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缇萦历史介绍 历史上与幼女睡觉时间最长的皇帝

导语:缇萦历史介绍了历史上与幼女睡觉时间最长的皇帝,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个皇帝的行为引发了许多争议和讨论,成为了历史上的一个热门话题。

目录导航:

  1. 缇萦历史介绍
  2. 我国古代童养媳是怎样产生的,她们的生活怎样
  3. 中国历史上哪个皇帝只当了一百天
缇萦历史介绍

公元前184年的时候,缇萦出生在山东,她的父亲淳于意是一个弃官从医的人,在当地很受人尊重。但是即使是远离了朝堂,行医的淳于意还是被人上书告发,说他收受贿赂。当时的法律,对于受贿的人都是要押到长安接受皇帝的审判的。

当时淳于意生了五个女儿,却没有一个儿子,在他被押送到长安的路上,他的女儿都是跟在后面哭。淳于意不禁感叹,生女儿是没有用的。此时最小的女儿缇萦听到父亲这么说自己,自然是很难受的,于是她就打算凭借着自的力量,为自己的父亲洗去冤屈。于是乎一个小女孩就跟着押送的车队走向了长安。

但是试想一下当时的环境,孤独的小女孩,一个人在长安城,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助她。在这种情况下她一个人的力量又怎么能够替自己的父亲洗去冤屈呢。聪明的缇萦只好寄希望于写信给汉文帝。信中的内容大致就是歌颂汉文帝的英明,以及自己的家庭不能没有父亲,自己愿意为了父亲受罚之类的话,而且还说到残害人的躯体的处罚是不可取的。也就是最后这一点,促进了历史的发展。

缇萦,全名淳于缇萦,西汉临淄人,著名医学家淳于意之女。

据《史记•孝文本记第十》记载: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徏系长安。太仓公无男,有女五人。太仓公将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缓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缇萦自伤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愿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使其自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及下诏曰:“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发为僇,而民不犯。何则?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吾甚自愧。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怜之。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缇萦是西汉王朝(公元前206至公元8年)时代的人。她住在山东。她的毅力和勇气,不但使父亲含冤得直,免受肉刑,而且也使汉文帝深受感动。因而废除这种残酷的肉刑。缇萦是淳于意五个女儿当中最小的一个。淳于意从前当过官,后来弃官行医,救死扶伤,深受民间尊敬。人们从四面八方,长途跋涉,找他求医。淳于意精于医术,替人医病,差不多治一个好一个。

缇萦为父求情上书文帝,是孝顺敢言之人。缇萦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也很有勇气的少女。

历史背景

汉文帝的母亲薄太后出身低微,在汉高祖在世的时候是个不得宠的妃子。她怕住在宫里受吕后的陷害,就请求跟着儿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宫里那么阔气,因此,娘儿俩多少知道一些老百姓的疾苦。

汉文帝即位不久,就下了一道诏书说:"一个人犯了法,定了罪也就是了。为什么要把他的父母妻儿也一起逮捕办罪呢?我不相信这种法令有什么好处,请你们商议一下改变的办法。"

大臣们一商量,按照汉文帝的意见,废除了一人犯法、全家连坐的法令。


扩展资料

故事出处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原文

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淳于意受赂,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之长安。

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即除肉刑法。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设。掌陆军卫生、治疗、防疫、医药器具,兼司军医人员教育、升调。初辖医务、马医二科。宣统二年改辖卫生、医务二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科长二人,科员十四人,副官

缇萦是西汉时的一个少女,她父亲生了几个女儿,没有儿子,她父亲犯罪被押往长安,几个女儿哭着送他,他悲愤地说:"我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到关键时帮不了我!″缇萦很伤心,就跟着父亲到了长安,向汉文帝上书:愿意入官为奴,来免除父亲的肉刑。汉文帝可怜她,就免去她父亲的罪,并废除肉刑。

我国古代童养媳是怎样产生的,她们的生活怎样

童养媳最初出现于上层社会。周代实行媵制,即夫人之妹与侄女往往年尚幼即随同出嫁;秦汉以后,帝王每选贵戚之幼女进宫,成年后为帝王妃嫔,或赐予子弟为妻妾,皆为童养媳的一种表现。“童养媳”的名称,起于宋代。

慢慢地,童养媳开始出现于富贵人家。古代通婚讲究门当户对,于是出班指腹为婚,当小孩出生后,如果刚好是男女,那男方就会把女方接到男女当做媳妇抚养,到了适婚年龄后就会举办婚礼。

