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受尽屈辱的历史事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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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条约
1856年,以英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58年签订不平等的《天津条约》,进一步夺取了大量特权。
1859年,英国、法国和美国分别向中国派遣使节,率领船队来华更改合同。
清政府加强了天津和大沽的防务,准备在上海与英法大臣交换合同,阻止他们入京。
英法在上海不肯改约,1859年6月北上天津大沽口。他们没有走清党指定的路线在北京改约,强行进入大沽河,大沽河被清军打败。
英法决定组织联军再次发动大规模侵华战争。
1860年8月,1.7万余英法联军到达天津附近海域,攻克大沽河,占领天津,在通县击败清军主力。
9月22日,咸丰帝逃到热河,任命恭亲王为全权公使,留京和谈。
谈判过程中,清政府不战而屈人之兵,完全接受了英法的条件。
1860年10月24日,清政府特命全权公使易与英国特命全权公使尔金互换《中英天津条约》,签订《中英北京条约》。
2.《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偿金额最大、主权损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
该条约规定:
中国赔款价格和利息共计9.8亿两白银;
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边界,允许国家驻军保护,不允许中国人在边界居住;
清政府承诺禁止民众参加反帝运动;
清政府拆除了天津大沽口至北京铁路沿线的设防堡垒,允许列强和国家向北京山海关铁路沿线的重要地方派兵。
该条约标志着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给人民带来深重灾难。
这个条约是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给中国的又一个奴隶制条约。
它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标志着中国已经完全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从此,资本主义的浪潮开始了。
《辛丑条约》的真确本原本存放在中华民国外交部,现在保存在台北郊外的双溪故宫博物院恒温恒湿仓库。
3.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是1895年4月17日中国清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在日本马关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最初叫《马关新约》,日本叫《马关条约》或《日清和平条约》。
《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1894-1895年中日战争的结束。
中国的全权代表是李鸿章和方静,日本的全权代表是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
根据条约,中国将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并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
中国还开放沙市、重庆、苏州和杭州作为商业港口,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贸易港口投资建厂。
《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刺激了其侵略野心;使得中国之前的民族危机空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
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
4.天津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也叫英法联军之战。
1856年,英国借口广东海军在广州黄埔抓获中国船只“亚罗”号上的海盗,出兵攻打广州。
法国以法国天主教神父马莱在广西西林被杀为借口,出兵入侵。
1857年,英法联军攻占广州。
1858年,英法舰队在美国和俄罗斯的支持下进攻大沽口。
大沽堡陷落,英法联军入侵天津。
清政府派钦差大臣桂良和花沙娜与俄、美、英、法的代表签订《天津条约》。
同年,沙俄以武力迫使黑龙江将军义山签订《元徽条约》。
5.南京条约
1843年7月22日和1843年10月8日,老公民和普定查先后签订了《中英五港贸易宪章》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和细则,实行协定关税和优惠制度,使英国获得领事裁判权和单方面最惠国待遇。
《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中国的商品出口,使中国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掠夺了清政府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加速了清朝的衰落。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南京条约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天津条约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马关条约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新洲条约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北京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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