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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是怎样扒人皮的 历史朱元璋刑法

导语:朱元璋是明朝的开国皇帝,他在刑法方面有着严苛的要求。据称,他曾经使用过扒人皮的刑罚,以示对罪犯的惩罚。这种残忍的刑罚让人胆寒,也反映出朱元璋对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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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朱元璋是怎样扒人皮的
  2. 朱元璋的御用刀
  3. 朱元璋制定的五大刑法
  4. 古代打光屁股刑法的名字叫什么
朱元璋是怎样扒人皮

据史料上记载,朱元璋时期扒人皮大概分为三种方式。

第一种,蝙蝠展翅法,就是将犯人固定在木桩上,然后从犯人的后脊梁骨上部下刀,用刀从上往下拉开一道口子,然后将皮和肉慢慢的剥离开,胳膊处不要隔断,皮要连着,然后将皮向两边撑开,就像蝙蝠展翅一样,所以这种活剥手法被称作“蝙蝠展翅”法。残忍至极,这种刑罚手段犯人会被折磨一天左右的时间,才会死去,所以让人痛不欲生。

第二种,沥青浇筑法,行刑者将犯人衣服扒光,平躺着放在木板上,然后用钉子将犯人钉在板子上固定好后,然后用融化的沥青水浇在犯人的身上,待沥青凝固后,在用小锤子敲打,沥青被敲出裂缝后,接着在把沥青揭起来,这时候人皮就会随着沥青一起被带下来。这种方式比蝙蝠展翅法还残忍,可以想象高温的沥青水浇筑在人体上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第三种,水银灌注法,这种剥皮方式比上面那两种还有要残忍,残忍到什么程度呢?简直无法描述,刑罚步骤就是先在地上挖一个坑,然后将犯人站立着放在坑里,在埋上土,只留头部在外面,土埋的不要太实,然后刽子手用刀在犯人的脑瓜子顶上划一个十字形的口,将皮扒开,然后用水银顺着这个口子慢慢的往里面灌注,一点一点水银就会把犯人的皮和肉冲开,直到贯灌穿脚底。

朱元璋的御用刀

朱元璋个人的武器应该不用刀。

小说《朱元璋演义》中,作者说朱元璋用的是一柄长剑。还有史料说,明太祖朱元璋的常用兵器是一长一短两只枪,长的那只步战用,短的那只骑马使用。两只枪上都有代表朱元璋的旗帜,他就是用这两只枪完成了自己的奠基大业。

细查史料得知,从农民起义红巾军的小兵起家的朱元璋,真的是使用铁枪作武器。钱谦益《投笔集.后秋兴二》之七记载:“十载倾心一旅功,御枪原庙梦魂中。”原注解释:“南门旧存高皇帝手御铁枪。可见,朱元璋使用铁枪是有据可查的。

朱元璋从军后以作战勇敢而屡获提升,他当了大明开国皇帝后,仍然非常注意军队将领的武功能力。尤其特别注重枪法搏击,枪成了当时明朝军队的重要兵器。

洪武四年3月,朱元璋下令给中书省,要求凡百户无军功而积劳升职者,一律要通过比试武艺来确定是否升职。“比试之法,每二人为偶,持枪角胜负,胜者始得升擢。”

朱元璋的明军与元朝蒙古军作战屡屡获胜,除了军中广泛使用长枪对付骑兵外,还要归因于当时朱元璋军队研发出的火铳及大炮组成的火器。

朱元璋在政治上面的御用刀是锦衣卫。

锦衣卫设立于公元1382年,其主要职能为侍卫仪仗、侦缉廷杖、对外情报,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

由皇帝直接管辖,下设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等职位,因需要出使异域,精通多种异域语言及风俗礼仪是其基本的职业技能。锦衣卫于1661年被废止。

朱元璋设置锦衣卫以驾驭不法群臣,《明史·刑法志》记载:“胡惟庸、蓝玉两案,株连且四万。”

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所押囚犯转交刑部审理;同时下令内外狱全部归三法司审理,将锦衣卫废除。

