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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哲学大纲 高中哲学大纲

导语:高中哲学大纲中的以下文字材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高考哲学述评一、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物质决定意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物质先于意识,物质第一,意识第二。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这个原则要求我们在思考问题和做事的时候,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做到主客观具体历史的统一。这一原则和方法要求我们注意以下几点:一切从现实出发,就是要求我们以客观现实为根

高中哲学大纲中的以下文字材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高考哲学述评

一、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物质决定意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物质先于意识,物质第一,意识第二。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

这个原则要求我们在思考问题和做事的时候,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做到主客观具体历史的统一。

这一原则和方法要求我们注意以下几点:

一切从现实出发,就是要求我们以客观现实为根本出发点去思考问题,去做事。

也就是说,我们根据客观事实,决定自己的主观思想,制定路线、方针、政策。

从主观角度反对错误的观点和做法。

如何从现实中真正做到一切?

真正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

我们要坚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反对主观主义,坚持唯物辩证法的相关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反对形而上学的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自觉用科学理论指导我们的行动,分析和处理我们遇到的所有问题。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现实出发,实现主客观具体历史的统一,从而有效地认识和改造世界。

主观性和客观性是具体历史的统一。

具体的统一是静态的,历史的统一是动态的。

因此,既要实现主客观的具体统一,又要随着客观事物的发展实现主客观的历史统一。

意识对物质有动态作用。

意识不仅能正确反映事物的现象、本质和规律,还能对客观事物做出反应,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意识及其发展规律,引导人们有效改造世界,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

扭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会导致人的活动误入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这个原则要求我们重视意识的作用,精神的力量,有意识地建立正确的意识形态,克服错误的意识形态。

这一原则和方法要求我们注意以下几点:

意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

意识不仅能正确反映事物的外在现象,还能正确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世界上没有不被认可的东西,只有不被认可的东西。

然而,由于历史条件、实践和客观事物的限制,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在每个时期总是有限的。然而,随着社会和实践的发展,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总是在不断扩大和深化。

从主观上看,不同的立场、不同的世界观、不同的人生观、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知识构成,制约着意识能否正确反映客观事物。

意识对物质有反应。

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可以引导人们有效地改造世界,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

扭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会导致人的活动误入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二、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的辩证关系

客观规律制约人的主观能动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内在本质的必然联系。

法律是客观的,不是人的意志转移的。法律的客观性主要表现在它的不可抗拒性。

因此,客观规律总是制约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要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实事求是。

人是否依法行事,决定了人能否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获得积极的结果。人们依法办事的程度,决定了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收到积极效果的程度。

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

法律是客观的,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无能为力。

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规律,利用规律。

人们可以利用自己对规律的认识,预见事物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指导实践活动,改造客观世界;人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可以改变或创造条件,限制某些规律的破坏范围,使人少受痛苦或逃避,直到化害为利,造福人类。

年高考大纲哲学笔记

一、坚持联系的观点:根据2005年高考大纲,这部分内容要求如下几点。

联系的普遍性:根据唯物辩证法,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对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制约。

联系是普遍的,世间万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没有一个是孤立存在的,整个世界是一个具有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

这个原则要求我们在观察和分析问题时坚持联系的观点,不仅要看到事物之间的横向联系,还要看到任何事物的内部联系,反对形而上学孤立地看待问题。

联系的客观性: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

联系是事物准备中固有的,不是人的意志所转移的。

这就要求我们不要否认事物之间的联系,也不要把主观的联系强加于事物。

人可以根据事物的内在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人要想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就必须具体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

把握事物的因果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现象都会引起其他现象,任何现象都是由其他现象引起的。这种导致和被导致的关系叫做因果关系。

因果联系同时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

这个原则要求我们在科学认识事物、有效开展实践活动的同时,认识和掌握客观事物的因果关系。

2005年高考大纲要求考生关注因果联系的重要性:认识到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

因果联系具有普遍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这就要求我们在认识一个事物的时候,不仅要看到客观存在的产生是有客观原因的,即一定是由某种现象引起的,还要看到它会引起一定的结果。

只有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关系,才能提高人们在实践活动中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所谓“自觉”,就是要求学生从结果中分析原因,总结失败的成功经验和教训,以此来提升成绩,避免重蹈覆辙。

所谓“预见”,就是要求我们预见某种现象可能产生的后果。

只有科学地预见后果,才能正确地指导我们的具体行动,促使事物朝着预期的结果发展。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就是这个哲学道理。

整体与局部的辩证关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和部分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整体和局部互不相同。

第一,两者内涵不同。

事物及其过程不能等同于组成它们的部分。

第二,他们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整体处于主导地位,领先局部;整体有一些它根本没有的功能。

当各部分形成一个结构合理的整体,整体就有了全新的功能,整体的功能会大于各部分功能的总和。

当零件组成一个整体而结构不良时,就会破坏整体功能。

整体和部分是相互关联的。

第一,两者密不可分,整体由部分组成。没有部分,就没有整体;部分就是整体部分,没有整体部分。

第二,两者相互影响,整体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部分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在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中,整体处于指挥官的决定性地位;相反,零件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零件的性能会对整体性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第三,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这个原则要求我们从联系的角度看问题,正确处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首先要着眼整体,寻求最佳目标,也就是要有全局观念和整体观念。

