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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战犯 第一批战犯特赦名单,国民党战犯特赦名单

导语:战犯,全写为战争罪犯,指战争中战败国的高级指挥官或战俘中,被认为应负起战争罪责的人。在战败之后,战犯可能必须接受战胜国为首组成的审判单位或其他国际组织,例如联合国的战犯法庭来审判,以负起战争的罪责受到处罚。  过去,西方传统国际法和国际实践,把战争犯罪局限于违反战争

战犯,全写为战争罪犯,指战争中战败国的高级指挥官或战俘中,被认为应负起战争罪责的人。在战败之后,战犯可能必须接受战胜国为首组成的审判单位或其他国际组织,例如联合国的战犯法庭来审判,以负起战争的罪责受到处罚。  过去,西方传统国际法和国际实践,把战争犯罪局限于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罪行。第一次世界大战期 间,第一次提出审判和惩处发动战争的罪魁祸首问题。1919年 1月26日,在巴黎和会上成立了战争责任问题委员会。《凡尔赛和约》第227条规定,把德皇威廉二世作为主要战犯之一,交付国际法庭审判。但是,由于荷兰政府拒绝引渡,审判未能进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日、意法西斯帝国主义者的暴行,激起了全人类的义愤,从而促进了在国际法中建立惩治战争犯罪的国际责任制度。1943年10月30日,苏、美、英三国莫斯科外长会议作了关于追究和惩治法西斯战犯的决议。1945年8月8日,苏、美、英、法在伦敦签订了《关于控诉和惩处欧洲轴心国家主要战犯的协定》及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1946年 1月19日,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公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国民党战犯特赦名单:  第一批获特赦主要人员  (1959年12月4日)  杜聿明 东北保安长官司令部中将司令,徐州“剿总”中将副司令  王耀武 第二绥靖区中将司令兼山东省政府主席  曾扩情 国民党四川省党部主任委员  郑庭芨 第49军中将军长  宋希濂 川湘鄂边区绥靖公署中将主任  杨伯涛 第18军少将军长  陈长捷 天津警备司令部中将司令  邱行湘 第206师少将师长兼洛阳警备司令  周振强 浙西师管区中将司令兼金华城防指挥  卢浚泉 第6兵团中将司令  白玉昆 太原绥靖公署建军会少将课长  孟昭楹 北平警备司令部少将参议  廖缉清 内调局西南办事处代主任  徐以智 南京中央训练团少将团员  甄肇麟 第99军少将高参代第268师参谋长  刘化南 北平行营少将参议  罗祖良 第6兵团4处少将处长  李宝善 第77军第37师少将师长  爱新觉罗·溥仪 伪满洲国皇帝  郭文林 伪满洲国第十军管区中将司令官  (第一批获赦人员共33名,国民党人员共30人,伪满洲国人员3名)  第二批获特赦主要人员  (1960年11月28日)  李仙洲 第二绥靖区中将副司令  范汉杰 东北“剿总”中将副司令兼锦州指挥所主任  罗历戎 第3军中将军长  胡临骢 第41军中将军长  陈金城 第96军中将军长  李以劻 第5军中将副军长兼独立第5师师长  宋瑞珂 第66军中将军长  厐镜塘 国民党中央执委兼山东省党部主委  沈 醉 保密局云南站少将站长  许长林 第77军少将副军长  杨团一 第84军少将副军长  欧阳午 第60军暂编52师少将副师长  杜永鑫 第72军第233师少将副师长  许文庆 第55军第44师少将参谋长  董益三 第15绥靖区司令部二处少将处长  夏建勣 第10军第114师上校师长  陈芳芝 第105军第180师上校代师长  