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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和地税是什么时候分开的中国的税改史

导语:国税和地税什么时候分开的?中国税制改革的历史?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一下它们。1993年7月23日,朱镕基在全国财政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分税制的构想。1994年7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至今已实施24年。2

国税和地税什么时候分开的?中国税制改革的历史?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一下它们。

1993年7月23日,朱镕基在全国财政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分税制的构想。

1994年7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至今已实施24年。

2018年6月15日,国税和地税正式合并。

1978年,中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第一步利改税,即国有企业将利润改为缴纳所得税;

1984年实行税制改革第二步,工商统一税改为工商统一税、产品税、所得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1986年征收个人所得税;

1994年,税制改革。根据行业和税种不同,将产品税改为增值税,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邮政、电信等服务业经营的项目纳入营业税征收范围。

在这样的条件下,原税务局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一并挂牌。

扩展数据:

税制改革

税制改革是通过税收设计和税制结构的边际变化来提高社会福利的过程。

税制改革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税率、纳税等级、起征点或免税金额的升降和税基的变化,新税的引入和旧税的放弃,税收结构和组合的变化。

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鼓励企业投资固定资产;同时,增值税征收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过去,金融保险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缴纳营业税的行业,将改为缴纳增值税。

也可以开征遗产税。

国家和地方税收的合并

2018年3月1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王勇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释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说明》第十一条第二点明确指出,“改革国税和地税的征收管理体制。

省级和副省级税务机关将合并,承担所辖地区各类税收和非税收入的税收征管职责。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体、省级人民政府为辅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2018年6月15日上午,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一起挂牌。

2018年7月20日,省市县乡四个新税务机关全部挂牌。

参考链接:

税制改革-百度百科

国税地税合并-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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