”又叫“天官”。这些官职的来源可能比较原始,有神职人员的历史。六大高校中,太师最长。太史公和太史公、太保一样,可以称之为“公”。比如的官是太保,周公的官是太师,毕的官有太师,都算“公”。在周代,“国之大事在于崇荣崇荣”,所以六清的大部分职责都与宗教事务密切相关。中期以后,宗教在政治机构中的作用逐渐减弱。“所以明宝、、黄、大宝、大宝等官职已不见,意味着西周政府官制机构的扩张和官僚主义的发展。

封建制度“封建制”又叫“分封制”,是古代汉语“封建制”的本义;古代文献中的“封建制”就是“分封制”。“封建制”是周王室在周代将疆域划分为诸侯国的一种社会制度。在“封建制”下,国家土地并不完全归周王室所有,而是归取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围地的全部资源和收入,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贡品就可以履行义务,相当于中世纪欧洲王国与教廷的关系,也就是现代意义上的联邦的基础。纣王是共有人。从理论上讲,诸侯死后的土地可以由周王室收回并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的。

宗法制度建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成于周朝,影响到后来的封建王朝。根据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分为大宗族和小宗族。纣王自称是被称为世界之大的天子。除了长子以外,其余的儿子都被立为王子。诸侯对皇帝来说很小,但在他的国家却很大。王子的其他儿子被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王侯来说是个小氏族,但在他的封地里却是个大氏族。从卿大夫到文人也是如此。所以贵族的长子永远是不同档次的。大宗不仅享有对氏族成员的统治权,还享有政治特权。后来各个朝代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进行了改革,逐步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度。

井田制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国有土地制度,记载于商朝,盛行于西周。当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将土地分成正方形,形状像“井”字,因此被称为“雷区”。这个矿区归纣王所有,分配给老百姓。领主不得买卖或转让矿区,也不得缴纳一定的贡品。主强迫老百姓集体耕种矿田,周围是私有田,中间是公有田。而其本质是私有土地制度。。

礼乐制度西周春秋时期所强调的“礼”是以原始社会的终结为基础的

宗法制度中的风俗习惯得到发展和改革,并被用作统治人民和巩固贵族内部关系的手段。目的是维护宗法、君权、族权、夫权、神权,维护贵族的世袭制度和等级制度,强化统治。当时很多经济政治法规往往渗透在各种仪式的举行中,通过各种仪式的举行来建立和维持。

到了春秋末期的周公旦,礼乐制度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这些卿大夫在夺取君权的同时,不仅僭取了王侯之礼,也僭取了帝王之礼。根据仪式,皇帝的舞蹈使用“八巧”。这时,季孙也用“八舞庭舞”。孔丘斥责说:“可以容忍,但不能容忍!”按照仪式,皇帝祭祀祖先,唱诗《和》以解除祭祀。这时鲁的三家都“以和而退”,认为这种事不应该出在“三家”之外。按照礼仪,只有天子才能“旅行”到泰山。这时,季孙“旅行”到了泰山,孔丘指责他不礼貌。从本质上说,卿大夫的“渎神”是夺取政权的表现。礼乐制度主要用于维护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荀子·礼记》说:“礼有三:天地,人生之本;祖先,阶级的起源;老师也是治理的基础。”“敬祖扬主,是《礼记》之三。”《礼记三记》的意思是天地代表神权,祖先代表族权和君权。后来的统治者以天、地、君、亲、师为主要崇拜对象,就是建立在这个理论基础上的。

国家版图制度在商代普遍难以确定。西周时期的民族野制最为经典,春秋时期开始瓦解,战国时期一般为郡制。周公东征与周初武装殖民。

被封为齐国的姜太公周朝,是由齐魏与河洛之间的“小周”发展而来的。它成功地取代了“大霹雳阴”,但这种力量并不能有效地控制商朝的全部领土。在前商朝的大部分地区,人们在文化和其他方面与周人有很大的不同。为了进一步牢牢控制东方的土地,周公东征,消灭商隐和怀一的势力。东征胜利后,在新占领的东部,全国各地争相封同姓、异姓和古代皇帝后,采用了“范周萍”。周初的这种分封制,其实是一种武装殖民。这些重要的殖民武装据点主要包括:齐、鲁、燕、夷、江等诸侯国。周朝领导的贵族和公社农民进入新占领区后,首先建立军事据点,称为“城”和“国”。

国家之外的广大地区叫“野”。姬朝内部的国与国与诸侯国之间有这样的区别,就是国与国的区别。王绩以百里之外的城市为郊区,以内郊区为农村,以远郊为目的地。王朝六乡六遂,大国三乡三遂。周朝的“国”不同于后来的商业城市,对“野”没有调节生产的作用。他们的生计一般依赖于“野”的供给,所以周人的殖民营国也崇拜野。国与野的区分也导致了中国人和野人的政治地位不同。中国人和野人属于平民阶级。所谓石清,是指那些继承了石清地位,在皇帝或诸侯统治下掌握政权的人。比如周公这个职位直到东周中期还由周公旦家族继承,还有召公这个职位。这种尊重官员和族群的制度是内外兼修的,世代执政是基于宗族共治的习惯,宗族的存在也要靠世代把持朝政,所以说:“弃官,宗族无所遁形”。

统治宗族要尽力控制自己的既得利益,同一个宗族的成员不容易被排除在权益圈之外。所以陆有三桓,郑有七穆,本来都是兄弟,宋朝的飞轮海更厉害。所谓“政以宁氏治”,就是为了家族。氏族的身份和地位不是由皇帝和君主决定的,而是由遗传决定的。这些氏族与纣王同姓,他们的形成有自己的特点。周王室的皇宫大多是周初招兵的贵族,或者是纣王的亲戚,或者是传统大族的后代。周初东征时,一部分儿子经常殖民建国,另一部分留在皇室协助管理。这是春秋时期武子说的:“姓从亲中选,洋名从老中选,德不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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