明初,“ 胡蓝之狱” 、“ 郭恒案” 、“空印案” 多有锦衣旗校奉命活跃其间。

不过,始作俑时心术已坏而造成的弊政是难以断根的,到燕王朱棣起兵夺得帝位时,朱棣为了巩固统治又恢复锦衣卫。

朱元璋制定的五大刑法

明清两朝是刑罚最巅峰的时期,而大多数酷刑都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发明的,为了研究这些刑罚废了不少心思。

1、剥皮

明朝贪污成风,为了治理源源不断的贪官,朱元璋发明了一种痛苦远超凌迟活剐的极刑,这种刑罚能够将皮完整的剥下来,然后塞东西进去再缝起来,通常受刑之人不是活活痛死就是被自己吓死。为了整治这些贪官,朱元璋还建造了一个专门行刑的“皮场庙”,而行刑的刽子手也是经过层层选拔上岗,不仅要狠,还要刀法干净利落,不然行刑的时候质量就会大打折扣。

2、梳洗

这里所说的梳洗并不是指古代女子的日常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对于女子来说这种刑法让人生不如死。它一般是先用开水浇人,再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整个过程中,犯人受尽了痛苦,热水的滚烫和刷肉之痛都是难以忍受的,许多犯人都是受不了痛苦而死去。

根据公元1397年5月(洪武三十年)颁布的《大明律•御制大明律序》载:“出五刑酷法以治之欲民畏而不犯。”

也就是说明朝颁布五种刑制度治疗国家,让人民遵守法纪。官府断案,也都依据“五刑”来量刑。

在明朝 “五刑”当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是笞刑,用荆条或者鞭子抽打,最严重的就是死刑。我相信很多知道“明初四大案”,已经见识了明朝法律的严酷程度。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在明朝“五刑”当中,即便是死罪,都可以花钱赎死。但是,死刑有几种情况,却不能赦免。为了得到答案,我们先从明朝“五刑”开始说起。

朱元璋虽然是大明的开国皇帝,同时体恤百姓严惩贪官,但是他同样是一个出了名的暴君,他制定的刑罚简直严苛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历史上,朱元璋的残忍和狠毒是出了大名的,不少学者称其为屠夫皇帝,一点也不为过。朱元璋掌权和统治时期,一个个功臣,一个个文人,莫名其妙地在他的屠刀下丧命;就连一些远离政治的女人,也遭到了他的欺辱和残害。这些苦命的女人中,有村野女巫,有民间才女,有青楼娼妓,有属下婆姨,有功臣老婆,也有朱元璋本人自己的女人。翻阅史料,关于朱元璋残害女人的记载,让人触目惊心。

——“宁越有女子鲁氏,自言能通天文,诳说灾异,惑众。上以为乱民,命戮于市。”(《明太祖实录》)

——“太祖亲征婺洲,有侄男子进女子一人,约二十岁,能作诗。太祖曰我取天下,岂以女色为心,诛之於市,以绝进献。”(《国初事迹》)

——“文忠守严州,取娼妇韩氏在家留宿。太祖知之,差人将韩氏诛之。”(《国初事迹》)

——“赐友德宴,命叶国珍陪饮,拨与歌妓十余人。太祖令内官觇视,后国珍令歌妓脱去皂冠、皂揩子,穿华丽衣服混坐。太祖怒,令壮士拘执国珍,与妓妇连锁于马坊,妓妇劓去鼻尖。”(《国初事迹》)

——“太祖尝使人察听在京将官家有女僧诱引,华高、胡大海妻敬奉两僧,行金天教法。太祖怒,将二家妇及僧投于河。”(《国初事迹》)

——“圣祖悯常开平遇春无嗣,赐二宫女,妻悍,不敢御。……圣祖问之,不敢对,……命力士肢解其妻,分赐功臣,上写曰悍妇之肉。”(《龙兴慈记》)

——“中山武宁王达夫人谢氏(一说张氏),膂力过人,常持铁器重百斤者,军中随行。后太祖登大宝,中山就封,每朝见太后,谢夫人时致不平。尝有‘我家不如尔家’之言。……一日召宴内庭,中山与焉,命勇士杀谢夫人于其第。”(《北窗琐语》)