陈庆斌 第64军第156师上校副师长  王友直 西安市市长  王榆楦 重庆《中央日报》社总编辑  马保民 第55军第44师少将参谋长  爱新觉罗·溥杰 伪满宫内府侍从武官  全名世 伪满洲国厚生部大臣  王子衍 伪满洲国滨江省省长  正珠尔扎布 伪满洲国第十军官区少将参谋长  陈绍武 伪蒙国防部第二厅少将专员  (第二批特赦人员共50名,国民党人员共45名,伪满洲国及伪蒙疆自治政府人员5名)  第三批获特赦主要人员  (1961年12月25日)  廖耀湘 第9兵团中将司令  林伟俦 第62军中将军长兼天津防务副司令  何文鼎 第7兵团中将副司令  黄 淑 第13兵团第9军中将军长  韩 浚 第73军中将军长  王凌云 河南第一路挺进军中将总指挥  孙 楚 太原绥靖公署中将副主任  马 瑛 云南绥靖公署中将副司令  杜建时 天津市市长  张鸿文 第48军中将军长兼滇桂边区绥靖司令部副司令  李猷龙 国民党西康省党部主任委员  李帆群 国民党新疆省党部代理书记长  郭 旭 保密局少将经理处处长  覃道善 第10军少将军长  娄福生 第61军少将副军长兼第10兵团司令部代参谋长  苏本善 湖南省财政厅厅长  公秉藩 湖北省保安司令部少将参谋长  娄渊泉 河南第一路绥靖总指挥部少将高参  贾宣宗 第39师少将师长  彭 斌 第52师少将副师长  于一凡 第12军第112师少将师长  霍冠南 华中区桂北军政区少将副司令  丘士深 国防部工程署少将副署长  李寓春 吉林师管区少将司令  杨 斌 后勤部二兵站总监部少将副总监  陈振东 第33军少将副军长  陈中和 国防部第7视察组少将视察官  徐中平 国防部青年救国团沪浦义勇总队少将总队长  陶子贞 国防部暂2总队干训班少将教育长兼暂2师代师长  王御之 国防部少将部员  马润昌 第3绥靖区少将参议  董绍周 第85军第110师少将副师长  阮振铎 伪满洲国外交部大臣  王芝佑 伪满洲国第一军管区上将司令官  周大鲁 伪满洲国第八军管区中将司令官  赵 讳 伪满洲国第八军管区少将参谋长  任广福 伪满洲国第三军管区少将司令官  刘显良 伪满洲国步兵第十七旅少将旅长  (第三批获特赦人员共68名,国民党人员共61人,伪满洲国人员7人;宣布特赦时,还宣布准予康泽监外就医)  第四批获特赦主要人员  (1963年4月9日)  康 泽 第15绥靖区中将司令  严 翊 第47军中将军长  李益智 第55军第74师中将师长  孙 渡 西南军政长官公署中将副长官  高建白 第24军军官总队中将总队长  贾毓芝 第43军少将副军长兼迫击炮师师长  邓军林 第70军少将代军长  禇静亚 第76军少将副军长兼第20师师长  黄志圣 第64军第159师少将师长  蔡 钲 第41军第124师少将师长  杨唤彩 中央军官训练团少将团员  刘庄如 湖北绥靖总司令部2处少将处长  姚轻耘 第64军第159师少将副师长  余耀龙 华中长官公署少将部员  周上凡 川湘鄂绥靖公署第7绥靖区少将司令  谷文化 山西青年军官教导团少将教务处长  陈维忠 国防部军需署储备司令部少将专员  谷次亨 伪满文通部大臣  赵秋航 伪满第三军管区中将司令官  王尧寅 伪满第二军管区少将军法处长  王贤伟 伪满国务院总务厅次长  德木楚克栋鲁普 伪蒙疆自治政府主席、蒙古军总司令  (第四批获特赦人员共35名,国民党人员30名,伪满洲国及伪蒙疆自治政府人员5名)  第五批获特赦主要人员  (1964年12月28日)  王陵基 第7绥靖区上将司令,四川省政府主席  王靖宇 西康省保安司令部中将副司令  王光伦 第125军第183师少将师长  石玉湘 湘鄂川黔绥靖公署暂2军第7师少将师长  孙宗玖 江苏省保安1旅少将旅长  孙玉田 第107军第261师少将师长  刘耀寰 暂6军第16师少将师长  宋少华 暂9军第25师少将师长  倚和普 新民团管区少将副司令  李祥麟 江宁要塞第1总台2大台少将副大台长  李国齐 暂9军少将高参  孟恒昌 第68军少将代参谋长  张整军 