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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小脚是掰折缠的吗 古代缠小脚多流行吗

导语:古代小脚是通过掰折缠绑而形成的,是一种流行于中国古代女性的传统美丽标志。尽管缠小脚在一段时间内非常流行,但并不是每个女性都缠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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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古代小脚是掰折缠的吗
  2. 中国古代女子缠足的真正原因:缠足和性有何关系
  3. 以前为何要裹小脚
  4. 古代农村妇女缠足吗
  5. 旧社会是穷人裹小脚还是富人裹小脚
  6. 古代农裹小脚吗
  7. 古人裹脚是为什么
  8. 哪几个朝代裹小脚
古代小脚掰折缠的吗

清代之前的妇女缠足,并不是像我们在清朝老照片中所看到的将足趾与足掌对折那种摧折骨头的变态程度,缠后的小脚依然是有一定美感可言的。

南唐李后主李煜的对小脚的喜爱与推广值得浓墨重书,他宠爱一名叫做窅娘的宫女,窅娘本人就纤细善舞,李后主吩咐她“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作新月状”,这段文字开创了女性缠足的直接描写的先河,继而开启了古代妇女缠足的风气。

到了宋代,女性缠足之风以宋神宗的时代作为分界,前期仅是宫廷小范围的时尚,到了南宋末期,民间女子已经以大脚为耻,足可证明缠足习惯早已下沉到民间。

到了清朝中期,北方女子缠足风气最盛,南方女子普通百姓也并不缠足,到了清朝后期,缠足之风最炽。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从宋到清,都是缠足的习惯,但缠足的方式以及对足骨的塑造影响程度并不相同。清代之前的妇女缠足,并不是像我们在清朝老照片中所看到的将足趾与足掌对折那种摧折骨头的变态程度,缠后的小脚依然是有一定美感可言的。

那么为什么越到封建王朝的末端——清朝,缠足的走向却趋向反生理的极致?

个人分析,封建礼教这些老生常谈就不说了,有如下几个可能性:

一、生产力的提升,南美高产农作物的普及,使得女性无需下地劳动成为一种客观条件。

二、女性人身地位到了清朝,也是到了最危险的边缘,已被视同为男性财产的一部分,男性需要把女性禁锢在家庭中的方寸之地,这样除了显示自己家庭条件的优渥,还最大限度防止女性背叛自己,逃离家庭。

三、异族统治的封建时代的顶峰,男性在畸形的社会中找不到自我正常的位置,只好回到家庭里寓情于更加畸形的女性生理,看,它比我还畸形呐!

不是。

古时女子都要把脚包成所谓的三寸金莲,说白了就是把好好的一双脚用野蛮的法子用长条布紧紧地缠起来,一般都是从五丶六岁开始(也有大一些才开始)缠,不让脚正常生长,以后每天都紧紧缠住,这样使脚慢慢变形,到最后定形时除大脚趾外其余都成奇形,看似骨头折断了一样。

不是,是在每天的裹脚过程中,骨头压弯变形形成的。裹脚是对女性的摧残和压迫,是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裹脚始于南唐李煜在位时期,明清时代进入鼎盛时期,清王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是下令:禁止女性缠足,大大的解放了女性的劳动能力,促进了男女平等。

古代小脚不是掰折缠的。在古代,女子以小脚为美,“三寸金莲”就是用来形容女子小脚的,“三寸金莲”也叫缠足,古代女子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子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中国古代女子缠足的真正原因:缠足和性有何关系

华夏5000年,出了很多诗词歌赋,也出了很多人才。5000年的历史背景造就了我们深厚的文化底蕴,那么社会不断发展,优秀传统文化需要我们去传承,但是文化糟粕,我们也必须逐渐摒弃和剔除。

说到古代糟粕,缠足是一个,以前历史书学到缠足的时候,无法想象什么叫做把女性的脚掰断,但是听起来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看到历史书中的“三寸金莲”,我在想,小朋友的脚也不至于这么点大吧?而且不好看,无法理解当时人的审美观。

缠足的流行有几大原因:统治者喜好、审美要求、社会风尚、两性隔离制度、宋明理学的推动等。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缠足竟然还与“性”相关。因为缠足者说白了就是残疾,严重者无法走动,只能终日待至闺中。但是由于走路方面的约束,竟然能帮助女性锻炼到私 处肌肉,保持私 处弹性和收紧。所以也不难得出古代女子不得轻易把脚露出的原因。因为古代男性对女性脚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女性除两大特征能让男性浮想联翩外,脚是第三部分。古代男性对小脚女人有一定的迷恋性和倾向性,他们会喜欢把玩小脚,因为小脚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诱惑和吸引(无法理解……)。