其次,做好局部,使整体功能最大化,即在强调局部服从整体的前提下,一定要高度重视局部的作用。只有做好局部,才能达到整体功能大于局部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

根据2005年文综考试大纲,删除了“必须整体把握事物的内在联系”知识点。

第二,坚持发展的观点。

根据2005年高考大纲,这部分要求掌握以下两点。

坚持发展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永无止境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是一个变化无穷、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的出现和旧事物的消亡,即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

这个原则要求我们从发展的角度看问题。

我们应该把事物看作是一个变化和发展的过程。

要了解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所处的位置。

要有创新精神,与时俱进,学习创造性思维,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根据2005年高考大纲,这部分知识点删除了“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准”的知识点,增加了“正确认识发展的本质”的知识点。

发展的本质是新事物的出现,旧事物的消亡,即新事物取代旧事物。

发展是一种运动变化,但绝不是任何运动变化都是发展。只有那些向上的,向前的,进步的运动趋势才是发展。

按照客观规律办事。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运动的、变化的、发展的,运动变化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事物内在本质在运动过程中的必然联系。法律是客观存在的,它的存在和作用不是靠人的意志转移的。

法律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这是不可抗拒的。

这个原则要求我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尊重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

反对不讲科学,无视客观规律的主观主义。

根据2005年高考大纲,这部分内容增加了“科学发展观”的知识点。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新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创新的伟大成就,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实现更快更好的经济社会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科学发展观的主要目的在于更好地发展。

一个国家的发展首先是经济发展,所以我们应该集中精力促进经济。

本世纪头20年,要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的高水平小康社会。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有新的发展思路,更好地把握和运用现代化规律。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重点是用新的发展理念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辩证地认识和处理一切与发展有关的重大关系,牢牢把握和充分利用战略机遇期,顺利实现既定战略目标。

第三,坚持矛盾分析法。

根据2005年文学综合考试大纲,这部分知识必须掌握以下几点。

坚持二分法。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本身所包含的对立统一关系叫做矛盾。

矛盾具有普遍性,即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

同时,矛盾是客观存在的。矛盾是万物固有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这个原则要求我们在思考问题和做事的时候要认识到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这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

其次,要善于综合分析矛盾,坚持二分法和两点论,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片面的观点。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唯物辩证法,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的事物及其各自的特点,即不同事物的矛盾是不同的,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特点。事物的矛盾面也各有特点。

这个原则要求我们在思考问题、做事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在矛盾普遍性原则的指导下分析矛盾的特殊性。

反对形而上学,不考虑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用一种方法解决不同事物的矛盾。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关联的。一方面,普遍性在于特殊性,是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的。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没有普遍性的特殊性就不可能存在。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固定的,可以在不同的场合改变。

这个原则要求我们在认识事物时辩证地统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既要从特殊性中总结普遍性,又要在普遍性的指导下研究特殊性,即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从普遍到特殊的认知顺序。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唯物辩证法认为,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包含许多矛盾,其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

肯定有一种矛盾。因为它的存在和发展,决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种处于主导地位并对事物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称为主要矛盾,而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并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称为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虽然主要矛盾处于主导地位并起决定性作用,但次要矛盾又会反过来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同时,初级矛盾和次级矛盾也不是绝对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这个原则要求我们不仅要善于抓住重点,还要学会统筹兼顾,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主要和次要方面的矛盾。

唯物辩证法认为,在每一个矛盾中,矛盾双方也有主次之分。

双方在客观事物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在事物中占据主导地位并起主导作用的矛盾称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主导地位但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称为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相互排斥,相互依存。事物的本质主要是由取得主导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本质也有一定的影响,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

这个原则要求我们不仅要全面看待问题,还要善于区分主流和支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四、事物发展的原因、状态、趋势。

根据2005年文学综合考试大纲,本部分要求以下四点。

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包括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

在事物的发展中,内外因素同时存在,缺一不可。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但是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

其中,内因是事物变化和发展的基础,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这个原则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坚持内外结合。

量变、质变及其关系。

这部分要求考生掌握以下知识。

世间万物的变化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

量变是指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指事物的显著的、根本性的变化。

在量变阶段,事物的根本性质没有变,质变是事物从一种性质到另一种性质的根本变化。

任何事物的变化和发展都是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就不会有质变。

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条件。

要特别注意量变引起质变的另一种形式,即事物的量作为一个整体保持不变,但只是因为事物的构成在结构和排列顺序上发生了变化,也能引起质变。

当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导致质变。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这就需要我们学会把握中庸之道,防止和克服不顾分寸,盲目做事的思想和行为。

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世界万物的变化发展都是从量变开始的。

当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导致质变。

但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并不意味着事物发展变化的结束。

新事物会在新质变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当量变到一定程度,又会引起质变。

事物不断经历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从未停止变化,从未停止前进。

事物的发展是进步性和动摇性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发展是指前进和上升的运动和变化,即新事物的出现和旧事物的消亡。

新事物符合发展的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发展前景,新事物必然会取代旧事物。

但是,新事物的成长是一个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经历困难和曲折,甚至遭受失败。

我们应该支持新事物,培养创新精神。

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提倡用一种相关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待问题。

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定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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