…………

一个女巫因为懂些天文异术而被“戮于市”,一个才女因为被送上门而被“诛之於市”,一个娼妇因为陪将士过夜而被“诛之”,一个歌姬因为身着华丽服饰而被“劓去鼻尖”,华高、胡大海的婆姨因为尊僧信佛而被“投于河”,常遇春的老婆因为独霸老公而被“肢解”,徐达的老婆因为口无遮拦而被“杀于其第”,朱元璋残害女人的行径令人发指。除了残害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女人,朱元璋对待自己的女人也极其残忍,极其卑劣。

朱元璋称帝后,同历代皇帝一样广蓄美女,大批花季少女进入后宫。为了抑制宫女的正常生理需求,防止宫女们给他戴绿帽子,朱元璋竟然下令像“阉割”男人那样“幽闭”宫女,“于牝(按阴户)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火消减”,以至于“女往往多死”(《耳谈》)。这种像处置畜生一样处置宫女的方式,可谓变态至极。此外,朱元璋对那些在浣衣院干粗活的罪妇也痛下杀手,出自朱元璋身边“御卫大驾”俞本之手《纪事录》记载“上疑其通外,将妇女五千余人,俱剥皮贮草以示众”,这不能不让人想起惨绝人寰四个字。

宫女遭受如此摧残,那些妃嫔们也是命悬一线,说不定一件什么事儿就会让朱元璋拿起屠刀。

《明会典》称,“太祖四十妃嫔,惟二妃葬陵之东西,余俱从葬。”又有史书称是四十六嫔妃。不论到底哪一个数字正确,至少可以证明一点,朱元璋死前碰过的女人不低于40名。

具体见《国榷》中记载,有昭敬充妃胡氏、成穆贵妃孙氏、淑妃李氏、安妃郑氏、庄清安荣惠妃崔氏、安妃达氏、高妃、宁妃郭氏、惠妃郭氏、顺妃胡氏、郜氏、韩氏、余氏、杨氏、周氏、贵妃赵氏、贤妃李氏、惠妃刘氏、丽妃万氏,等等。

朱元璋对女人管理很严,甚至很残酷。一旦发现身边的女人对他不忠,或如刘邦的老婆吕雉那样有“红杏出墙”之嫌,那必死无疑。民间有一种说法,朱棣非马皇后所生,其母亲是高妃。但生下朱棣后,妃便受铁裙之刑惨死。

“铁裙刑”是中国古代男人惩罚不忠女人的一种酷刑将铁片做成刑具,形如裙子,逼犯人穿到身上,然后把“裙子”放在火上烘烤。刑具受热,犯人的皮肉如被烙铁烙,其惨状不言而喻,结果可想而知。

高妃怀孕不足月便产子,受铁裙之酷刑,活活将其烫死。

朱元璋为什么要这么对待自己早产的女人?原来朱元璋怀疑她与人私通怀孕。当然,朱棣生母之死是一种民间传说,并不真实。但是,从中透露出朱元璋对待不忠女人的态度,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郭宁妃、李贤妃、葛丽妃在朱元璋的一次暴怒中同时获罪被杀,三具尸体装在一个大箩筐中,埋于太平门外。后来,朱元璋冷静下来,怒气稍解,便想将三人分开重新安葬,但三具尸体已腐烂在一起,只好在旁边立两个坟丘作三妃墓。

洪武十四年(1381),宫中发生了一件丑闻,有人在御河中打捞出一个未足月的婴儿,显然是后宫妃嫔堕胎后扔掉的。对于这一宫禁秽乱,朱元璋闻讯后火冒三丈,无端怀疑是寡妇出身的胡充妃所为,于是亲手将她杀死,弃尸城外。后来,朱元璋想到胡充妃年近五十,不大可能做出这类荒唐事来,于是诏封其为昭敬皇妃。事情虽然过去了,但御河弃婴一案之谜团却一直窝在朱元璋心中。洪武十七年(1384),有人密报胡美和他女婿曾秘密来往于宫廷,这便引起了朱元璋对胡顺妃的怀疑。于是,胡顺妃就成为堕胎案的又一个牺牲品。