国防部少将部员,暂8军第24师少将师长  欧阳秉炎 第88军少将副师长  徐稚兰 陕西省保安司令部少将参议  梁培璜 第2集团军中将副司令  郭树人 国防部2厅少将部员  袁鸿逵 第6编练司令部中将高参  曹天戈 第8兵团中将副司令  黄铁民 徐州“剿总”前进指挥部总务处少将处长  贺钺芳 国防部第2视察组少将组长  傅锡章 湖南绥靖第1师少将师长  濮云龙 第9绥靖区少将总务处长  吉 兴 伪满尚书府大臣  曲秉善 伪满四平省省长  李文龙 伪满洲国第四军管区中将司令  萧玉深 伪满洲国第二军管区少将参谋长  佟 衡 伪满洲国军事部少将参谋司长  宪 钧 伪满洲国第二军管区少将处长  赵竞昌 伪满洲国江上军江防舰队司令  李守信 伪蒙政府副主席、蒙古军上将副总司令  (第五批获特赦人员共53名,国民党人员共45名,伪满洲国及伪蒙疆自治政府人员8名)  第六批获特赦主要人员  (1966年4月16日)  方 靖 第79军中将军长  孔庆桂 江阴要塞中将司令  叶芳华 后勤部独立第3补给分区少将副司令  孙继周 第2兵团独立旅少将副旅长  刘佩玺 太原绥靖公署少将处长  伍重岩 第124军少将副军长  牟中珩 第2绥靖区中将副司令  杨光钰 第3军中将副军长  杨安铭 国防部中将部员  杨中明 安徽省财政厅厅长  杨集贤 国民党平绥路特别党部主任委员  李佩青 国民党河南省党部书记长  李德生 第127军少将副军长  李俊才 天津市警备司令部稽查处处长  姜溢三 国民党交警第9总队上校总队长  柯 竹 湖北绥靖总队少将处长  徐钟端 川鄂边区绥靖公署中将高参  徐云台 国防部少将部员  张星伯 第68军少将参谋长  袁剑飞 第8军少将参谋长  高青山 国民党四平市市长  曹锡武 第76军新闻处少将处长  曹 鼎 甘肃师管区少将副司令  傅立贤 第124军少将参谋长  潘澄清 保密局贵州站站长  熊武琪 军统局策反专员  董赞尧 江苏省建设厅厅长  覃戈鸣 第56军第329师少将师长  谢异炎 国民党交警第8总队上校大队长  于静远 伪满经济部大臣  于镜涛 伪满勤劳部大臣  曹秉深 伪满江上军中将司令  甘珠尔扎布 伪蒙第九军管区中将司令  宝贵廷 伪蒙古军总司令部少将司令  (第六批获特赦人员共57名,国民党人员共52名伪满洲国人员5名)  经审核按起义投诚人员对待者(共25人,在第七批特赦前释放,赵子立、李振西参加了75年3月20日的接见特赦人员大会;选取重要者介绍)  赵子立 第一二七军中将军长兼河南省政府主席,安置在河南省政协  李振西 第三十八军中将军长,安置在陕西省政协  赵凌霄 湖南靖县伤兵生产处少将处长,安置在山东省政协  程守之 安徽第十行政区少将保安副司令,安置在安徽淮南市政协  秦岱峰 第一0七军政工处少将处长,安置在济南市政协  杨一华 川鄂绥靖公署少将总务处长。安置在南京市政协  刘文潮 云南绥靖公署少将高参,安置在南京市政协  周 藩 第九军第三师少将师长,安置在湖南省政协  邱国贤 湖北第一绥靖区少将副司令,安置在武汉市政协  张西铎 第一0七军第二六0师少将副师长,安置在河南安阳市政协  朱占魁 河北第三专区专员兼少将保安司令,安置在河南省政协  严中英 云南第六行政区专员兼保安少将司令,安置在云南省政协  吴行中 第八十九军少将参谋长,安置在贵州省政协  唐容川 川陕甘绥靖公署别动总队少将副总队长,安置在成都市政协  陈效藩 国防部少将部员,安置在呼和浩特市政协  贾 璜 华北剿总少将副参谋长,安置在山西临汾市政协  乔 诚 成都市市长,安置在成都市政协  第七批获特赦主要人员  (1975年3月19日)  黄 维 第12兵团中将司令  李九思 第13兵团中将副司令  庄村夫 豫鄂皖边区绥靖总司令部中将总司令  宋清轩 晋陕边区挺进纵队中将司令  汪 宪 豫鄂皖边区自卫军中将司令  王绪镒 第6编练部新兵纵队中将司令  郭一予 徐州“剿总”办公室中将主任  陈士章 第25军中将军长  王秉钺 第51军中将军长  刘镇湘 第64军中将军长  文 