穷苦人家为了节省口粮及避免女儿成年后倒贴嫁妆,往往在女儿很小时就送给别人当童养媳。或是两户互换女儿成为童养媳,这样就避免了要娶不起媳妇的烦恼。

还有的童养媳是从插标卖女的穷人手上买过来的,有的穷人无力抚养女儿也会送给有钱人家当童养媳。

童养媳如果遇到好的家婆也会很幸福,但如果遇到恶婆婆就会很惨,就会被当丫头指使。

如果男方不幸早折,有的人家会把童养媳当女儿对待并出嫁,但有的人家会把童养媳卖去怡红院,结果可想而知了。

解放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加上人民生活的提高,童养媳现象己消失。但据报道,2006年发现在福建有一个村还普遍存在童养媳现象。

什么是童养媳?所谓童养媳,顾名思义,就是由婆家养育幼女,待到幼女成年的时候正式和自己家的儿子结婚。又称“待年媳”、“养媳”等,俗称“养媳妇”。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 原来,这和我国迂腐的封建制度有关。 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老百姓更不用说了 用一句成语“水深火热”来形容更为贴切。不少的老百姓家里生了儿子,又因为结亲聘礼重,婚礼浪费大,陪嫁多,而这种习俗常人又无力抗拒,一般人家娶不起儿媳妇,而家里生了女儿的,更是不想费心费力又费钱的去养一个迟早要出阁。而此时,最痛苦的就是这个女孩,自小被家人抛弃,寄人篱下,过着低眉顺眼的日子。待长到十四五岁,连追求爱情、追求自己婚姻幸福的权利都没有。就和从小一同长大的婆婆家的儿子圆了房。

童养媳的地位究竟是怎样的呢?

童养媳属于正妻,毕竟是最早进门儿的媳妇儿,按照旧礼,自然要给一个所谓“正妻”的位置。可是这只是一个虚有的名头罢了。实际上,童养媳的地位无论是在家里,乃至在整个社会上,都十分的低下。

第一,童养媳在家里没有任何的话语权,只能一味的做事,做不合格还要被责骂、被罚跪、甚至被打。

第二,他们只是用作买卖的交易品,就在儿子年幼时买一个女孩回家来当儿子的妻子。

第三,她们只是生育机器。有的家里有好几个儿子娶不起媳妇的,甚至要共享着一个老婆,因为这样生下来也都是他们家的后代,只为了传承香火的他们才不在乎这些。只是可怜了童养媳,刚生下来就要继续升,肚子一天天的大着,从来没有休息的机会,只是一个会生孩子,传承后代的生育机器罢了。

第四,接受教育少,大多是文盲,文化水平低下。重男轻女在旧社会里的思想一直是男孩才能光宗耀祖,女孩迟早是要嫁出去的

这就是旧社会的童养媳,后来我国出了婚姻法,这种现象才渐渐消失,只不过这触目惊心的过往还是发人深省,旧社会的制度也是让人痛心。




在中国的古代养童养媳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童养媳在养成之后就会跟指定的对象结婚,按理说童养媳也是家里的人,她们的日子应该要好过的很多。可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古代的童养媳在家里一般过得都是什么日子呢?三国时期就有了关于童养媳的现象,这一点在文献上都有记载,童养媳在没有过门之前在家里就是一个奴仆,稍微哪里没注意到,等待她们的就是一顿毒打或者是不给饭吃。童养媳的结婚对象早就已经固定了,不论对方身体是否健全,童养媳都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

除此之外,童养媳还要给自己的丈夫洗澡,要知道在古代讲究的是男女授受不亲,虽然他们早晚会是夫妻,但这对童养媳的精神折磨可并不小。古代的社会为什么会有童养媳这种普遍的现象,具体原因有以下三点:第一,古代都有重男轻女的思想,特别是没钱的乡下人,他们生了女儿之后不想养,所以就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卖给大户人家做童养媳,一方面能够得一点银子,另一方面又可以减轻家庭负担。

第二,聘礼;古代和现代一样,结婚都讲究聘礼,古代人人多比较穷,娶不上媳妇的男人比比皆是,有些人家里的条件虽然不好,但父母懂得打算,所以就会花钱买一个人回来当媳妇,年幼的女孩价格并不贵,虽然要养好些年,但跟那些天价聘礼相比,养童养媳的话可是能省不少的钱,而且当童养媳的年纪稍微大一点之后,还可以帮家里干干活,减轻负担。第三,冲喜;古代的人都比较迷信,特别是有些人得了重病的话,家里的亲人都会想办法帮他冲喜,因此很多童养媳的未来丈夫都是身体不好的人,或者直接是一个傻子。对此,小伙伴们你是怎么看.