由此可得出,古代女子真正缠足,是为了迎合男性需求。在古代男尊女卑的社会下,女性必须讨好男性才能得到男性的选择,男人们对小脚有一定的情感,那么如果自己没有,就失去了一个可以吸引到男性的点。所以缠足开始普遍起来,也由于社会风尚如此,更多的女人们也跟风缠足。

以前为何要裹小脚

这是男权社会的一种陋习,从宋朝开始,有部分的女性为了迎合男性的特殊需求,而开始裹小脚,到了清朝这种风气达到了极盛。

古人觉得美,部分贵族以此显示身份

女人缠了小脚,就显得非常纤细和柔弱,古代的审美观点认为这样就是美。

同时裹小脚也是身份的象征,只有地主或贵族才能裹小脚。

古人的病态审美

裹小脚的原因有多种,其中包括封建社会对女性的性压迫、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和南唐国主李煜的影响。

此外,缠足风俗也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汉族女性美」最为重要的条件。

裹小脚可以满足男性某种需求,因为女人缠了小脚,就显得非常纤细和柔弱,这时候男性面对这样的女人,他会有非常强大的性冲动感产生。

总之,裹小脚是封建社会畸形审美观念的产物。

裹小脚是一种陋习,但也有其历史原因。在中国古代,人们认为女性的脚越小越好,这样才能体现她们的身材和地位。此外,古代中国是一个农业社会,女性通常需要下地干活,如果脚太大的话,会很不方便。因此,为了满足这些需求,女性从小就需要被裹小脚。

然而,这种陋习在当时也受到了很多批评和争议。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渐意识到这种陋习对女性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因此,在20世纪初,中国政府开始采取措施禁止这种陋习,并逐渐推广了女性解放的理念。

裹小脚是为了取悦古代男人,古代有三寸金莲之说。

相传,最初的裹脚还是来自于李煜,因为李煜一次君臣同乐的时候,迷上了一种舞蹈,这种舞蹈呢,对女子的身体有求及其的高!不仅要身材纤细,还要脚曲做新月状。从此,南塘后宫中开始风靡起来裹脚之风。

女人强制性裹小脚 结婚后必须随夫姓 不允许读书识字 不允许参加工作 男主外套女主内 男士扎辫子 完全都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的产物

过去,中国的一些地区存在一种被称为"裹小脚"的传统习俗,也被称为"缠足"。这是一种将女性的脚紧紧包裹起来,使其变得异常小巧的做法。这个传统习俗起源于10世纪左右,一直延续到20世纪初。

裹小脚的主要原因是为了符合当时的审美标准。在古代中国,小脚被认为是女性美丽和高贵的象征。通过裹小脚,女性的脚被束缚在一起,使其变得异常小巧。这被认为是一种对女性的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也被认为是一种婚姻和社会地位的象征。

然而,裹小脚实际上对女性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这种做法会导致脚部畸形和残疾,造成长期的疼痛和行动困难。裹小脚还限制了女性的活动能力,使她们无法从事体力劳动或参与社会活动。

20世纪初,随着现代观念的兴起和女性权益的提升,裹小脚逐渐被废除。现代社会中,裹小脚已经不再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习俗,而是被视为一种残酷和不人道的做法。现在,我们更加重视女性的健康和平等,不再追求以痛苦和伤害为代价的审美标准。

古代社会封建思想禁锢下,对女人裹小脚,认为三寸金莲的小脚是大家闺秀,是美的。女人裹了脚,脚变得畸形,连走路都困难,所以基本都是待在家里不出门,这是对女人自由的一种束缚,也是对女人地位的一种禁锢。

古代农村妇女缠足吗

我认为古代农村妇女也是同样是要缠是的,持别是有钱人家的女了,从小就开始缠是,缠是长大后的标准就是三寸金莲,这是封建社会对妇女的迫害。

从宋朝的时候古代农村妇女就开始缠脚,这个非常不好的习俗,封建社会很多农村妇女被这些风俗失去了自由,熬白了头发

缠足。

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

是用布将女性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古代农村基本不裹小脚,因为要下地干活 只有富贵人家才裹小脚,在流行裹脚的时代,凡是家里面不需要女人下地干农活的人家基本上都娶裹小脚的女人,不然就会说自家儿子被碑压制,当然,家里面有女儿的人家基本上都会给女儿裹小脚, 毕竟谁也不希望女儿嫁到还需要自己下地干农活的人家 。

