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的历史起源 潮阳的历史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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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土地属于岭南百越。
秦属南海县。
揭阳县,南海县,汉族。
揭阳县位于西晋时期。
东晋隆安元年设立朝阳县。
因地处山之南,海之北,名“朝阳”,属金代易安县。
南北朝宋,齐,易安县。
几次之后,对县州都比较容易。隋十一年,潮阳县仍属易安县。
唐永辉元年,潮阳县并入海阳县,隶属潮州。
出生第一年,朝阳县复位,县治林昆山。
开元二十一年,潮州属于江南路和朝阳县。
天宝元年,改州为县,潮州改称潮阳县,领潮阳、海阳、程响三县。
元朝元年,潮阳县改称潮州。
县州比较容易,朝阳是县。
元和十四年,韩把潮州刺史迁到潮阳县,掌管绵阳新兴乡。
南宋绍兴两年又并入海阳县,十年迁至朝阳县。
元朝属于潮州路。
明朝洪武二年,潮州路改为潮州府。
嘉靖四年,朝阳县沉淀龙井都城三分之一,达尼、游头、惠来3都落户惠来县。
嘉靖四十二年,吴恙、界容水、黄坑沉淀,均置普宁县。
万历九年,吴恙和吉荣水都回到了朝阳县。
清代,潮阳仍属潮州府,建制不变。
但其下属名称不时由广南东路改为惠朝嘉芬驻军路。
民国元初,潮阳县直属广东巡抚公署。
民国年间,是一个随波逐流的巡抚使臣。
1999年,直属广东省。
民国14年,隶属广东省东江行政公署。
21年隶属广东省东区绥靖委员会办公室。
25年隶属广东省第五区行政督察办公室。
民国36年,第五行政区改为第六行政区,隶属朝阳县。
1938年4月,隶属广东省第七行政督察署。
民国时期,朝阳县略有变化。
8月,对梁营卫、合浦寮、古厝、四美、谷熹、强卫、元山仔、基努、风吹、窦宪、龟山湾、三顺、柳分水、后棚、秋风岭、牛角丘、林芝石、赤竹雅、赵霖等22个18个乡进行了分析,成立了南山农垦委员会。
24年10月更名为南山管理局,位于梁营卫。
县城于1949年10月20日解放;22日,朝阳县解放,朝阳县人民政府成立,位于第一区。
12月份属于潮汕临时高委。
1950年2月,隶属潮汕区行政督察办公室。
3月,南山管理局被废除,梁颖周围的村庄被恢复为朝阳县,并被增加为第十区。
6月,普宁县石桥头西乡、贵屿乡、南安乡、军埠村划归朝阳县。
十月属于潮汕专员公署。
1952年11月为粤东办事处,同年12月为粤东行署。
1956年3月,隶属汕头特区行政公署。
1958年5月,朝阳县大厂峪、石川乡万载、陈店乡石岗村等9个村划归普宁县;大濠镇、合浦、朱元乡划归汕头市。
同年9月,潮阳县雷凌乡14个村划归惠来县。
12月,由于惠来县和普宁县合并,原属惠来的东洪人民公社划归朝阳县。
1961年3月,惠来富县、田心、静海、周田、仙游划归惠来县;惠来县的雷凌人民公社和汕头市的大壕、合浦人民公社划归潮阳县。
1967年3月,任汕头军管委员会委员。
1968年3月,任汕头地区革命委员会委员。
1975年,大壕人民公社再次划归汕头市,惠来县田心人民公社划归潮阳县。
1980年1月,隶属汕头地区行政公署。
1983年7月13日,汕头市建制取消,实行市县合并领导体制,潮阳县划归汕头市人民政府。
1993年4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潮阳县,按原行政区域设立潮阳市,由省直接管辖,汕头市管理。
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合浦镇划归汕头市。
2003年1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潮阳市,分别设立潮阳区和汕头市潮南区。
朝阳区行政区域为原文光、城南、金浦、绵北四街,海门、河西、和平、西楼、官埠、早浦、金隅、谷饶、贵屿、通榆十镇。
中华路区人民政府。
潮阳市霞山、杜菁、沙龙、成田、田心、思茅、陈店、梁颖、仙城、当岗、红场、雷凌等原行政区域为潮南区行政区域。
霞山镇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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