童养媳的产生历史悠久漫长,有进步,也有局限,有好处,也有坏处,有喜又有愁,喜忧参半,有快乐幸福,也有伤心痛苦了呀!穷人家女儿太多,无力抚养,在这种生活十分艰难的情况下,不被他人抱养收为童养媳,也许穷人家那么多女儿,也会一个个被饿死。这时,收养童养媳的大户人家是在做好事,善事,绝不象丫鬟那样呼唤打骂使用,而是把童养媳当自家孩子那样娇生贯养,那样平等对待加以抚养长大成人。如果,童养媳长得美,可做大户人家的公子少爷的老婆。如果,长得不美,童养媳也会打包,原封不动退回去。这时大户人家养的童养媳,因不美退货,偷鸡不成倒蚀一把米。赔了妇人又折兵。要是一般不穷不富的人家,看见童养媳不美,在找不到美人老婆的情况下,将就将就,自认倒霉,倒霉做了亏本买卖。要是童养媳长得美,不论付出多少金钱汗水也很超值划算,这成了赚钱买卖和生意,高兴不得了,快乐幸福死了。不过,童养媳是旧社会产物,与新社会格格不入,格外不入。童养媳成功解决穷人家没多少钱娶媳妇大难题,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不过,收养童养媳要合情合理又合法进行。童养媳长大后,婚姻大事自己作主,愿意嫁给收养人家才行,绝不强求,更不能强求,更不能违法犯罪。收养童养媳,要合法进行,千万别违法犯罪。我们现在是社会主义法冶国家,绝不允许童养媳死灰复燃,绝不让童养媳来违反自由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离婚的婚姻大事。取消童养媳,人心所向。坚决打击收养童养媳妇的野蛮非法行为所

童养媳最早源自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娣媵制,《左传》、《公羊传》均有记载,当时贵族流行以媵妾随嫁的风俗,姐姐出嫁,未成年妹妹随嫁,也有侄女随嫁,养大后再侍夫,称为妾媵,也有带着未成年婢女陪嫁的,称为贱媵;汉朝时宫廷会选拔幼女入宫,出生不同待遇也不一样,成年后再供帝王使用,比如窦太后小时候以良家女子身份进宫服侍吕太后,长大后赐给了刘恒,再比如上官皇后,她的外祖父是霍光,当年6岁就进宫,养在刘弗陵身边。

到唐、宋、明代时,收养幼女养在帝王家现象仍然普遍,李渊的窦皇后从小被宇文邕养在宫中,长大后指婚给了李渊;武则天的侄孙女从小养在宫中,长大后被唐玄宗看上,成为武惠妃;甚至唐朝还有养小太监的,杨思勖从小被阉割后养在内宫,长大后成为唐玄宗心腹;宋朝也一样,宋仁宗的周贵妃,4岁入宫为女侍,养大后被皇帝看中;明仁宗的张皇后回家省亲,看中姿色上等的小姑娘带回宫教养,长大后许配给宣德皇帝,也就是后来的孙皇后。

宫廷中收养女婴或幼女,肯定会随着勋贵流传到民间,而最早记载民间童养媳现象的是北宋晁补之《鸡肋集》,里面描写“许下婚约未行婚礼的幼女,养在婿家,称为养妇”,这里的养妇通俗点,就是童养媳,在宋朝最出名的童养媳莫过于黄道婆了,她本是上海人,因家贫被卖给人家当童养媳,小姑娘白天下地干活,晚上纺布,还要受虐待,于是偷跑出来,逃到一艘海船上,随船飘到了海南岛,在那里教会黎族百姓纺织,受爱戴。

到了明清时,社会上已非常流行童养媳,一般是女方家贫,无力养活女婴成人,姑娘出嫁也需要一笔结婚费用,为了省钱从小送到男方,等到成年简单成婚即可,男方也可以省一大把开支,称为“豚养”;有一种情况是公婆重病,不久于人世,为了“冲喜”,提早结亲,称为“待年媳”,《临晋县志》记载,当地有家贫之女,头发未长齐,牙齿尚未换,就寻找男方送出,长大后成为抚养者家中的媳妇,也不需要彩礼钱。

也有一种童养媳年龄比丈夫大5-10岁的,此为幼男娶长媳现象,《清稗类钞》记载,河北一带有些稍殷实家庭,因男孩无人照顾,或者想找个既能当保姆,又能当媳妇的小姑娘,于是会娶10岁以上的贫民女,到夫家后能缝衣做饭,又能带孩子,省去了保姆钱,男孩长大后当媳妇。虽然童养媳是封建社会陋习,但当时统治者还大方鼓励,比如乾隆非常赞同童养媳现象,他说“贫民既可得有身价借以存活,其子女有人养育,亦不致有冻馁之患,岂非一举两得”!