旧社会是穷人裹小脚还是富人裹小脚

百分之九十是富人女性才裹,百分之十是穷人。佃农、奴婢类的女子因为要干活,裹小脚肯定不行,富人女子大门不岀二门不迈的,才有裹脚的基础。女子裹脚这一陋习是最早始于宋代,明朝中兴(明太祖的皇后马氏就因为自小行军没有裹脚,得了个大脚马皇后的外号),新中国成立后才废除!

在封建旧社会,受男尊女卑思想及封建统治阶级的影响,不论穷人家的女人还是富人家里的女人便被要求从小裹足,人们以小足为美,造成社会上女人普通为小足,给生活生产的各个方面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解放后,在党和政府的号召下,彻底废除习惯,极大的提高了妇女的生产力。

古代农裹小脚吗

裹小脚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种陋习,裹小脚又称缠足,其实缠足是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但是古代女人裹小脚的真正原因离不开封建统治。裹脚就是对女性双脚的摧残,裹小脚是从什么朝代开始的呢?下面就为大家说说缠足的那些事。

裹小脚是古代社会出现的,关于裹小脚开始的时间,给出的说法不一,有的说是夏禹时期,也有说是商朝,还有说是春秋战国或者是隋朝、五代、宋朝。不过,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有历史可考的缠足是从北宋开始的,在南宋兴盛起来的,在元朝进一步发展,到明清时期鼎盛。后来,清政府被推翻之后,孙中山下令禁止缠足。但是,只有到了新中国成立之后,缠足的恶习才被彻底根除。

缠足顾名思义,就是用布把女性的双脚裹起来,然后让脚变小变畸形,一般在四五岁的时候,女性就要开始缠足。缠足之后的脚被称为是三寸金莲,在古代来看,小脚就是美的代名词,在古代如果一个女子长得好,身材好,但是脚生的大,这也不是美,反而会被人耻笑。

古代女人裹小脚的真正原因是政治因素,因为封建统治者喜欢小脚,所以女子就要裹脚。除了这个原因,还有其他社会原因,像是父权制社会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因为古时候女子是依仗男子生活的,如果女人裹了小脚,那在劳动和社会交往方面肯定会受到限制,这样的话,男主外女主内自然就看起来合理了。

另外,还有文人的推波助澜,其实在很多古代的文学作品中,有很多赞美小脚的文章,这也加剧了裹脚风气的盛行。当然,这也和古时候的审美有关系,古人认为,小脚更能体现出女子的娇小、柔弱,这就是古代女性美的评判标准之一。

在古代,农村里面也有富贵人家,在流行裹脚的时代,凡是家里面不需要女人下地做农活的人家基本上会娶裹脚的媳妇回家,不然就会说自家儿子被碑压制,当然,家里有女儿的人家基本上会给女儿裹脚,毕竟谁也不希望女儿嫁到还需要自己下田做农活的家庭。

古代的时候,男女之间定亲比较早,几岁十一二岁就定亲的比比皆是,所以,女孩子要不要裹脚其实和男方的要求有很大的关系。讲一个我的曾祖母的故事吧,我见过我曾祖母的脚,是裹过的,但是又放开了的,但是还是可以看出来明显的畸形,大拇指向内撇的起码有45度,四个脚趾基本看不到,全部在脚底板上踩着,大拇指和脚掌连接的那个关节,我也不知道该叫什么,凡是就是那个关节永远是冒起来老高,肿的发亮,脚倒是不小,我哦问过她不是说裹脚了嘛为什么脚还是有大概34码的样子。我曾祖母就给我说,她小时候被裹脚,痛的很,白天给他裹了,晚上自己偷偷给剪掉,被家长发现了就是一顿打,但是,等他定亲了,我曾祖父的爸爸也就是我高祖父说,我们家的媳妇是要下田做农活的,不要天天在床上睡到的,这才让我曾祖母放了脚,但是她在有生的那几十年里都不能走的太快,毕竟骨头伤过了。

