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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中有一项分家政策,商鞅为何提倡分家?

导语:商鞅变法有分家政策。商鞅为什么主张分家?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和边肖一起看看。说到商鞅变法,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它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因为它直接影响了战国的格局,使一直居于西方的秦国开始崛起,促进了秦国灭亡后六国的最终统一。商鞅本人虽然以车祸

商鞅变法有分家政策。商鞅为什么主张分家?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和边肖一起看看。

说到商鞅变法,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它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因为它直接影响了战国的格局,使一直居于西方的秦国开始崛起,促进了秦国灭亡后六国的最终统一。商鞅本人虽然以车祸告终,但他的变法确实是对秦国的巨大贡献,是秦国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重大事件。

商鞅变法的目的是让秦国在最短的时间内在强兵发财。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左侄商鞅于公元前356年开始第一次变法。改革涉及的内容包括“坐坐法”、建立兵役制度、奖励农耕等。其中一条就是“不管有没有差异,拥有两个以上男人的人,都会得到成倍的祝福。”

现在的男女婚后一般都和父母分开住,这已经成为常态,这叫成家。然而,在先秦时期,情况并非如此。四代同堂,几代分离,是正常状态。

古人居而不居,是时代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商鞅变法禁止父子同居有三个目的:一是分离增加户籍,户籍越多,税收越多;二是减少宗族势力对国家治理的威胁;再次,风俗习惯的改变会增加秦国的文明程度。

两次政改中的家庭改革,是从“共同生活、分享财富”的大家庭,转变为“与他国收入不同”的核心家庭。简单来说,现在的儿子结婚后与父母分居,那么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在做了十年秦湘之后,商鞅和赵亮这样说:

“始秦容斋之教,父子无别,同住一室。今天我多做了教诲,为了男女之别,盖了一座大楼,营如卢伟。”

这可以算作商鞅倡导不同民族的好处之一,就是促进了秦国的文明。自从费子被周王晓封在秦国,成为周朝的附庸后,秦人就一直与西戎往来。虽然不能和平共处,但严格来说,他们一直在争夺地盘。所以秦人也沾染了西戎人的很多习俗。父子没有区别。一个家庭有很多成员。他们住一个房间,文明程度低。所以商鞅变法确实改变了这种状态,使秦人的文明程度接近中原文明。但这只能算是改革后的一种收益,并不是商鞅改革的目的。

战国时期,国家收税不是靠人,而是靠户,也就是靠户。如果一个家庭不是几代同堂,国家人口增加了,但户口数量没有增加。

户口数量不增加,那么国税收入就少,国税收入少了,那么国家就不富裕,军人就不强大。商鞅变法后,法定税率为1/15,即6.67%,每个家庭收成的6.67%应上交国家。此外,兵役、苦役等徭役需要由人民承担。几代人虽然人口多,但都是按照一个家庭的正常收成纳税,会导致全民逃税。商鞅变法后,男女必须在固定年龄内结婚,然后分家。禁止几代同堂,大大提高了生产力,增加了国家税收。

先秦时期,宗族势力非常强大,同一个姓氏往往共同生活在村落中,形成自己的体系,一个村落或几个村落有着相同的姓氏。这些村子里的事务都是由老族长管理的,老族长有很大的权力,他们有权力奖励和惩罚他们的人民,就像当地的皇帝一样。

宗族的存在往往会导致大规模的内斗,也就是说,这些宗族往往会组织整个宗族与其他宗族私下争斗,以争夺土地和水源。这种私斗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秦人内部仇杀激烈,每年都有数千人死于私战。东方六国嘲笑秦国的愚昧,说秦人私战勇猛,惧怕民族战争,即秦人私战不惧生死,战场作战喜欢当逃兵。商鞅变法后,大家被撕成小家庭,宗族被撕成国民政府,基层治理权归国家,私战者死,仇杀者斩首,民事诉讼由国家法律决定。

因为秦国又穷又弱,几代人互相分离,几代人都在一个家族里,为了取暖,所以秦国荒凉,城市肮脏无序。商鞅变法后,将全国土地收归国有,按人口分配给人民,从而改善了秦国的经济状况。经济条件满足后,商鞅强行将各家分家,不允许父子同住一室。兄弟们不得不自己创业,把小家庭聚拢为村,把村庄聚拢为城,改变了秦国农村城市的面貌。

《史记》。《尚军传》写道:从秦荣斋教书开始,父子同住一室。今天,我更加重视它的教学,为了男女之间的差异,我建造了一个像鹿尾一样的集结地和营地。当时的鲁国和魏国虽然不是战国七雄,虽然领导了世界文明,但是商鞅统治了秦国二十年,使得秦国的文明程度达到了鲁国的水平,确实不容易。

其实商鞅之所以实行这个制度,最根本的原因是为了富国强兵的强兵。当初,商鞅出自魏国秦牧肖红的求才令。

他准备了三个计划来说服秦孝公重用他。当他三次遇到秦孝公时,他说“皇帝的方式”、“国王的方式”和“霸权”。秦孝公显然只对“霸权”感兴趣。他想在有生之年实现秦国的富强,所以才有了后来的商鞅变法。两人的目的是在短时间内丰富强兵。改革的所有内容都是围绕这一目的进行的

商鞅变法之前,应该正好是战国之前,一般是一大家子人共同生活,共享财富。核心家庭并不独立,即户主是这个大家庭的父亲,即使儿子结婚生子也不独立,没有独立的土地和财产。这样建立起来的制度使得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观念根深蒂固,有一点是当时的服务是以家庭为基础的,即一个家庭只需要一个。

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大家庭制度逐渐落后。最明显的是父母养不起大家庭。家里剩下的男性劳动力往往变得懒惰,只想靠父母养家糊口。这就好比现在的啃老族,不愿意上班,靠父母养老。因此,将家庭分成不同的收入可以改变这种情况,使所有的劳动力都可以参加农业工作,这有利于国家农业经济的发展。

商鞅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国家的税收和服务人口。将一个大家庭变成一个小家庭将增加家庭数量和服务人数,这对富裕的强兵是有益的。所以商鞅禁止父子同住,最重要的是为秦国增加赋税和兵役人口,而这个制度的好处不仅在于,核心家庭易于管理,农耕经济也有所发展,同时秦人的戎文化习俗也发生了变化,向中原文明靠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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