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林 揭秘夏商时期的婚姻和家庭具体是怎样的
《吕氏春秋》记载“于时,天下有国”。夏之时在大禹建立时,中国正处于从氏族社会向民族社会过渡的时期,几千个民族和国家并存。此时的国家已经不是后来意义上的国家,而是以城市为主体,以姓氏宗族为统治的酋长领地。夏是众多酋长中最强的,居于首领的地位,可以对其他国家发号施令,但这种政治隶属关系相当有限和松散。
夏政权靠的是各国的支持。婚姻是团结所有国家的有效手段。妻子是盟约的象征。善待妻子,就是珍惜盟约。夏朝皇室贵族实行一夫多妻制。一夫多妻制是为了政治目的,联合四个部落,巩固他们在部落联盟中的权威地位。
商代皇权以家族统治为轴心,参与国家管理的仍然是氏族时代的旧贵族家族集团。最大家族的父母是国王。国家的政权制度和家庭的宗法制度相辅相成。越接近王者血统,在权力结构中就越贵。商代贵族婚姻的特点是皇室在婚姻中具有突出的主导地位。到了夏朝,皇族与婆家的关系相对平等,婆家甚至决定了皇族的兴衰。商朝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方与她的国家的婚姻被称为“召”,即召有令。
商代的婚姻礼仪大致可以分为四个程序:议婚、订婚、求约、迎亲。其中,邀约日期由占卜决定,邀约日期一般由男方家庭选定,但商王室不考虑婚姻,自行决定吉日。商代,婚姻形成的氏族制度和姻亲制度服从宗法制度,氏族血统高于姻亲血统。就夫妻而言,丈夫的地位高于妻子;对孩子来说,孝顺父母,忠于父亲的家庭,应该先于母亲的家庭。
商代的婚姻主张一夫多妻制,中国一夫一妻制的确立是建立在世界万物由阴阳和干坤组成的哲学思想之上的,阴阳和干坤是成对相对的。体现在夫妻关系上,自然得成对相对。人们称之为婚姻匹配。就是这个意思。但是由于男性和子女所有权的绝对主导,为了政治需要和子女,实行纳妾制,公婆制也扩大了,所以皇权统治的基础越来越稳固,多结婚可以多生孩子。
在以生殖功能为中心的婚姻观指导下,嫔妃所生子女继承父亲的血脉,是自然家庭成员;作为母亲,妾在婆家也有一席之地。并且生了一个儿子的妾,因为生孩子的任务做得好,母亲对孩子是珍贵的,甚至大儿子也要称呼她为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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