朱元璋的妃嫔中,有很多人是被朱元璋处死的,有些妃嫔甚至像死狗死猫一样被抛尸荒野。有些妃嫔虽然侥幸陪伴朱元璋走完了有生之年,但她们自己也同时走到了生命尽头。李贤妃聪明俊秀,知书识礼,体恤宽厚,颇有心计,做起事来当断则断,干净麻利,很有政治家风度,被朱元璋称赞为汉朝班婕妤。朱棣为燕王时,曾派人秘密接触李贤妃,希望她能说服朱元璋立他为太子,被李贤妃严词拒绝。洪武三十一年(1398),朱元璋病重,担心李贤妃这位才女将来会步吕后、武则天后尘,篡夺朱氏江山,便令其自尽,以绝后患。

朱元璋活着的时候残害女人,死的时候也狠心拉上了一批女人。据《明史》记载“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朱元璋病重期间,翁妃、李淑妃在一旁侍奉汤药,朱元璋舍不得这两位年轻貌美的妃嫔,便拉着她们的手,一人赐给一条白练,命其自杀殉葬。朱元璋临终前,还宣布“凡殉葬宫人,父兄皆得升官,辈辈世袭。”一些熬不出头的宫人自知苦海无边,宁愿用一死来为家人挣下一份产业,被迫主动为朱元璋殉葬。据明人郑晓在《今言》和清初毛奇龄在《彤史拾遗记》记载,朱元璋死后,在明孝陵陪葬的妃子有四十六人之多。

朱元璋制定铲头,剥皮枭首,贴桑皮纸,挑筋抽肠和阉割挖膝等刑法。

铲头:这种酷刑是朱元璋当初专门对付那些犯人。

剥皮、枭首。这是朱元璋惯用的酷刑,当时只要贪污60两银子的人员,都会执行这种刑。就是把人剥皮后,砍下脑袋,用来警示接替的人员。

贴桑皮纸,这项刑罚的实施过程很简单,就是将纸用水打湿之后,往人脸上贴纸,贴的这个纸也是吸附能力很强的桑皮纸,一直贴到人窒息。

挑筋、抽肠。顾名思义就是把人筋挑去,把肠子从肛门抽出来,虽然死不了,但人已经废了。

挖膝盖、阉割。

古代打光屁股刑法的名字叫什么

就是廷杖

皇帝在朝廷杖打大臣。始于汉明帝,此后各代均有廷杖大臣之事,明后期尤甚,杖死者亦不少。即皇帝在朝廷上杖责臣下,是对官吏的一种酷刑。明代往往由厂卫行之。成化以前,凡廷杖者王去衣,用厚绵底衣,重毰迭帊,示辱而已,然犹卧床数月,而后得愈。正德初年,逆瑾(刘瑾)用事,恶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

明代的廷杖始于明太祖鞭死开国元勋永嘉侯朱亮祖。朱亮祖父子作威作福,多为不法,罪有应得,但朱元璋却开了廷杖大臣的先例。此后明成祖永乐时期废此不行,但朱棣死后十几年,明英宗就恢复了廷杖。

被廷杖的大多是一两个人,但在正德年间明武宗创过一百零七人同时受杖的纪录,而时隔不久,这个纪录就被打破,嘉靖皇帝同时廷杖一百二十四人,其中十六人当场死亡。上百人被扒下衣服,排在太和殿下,上百根棍子同时起落,一时间声响震天,血肉横飞。而廷杖的缘由也是无所不有。劾严嵩,论妖僧,谏万贵妃干政,要廷杖;谏元夕观灯,谏武宗南巡,谏嘉靖勿服金丹,也要廷杖。正德年间,十三道御史弹劾刘瑾,上一本的杖三十,上两本的杖六十,而上三本的每本各杖六十,不等杖完,人就死了。

廷杖分“用心打”和“着实打”,至于采取何种打法由监刑官按皇帝的密令决定,如果监刑官脚尖张开,那么就是“用心打”,可能会导致残废,而如果监刑官脚尖闭合,那么就是“着实打”,则受刑的大臣必死无疑。大宦官刘瑾就曾在午门杖死过23个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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