强 徐州“剿总”前进指挥部中将副参谋长,军统局北方区区长  胡靖安 国防部保密局中将设计委员  文文修 第12兵团少将代参谋长  沈 策 第114军少将军长  周开成 第8军少将军长  蔡省三 青年救国团赣东青年服务总队少将总队长  陈远湘 第41军少将副军长  李子亮 第4军少将副军长  刘德溥 第49军少将副军长  郭吉谦 第5军少将副军长  武之棻 第25军少将参谋长  刘剑石 第37军少将参谋长  陈燕茂 第63军少将参谋长  李慎言 第99军第268师少将师长  尹钟岳 第18军第118师少将师长  骆周能 第21军第230师少将师长  李介立 第20军第134师少将师长  龚时英 第70军第32师少将师长  王学臣 第234师少将师长  张光汉 第47军第127师少将师长  唐 连 第4军第90师少将师长  王云沛 浙江省保安司令部少将副司令  李贯一 暂编第32军教导3师少将师长  胡运鸿 国民党江西省党部书记长  尚传道 吉林省民政厅厅长兼长春市市长  胡梦华 天津市社会局局长  陈旭东 军统局东北区少将副区长  周养浩 军统局西南特区少将副区长  鲍志鸿 军统局1处少将处长  郑锡麟 军统局本部训练处处长  段克文 军统局少将专员  岳烛远 军统局河南站站长  何崇校 军统局广东站站长  谢代生 军统局广西站站长  黄庚永 国防部保密局湖南站站长  章微寒 国防部保密局浙江站站长  沈蕴存 国防部第2厅少将副厅长  邱沈钧 国防部第2厅通讯总所少将所长  温世程 第三集团军参谋处少将处长  杨若济 淞沪警备司令部少将副参谋长  郑重为 淞沪警备司令部少将稽查处处长  黄闲道 总统府少将高参  金柱林 第八绥靖区少将战地观察官  方 丹 国防部少将专员  王维绩 第八兵团政工处少将处长  王云沛 浙江省保安处少将处长  朱家悌 国防部少将视察官  张焕彩 整编第十二军少将高参  蔡树鸿 东北剿总政工处少将副处长  靳金城 太原绥靖公署少将副处长  杜彦兴 太原绥靖公署驻北平处长  董南辕 青年救国军浙东义勇总队少将副总队长  梁一川 青年救国军江南第二义勇总队少将总队长  吴宏文 闽南赣边纵队第一支队少将司令  刘国举 云南第三联防指挥部少将指挥官  张 均 中条山挺进军少将司令  张 文 中统局本部秘书兼重庆区区长  王从先 中统局西北区副区长  刘桂楠 中统局蒙藏调查室主任  邵 平 中统局四川调统室主任  胡 涛 中统局四川调统室书记  吴汝成 中统局西康调统室主任  先大启 内政部调查局四川调查处处长  孙秉礼 内政部调查局云南调查处处长  李汉元 天津市警备局局长  沈觐康 军统局厦门站站长兼厦门市警察局长  乌云毕利格(赵城璧) 国民党绥蒙党部书记长,调统室主任  郭若霖 伪满第十一军管区中将司令  齐知政 伪满首都警察总监  注:1、第七批获特赦人员共293名,国民党人员共290名,伪满洲国及伪蒙疆自治政府人员3名。至此,在押的战犯全部特赦完毕。  2、当时政府采取来去自由的政策,特赦人员可申请到包括台湾等地,王秉钺、陈士章、王云沛、周养浩、蔡省三、段克文、张海商(第二0四师上校团长)、杨南村(第一五0师上校团长)、赵一雪(第二八一师上校团长)、张铁石(第六十八军政工室上校主任)十人申请赴台,随即获准;但十人到香港后,台湾当局不准入境。后张海商、杨南村、赵一雪三人转回大陆;王秉钺、陈士章、周养浩三人转赴美国;张铁石忧愤自杀,王云沛、蔡省三滞留香港。  3、后经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欧阳午、严翊、霍冠南、王靖宇、马瑛、苏本善、沈醉等人撤消原特赦通知书并按起义人员对待;王友直、李以劻、廖缉清、全裕谦、李祥麟等按投诚人员对待;杜建时、林伟俦等不以战犯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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