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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男海 称霸东海南海的明朝海盗:海外殖民遭遇内外阻力

导语:明末清初的中国海商或海贼参与了世界现代殖民主义的潮流,林道干、林凤、郑之龙等人在海上贸易和军事领域崭露头角,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等海洋文明展开竞争,海洋控制权决定了贸易和商业权。

17世纪前后,欧洲社会孕育了现代文明世界的诞生,以海上贸易和全球殖民管理为特征的世界经济交流才刚刚开始。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兰人和英国人先后在世界海洋上进行探险和征服。当欧洲人在世界无序和丛林原则的支配下构建了现代世界体系的雏形时,那些顺势而为的国家,先后为自己拿到了进入现代国家的“第一桶金”,从而确立了自己在未来几个世纪在世界上的强势地位。当世界进入酝酿新时代的转型期时,中国正处于明末清初的政权更迭时期。西方殖民主义延伸到印度洋和太平洋的触角,无意中让活跃在东南沿海的海上商人和海盗卷入海上竞争。当时先后有知望、李琳、吴平、曾轶本、林道干、林凤、郑之龙、刘香等海贼和海商集团横行。他们的社会属性只是西方学者认为的资本主义萌芽阶段的“商业军事情结”。在中国传统社会,他们一直被政府视为洪水猛兽。一旦跳出中国历史周期中评价历史事件的传统,跳出传统政治统治观念的局限,抛弃仇人或贼或匪的潜意识,评价历史事件在世界变化和文明发展过程中的意义, 我们会发现,明末清初的中国海商或海贼不同程度地加入了世界现代殖民主义的潮流,参与了现代世界政治经济体系形成的初始过程。

林道干和林凤是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带有殖民倾向的人物。林道干的部队已经到达台湾省、安南、吕宋、暹罗、柬埔寨等地区和国家。在此期间,他还从事商业和盗窃,有时他被招募和反叛。他的海上斗争最终在泰国北大年定居。林凤是广东潮州饶平人。1574年11月底,林凤得知西班牙在菲律宾的驻军很少,有62艘军舰、2000名士兵、2000名水手、1500名妇女和儿童,以及大量牲畜、农具和农作物种子。他去马尼拉攻击西班牙殖民者,但西班牙人仍然因为武器先进和战术失误而被打败。林凤退居龟甲港,成为国王。1575年8月,在西班牙和当地土著人的联合进攻下,林凤撤离菲律宾,逃往大海。在他突围之前,明朝福建海军跟踪王率领的舰队到菲律宾加入西班牙。然而,西班牙人担心中国将来会染指菲律宾,礼貌地拒绝福建海军参战,声称他们有足够的力量消灭林凤的残余力量,不必麻烦明海军。林凤殖民菲律宾失败后,回到台湾省附近的海域,继续与政府打交道。最终,他无法苏醒过来。他的下属接受了恩惠,被解散,回到了原来的地方,但他匿名,失去了生命。

林凤马尼拉战争后来被学者认为:“在这场激烈的血腥杀戮中,双方的战斗人员都没有意识到他们正在历史的交叉点上激烈战斗,这场看似微小的战斗将决定谁是太平洋的真正主人。如果西班牙人被打败,他们将失去刚刚在菲律宾获得的战略据点,进入中国称霸世界的伟大梦想将成为泡影;如果中国人赢了,他们会得到一个肥沃的殖民地,在南阳的深处建立另一个龙国。”

从殖民主义的角度来看,林凤的马尼拉之行可谓是与西方争夺东方殖民地的先驱。这表明中国个人已经参与了全球现代化的进程。荷兰占领台湾省是彻头彻尾的殖民行为。郑集团武力占领台湾省,既符合收复国土的爱国主义性质,也符合当时盛行的海上殖民行为,即武力夺取新的海外土地、迁移人口、建立地方政权、建立东亚贸易秩序、意图在菲律宾两次奋进。应该说,它也参与了以殖民发展为特征的世界现代化进程。

郑集团与海权实践

郑志龙是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人。后来加入了李丹和东南海商严思奇集团。李、严死后,郑之龙为首领。当时远东的情况是,英国和荷兰分别在1600年和1602年建立了自己的东印度公司,开始殖民扩张。1622年,英国和荷兰组成联合舰队,远征东方。那一年,荷兰占领了台湾省。有学者曾指出:“十七世纪初,荷兰占领台湾省有两个重要目的。一是具有军事意义,即以台湾省为据点,夺取葡西贸易路线,破坏敌国贸易;保护好你自己的船,这样贸易就能保证它们的安全。另一方面是经济意义,即以台湾省为基地,使其在国际贸易中活跃起来。事实上,台湾省已经成为荷兰东部贸易中极其重要的转移基地,受益匪浅,荷兰在台湾省的贸易兴衰完全取决于大陆供应是否充足,这符合大陆的情况。”

郑之龙海运集团和明朝官员经过几次交涉后接受了这一恩惠。他在海贼、海商、官员中的身份发生了变化,逐渐发展成为东南沿海最大的军商势力,与以台湾省为基地的荷兰殖民势力发生了碰撞。就其经济和社会性质而言,这种碰撞属于两个海洋社会的冲突,具有资本主义初步萌芽的性质,正如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家麦克尼尔教授认为的那样,是一种“商业-军事复合体”。明末清初的郑集团等东南海上商业军事集团可谓是中国自发产生的“商业军事综合体”。郑集团与大陆和海洋相连,建立了一个“五商十线”的庞大商贸网络,分山分海。其中五路山商的总部都在杭州,《明朝北略》和《谈行》都记载郑之龙“买苏杭卖他国”。“五商十行”不仅制造贸易事故,还具有间谍网的功能,对政治军事情报进行侦察。郑氏集团为国内市场销售商品,与荷兰人不时发生贸易冲突,甚至会碰面。

1633年,荷兰人为了迫使郑氏集团断绝与葡萄牙、西班牙的贸易,垄断海上贸易,对南澳、厦门等地进行了一系列骚扰攻击,随后在辽洛湾与郑之龙指挥的船队展开了激战。一方面是郑集团主导的庞大舰队的150艘战舰,另一方面是荷兰和海盗组成的联合舰队的59艘战舰。明舰队满载可燃物的100多艘轻舟逼近火攻,烧沉荷兰九艘主力舰中的四艘,攻下一艘,刘翔全军覆没。

第一次世界大战决定了郑商业军事集团在东亚的强势地位,一举夺得军事制海权和海上贸易垄断权。长期以来,海运贸易的利益被郑集团垄断。当时的人记载:“我国严禁渡海,电影和木板不准下海,商人垄断,贿赂守口如瓶的官兵,偷渡郑,到达厦门,再卖到其他国家。国内所有商品都有郑海外撑腰。因此,横渡大洋的好处,只不过郑一人而已,使用金钱是有益的。”郑集团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冲突归根结底是为了控制东亚海上贸易。辽罗湾海战体现了海洋文明之间的竞争规律--海洋控制权决定了贸易和商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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