所以,农村里面要不要裹脚,一看家境,二看亲事。

古代农村基本不裹小脚,因为要下地干活 只有富贵人家才裹小脚,在流行裹脚的时代,凡是家里面不需要女人下地干农活的人家基本上都娶裹小脚的女人,不然就会说自家儿子被碑压制,当然,家里面有女儿的人家基本上都会给女儿裹小脚, 毕竟谁也不希望女儿嫁到还需要自己下地干农活的人家 。

古人裹脚是为什么

古代为什么那么流行裹脚呢?大概有四点原因:

一:裹脚后有利于把妇女困在在房间内,行动不便,这样一来活动范围就严格的限制了,也符合了“三从四德”的礼教,也就达到保留贞操的目的。

二:裹脚后会引起妇女本身体状态的变化,从此更好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在缠足之后,脚步的形状成为畸形,当脚接触地面时,全身的重量集中于踵部。

裹脚作为古代的陋习,指的是用布将女性的双脚紧紧缠裹,使其畸形变小,以为美观。古代女性一般从四、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足者。清人顾铁卿在《清嘉录》中提到:“(八月)二十四日,煮糯米和赤豆做糍团,祀社,谓之黏团,人家小女子,皆择是日裹足,谓食糍团缠脚,能令胫软。”可见,农历八月二十四日一般即为裹足的日期。

关于裹脚的起源,说法不一。比较常见的说法是,南唐后主李煜的舞女窅娘,婀娜多姿,纤丽善舞,深得李后主宠爱,还专门为她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璎珞装饰,让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说是“回旋有凌云之志”。由于窅娘的受宠,这种风气慢慢从宫中传到宫外,从上层阶级传至中下层阶级,有人认为这便是女性缠足的起源。

这可以说是封建社会的历史产物。也是当时社会重男轻女的一种反应。

表面上看,是统治者认为,女子应三从四德,女子裹脚后,走起路来,一摆一摆的很好看,实者是限制女人的行动自由,限制女人的社会活动,让女人只能呆在家中,从事相夫教子,简单家务劳动的工作。

综上所述,女人裹脚是典型的封建社会陋习,应彻底废除。

因为古人的审美观念思想顽固。

在中国古代审美观念上,所谓的女性美就是要体现出她们“阴柔”的一面,就是娇小、柔弱、娴静以及要有柔和的曲线等等。自“小”而言,樱桃小口、瓜子脸、杨柳细腰都是女性美的特质,至于脚也不例外。

裹脚风俗产生之后,之所以能够愈演愈烈,风靡全国,经久不衰,更是离不开当时社会上的审美意趣,人们无不以裙下纤纤作弓样为美。

缠足是古代的审美观所致,古人非常推崇小而精致的审美观,以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极具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赞美女性脚美的名词。而四寸之内被称为“银莲”,大于四寸者则称为“铁莲”,可见崇尚小脚的程度。

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缠足是摧残肢体正常发育的行为。缠足的女子要从幼年开始裹束自己的脚,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之畸形。缠足后的脚,不仅在实际生活中有种种不便,而且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妇女要承受极大的痛苦。这种毫无实际效用,又使承受者极端痛苦的事,普遍流行,成为社会风俗,绵绵近千年。

一:裹脚后有利于把妇女困在在房间内,行动不便,这样一来活动范围就严格的限制了,也符合了“三从四德”的礼教,也就达到保留贞操的目的。

二:裹脚后会引起妇女本身体状态的变化,从此更好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在缠足之后,脚步的形状成为畸形,当脚接触地面时,全身的重量集中于踵部。可以这样说,缠足后的女子是用踵部来行走的,每走一步,就会牵动腰髋部,日子一久,妇女的腰髋部发达,骨盆改变,对妇女的生育有影响。

三:古代统治者的思想对百姓的影响,在五代前,有一种说法是裹脚是起源于吟诗 “春花秋月何时了”的李煜,李煜的嫔妃们用布把脚缠成月亮形状,还在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歌舞,李后觉得这是至美,在那开始后宫中就开始缠足,后来又广泛在民间流行起来。

四:古人病态的审美观使然。许多封建文人的病态审美,觉得小脚非常美。特别是明清时的文人就出现有许多咏小脚的浓词艳句,就如“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那时候的这种思潮对社会风俗的影响,这样一来古代妇女除了注重头饰,然后业把目标放到脚上,就像成语“品头论足”就是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意思,头和脚,成为当时很多人眼里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

