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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古道上有个“禁早婚”碑 明确提出当地男子禁止早婚

导语:剑阁古道上有一座“禁止早婚”的纪念碑,上面明确写明禁止当地男性早婚。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整理。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原标题:剑阁古道上有一座“不早婚”纪念碑年轻人被父母催促尽快结婚。但在剑阁县汉阳镇七里村和龙源镇洪洞村的古驿道上,有两块刻

剑阁古道上有一座“禁止早婚”的纪念碑,上面明确写明禁止当地男性早婚。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整理。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年轻人被父母催促尽快结婚。但在剑阁县汉阳镇七里村和龙源镇洪洞村的古驿道上,有两块刻在明代万历十年的官方“禁止早婚”碑,明确提出禁止本地男子早婚。

两块石碑上刻有楷书双钩,从右到左排列成四条竖线。正文由三条竖线46个字组成。内容都是一样的:“巡视员的法庭出示了诏书,军民都知道,以后男人必须结婚到十五六岁以上。违者,父兄将被戴上镣铐,不在场的官员将被一起追究责任。”

据明万历《广志异》记载,蜀中常见娶少妇,娶长女,男子十二三岁结婚。所以万历十年间,政府禁止每隔五里竖立一座圆顶碑。

早婚会对人口的体质、道德和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为此,历届政府都明确规定了结婚年龄。比如唐朝规定男子十五岁结婚,女子十三岁结婚;明朝规定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

虽然历代封建政府严令禁止,但早婚现象在民间从未根除。究其原因,首先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再加上古代婴儿死亡率高,战争频繁,早婚自然成为民间的选择。

古驿道上刻有七里村和红洞村的“禁早婚”碑刻,为研究中国古代特别是明代中后期四川政府对早婚的控制、政策宣传的方式、早婚的背景、蜀道碑刻文化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记者张廷明整理

万历男子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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