至于童养媳的生活如何,这完全要看夫家的公婆了,如果公婆善待人,童养媳自然生活好,而受公婆虐待的也是常事,因年龄小,不懂规矩,不会伺候公婆,免不了打骂,甚至虐待,有些家里还需要从事繁重的家务劳动,也只能默默承受,郑板桥曾写过一首童养媳悲惨生活的诗《姑恶》,里面有“今日肆詈辱,明日鞭挞俱;五日无完衣,十日无完肤”等描写,深得后人同情,俗话说“多年媳妇熬成婆”,可能成为婆母的童养媳们才算出头了。

中国历史上哪个皇帝只当了一百天

是民国皇帝袁世凯,实际只有83天,但人们都叫他百天皇帝.以下是中国皇帝列表在位最短的十位。他们在位的日子都不超过半年。

金末帝 完颜承麟 (在位半天,1234年)

北魏女婴皇帝元氏 (孝明帝之幼女,在位一天不到,528年,但帝位不被普遍承认)

清保庆帝 爱新觉罗溥儁(在位3天,1899年)

北魏幼主 元钊(在位15天,528年4月之后15日被尔朱荣押送至黄河下,令将幼主元钊和灵太后沉入)

唐殇帝 李重茂 (在位17天,710年六月初七至六月廿四)

北齐幼主 高恒 (在位25天,577年1月—3月)

西汉昌邑王 刘贺 (在位27天,前74年)

明光宗 朱常洛 (在位29天,1620年8月28日(泰昌元年八月初一日)至9月26日)

元天顺帝 孛儿只斤阿速吉八 (在位30天,1328年7月—1328年8月)

秦三世 嬴子婴 (在位46天,前207年—前206年)

元宁宗 孛儿只斤懿璘质班 (在位53天,1332年10月—1332年12月)排第十二位(若不算女婴皇帝则为第十一位)、在位五个月以上的有六位,分别是:

北辽辽英宗 耶律术烈 (在位两个月,十月—十一月)

洪宪帝 袁世凯 (在位83天,1916年1月1日—1916年3月22日)

北辽宣宗 耶律淳 (在位97天,1122年三月十七至六月廿四)

东汉后少帝 刘辩 (在位136天,光熹元年(189年)四月戊午-昭宁元年(189年)九月甲戌)

汉冲帝 刘炳 (在位155天,144年八月庚午—145年正月戊戌)

北辽梁王 耶律雅-(里)- (神历元年(1123年)五月乙卯—十月)

是民国皇帝袁世凯,实际只有83天,但人们都叫他百天皇帝。

以下是中国皇帝列表在位最短的十位。他们在位的日子都不超过半年。

金末帝 完颜承麟 (在位半天,1234年)

北魏女婴皇帝元氏 (孝明帝之幼女,在位一天不到,528年,但帝位不被普遍承认)

清保庆帝 爱新觉罗溥儁(在位3天,1899年)

北魏幼主 元钊(在位15天,528年4月之后15日被尔朱荣押送至黄河下,令将幼主元钊和灵太后沉入)

唐殇帝 李重茂 (在位17天,710年六月初七至六月廿四)

北齐幼主 高恒 (在位25天,577年1月—3月)

西汉昌邑王 刘贺 (在位27天,前74年)

明光宗 朱常洛 (在位29天,1620年8月28日(泰昌元年八月初一日)至9月26日)

元天顺帝 孛儿只斤阿速吉八 (在位30天,1328年7月—1328年8月)

秦三世 嬴子婴 (在位46天,前207年—前206年)

元宁宗 孛儿只斤懿璘质班 (在位53天,1332年10月—1332年12月)

排第十二位(若不算女婴皇帝则为第十一位)、在位五个月以上的有六位,分别是:

北辽辽英宗 耶律术烈 (在位两个月,十月—十一月)

洪宪帝 袁世凯 (在位83天,1916年1月1日—1916年3月22日)

北辽宣宗 耶律淳 (在位97天,1122年三月十七至六月廿四)

东汉后少帝 刘辩 (在位136天,光熹元年(189年)四月戊午-昭宁元年(189年)九月甲戌)

汉冲帝 刘炳 (在位155天,144年八月庚午—145年正月戊戌)

北辽梁王 耶律雅-(里)- (神历元年(1123年)五月乙卯—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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