裹脚这个习惯是从中国北宋时期开始的,宋代人认为小脚是女人的美,审美观发生了一些变异的变化。

所以从宋代开始,所有的小女孩在成年之前,开始用棉布之类的神条进行裹脚,缠脚,以保证脚不再长大。但实际脚还是会来到正常的去长大,只是会往内卷,造成裹脚的这种现象发生。

从新中国解放以后,这个现象就已经不再发生

古代女人裹脚的起因,大概说来有四个方面:审美的要求、两性隔离制度、宋明理学的推动、处女嗜好的促进等。

关于缠足的起源,从明清时期起便众说纷纭。据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而兴起于南宋。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

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也并不十分普遍。

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缠足给妇女带来严重的痛苦。

历史记载,裹小脚最早兴于宋,历经元到明朝时到达顶峰。裹脚的起因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三点,一是审美要求,二是社会风气,三是男尊女卑传统封建思想作祟下的综合产物。

古代文人历来喜欢女人小脚,“三寸金莲,身材纤妙”是那时候“高等审美”,但,这也是一种惨无人道,丧失人性的“变态美”,而上到王公贵族,下到贫民百姓都乐此不疲。以致到后来发展到不是小脚连出嫁都困难的地步,试问哪有父母不怕姑娘嫁不出去的?因此裹脚之风肆意盛行。

再一个就是社会风气。封建社会讲究女子三从四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家相夫教子。至于从商做官等类出头露面的事,女子是根本不可能有机会参与的,因此,出行也就不用那么便利,毕竟轻易出不了几回门。小脚既能让女子行动不便,防止有因家庭暴力事件出逃的发生,又不失自己对女子“变态美”的追求,因此,裹脚也是出于社会风气的一种体现。

最后,就是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根本所筑成。女子是男子的下人,甚至被视为是男子的一部分“财产”,因此,妻子被丈夫当做货物买卖的先例比比皆是。女人就要恪守妇道,视贞洁为生命。被男人看见一截胳膊要么就得嫁给他,要么就去死。战国时期,魏国有河发大水,有男子在水里赤裸身体游泳逃命,远处岸边有两女子无意间看见了一眼,心中不禁羞臊难忍,认为有失贞洁,于是二人都一头扎进洪水中自尽而亡,而岸边的众人,非但不救,反而鼓掌叫好,认为她们做得对。在这样的社会里,女人死都不是事,更何况裹脚呢?

裹脚,就是把四个脚趾和半个脚掌都折断以致变形,使之蜷缩在脚底成一小团。裹脚者甚至从三四岁开始,就要接受这惨无人道的“刑法”,痛苦不堪,而她们所受的痛楚,甚至要伴随一生。



哪几个朝代裹小脚

作为宋代男人的一种恶趣味,裹小脚成为了一种习俗,摧残了无数的女性,也间接衍生出来一种鞋,叫做足弓鞋(女性裹脚以后所穿的鞋)。这种鞋虽然看起来小巧玲珑,但背后则是无数女性的血泪,到了北宋末年以后,足弓鞋甚至得到了全面的发展。

金国、蒙元这些少数民族原本也是不缠足的,但在进入中原以后,似乎也沾染上这样的陋习,族中的女性也开始陆续缠足,统治者竟然还持鼓励的态度。经历明朝一直到清朝以后,官方才正式下达文件,禁止缠足的陋习。可即便官府明令禁止,在民间百姓当中,遵守的人也没有多少。

真正全部禁止是民国时期

缠足,又称裹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风俗,直至清末民初才开始逐渐被废除。唐代已有缠足,始于何时何处不可考。惟认为宋朝人以女子小脚为美,故此北宋神宗元丰后是开始流行的时期。

这种行为主要流行于上流社会,女性须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导致走路时如小童般,只能以足跟行走。虽然自清初已经有废止的声音,直到民国初年才正式废止,汉族开始认为是对妇女的一种压制手段,此习俗逐渐消失。

起源

一般以李后主说为盛行。但许多早期的记载或被引用的文字证据,大多很难断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赞誉、描写足部的装饰,还是真的有实行缠脚的动作。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缠足记载,缠足最初是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苏东坡曾写《菩萨蛮》一词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在《金瓶梅》中,就有“罗袜一弯,金莲三寸,是砌坟时破土的锹锄”之说法,甚至乎,穿在小脚上的绣鞋也被赋予了性内涵。

从宋至清缠足是一步一步加深的,宋明侧缠(不造成骨折),清代折骨缠,以下为折骨缠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仆实行。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首先开始反对裹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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