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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四大才女是哪几位 古代女性类型分类为哪几类

导语:中国古代四大才女是王昭君、西施、貂蝉和杨贵妃。古代女性类型分类包括贤妻良母、才女、宫女、落难女子等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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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国古代四大才女是哪几位
  2. 古代的“夫人”有几种意思
  3. 古代针对妇女有哪些刑罚
中国古代四大才女是哪几位

卓文君,西汉临邛人,汉代才女,她貌美有才气,善鼓琴,家中富贵。她是卓王孙之女,丧夫后家居。许多名流向她求婚,她却看中了穷书生司马相如。司马相如能弹琴作诗,卓文君从中领会到他的才华和情感,一心相爱。司马相如家里一无所有,卓文君随他私奔后,就开了个酒铺,亲自当掌柜,文君当垆卖酒,相如则作打杂,不怕人讥笑。后卓王孙碍于面子,接济二人,从此二人生活富足。后来司马相如终于成名天下。而文君夜奔相如的故事,则流行民间,并为后世小说、戏曲所取材。 司马相如的文采,卓文君之美艳,当垆卖酒,白头兴怨,长门灵赋;封禅遗书传为千古佳话。流传于世的还有那首著名的《凤求凰》:"凤兮凤兮归故乡,游遨四海求其凰,有一艳女在此堂,室迩人遐毒我肠,何由交接为鸳鸯."以及卓文君所作哀怒的《白头吟》:“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蹀躞御沟止,沟水东西流。凄凄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杆何袅袅,鱼儿何徙徙,男儿重义气,何用钱刀为?”,和凄怨的《诀别书》:“春华竞芳,五色凌素,琴尚在御,而新声代故!锦水有鸳,汉宫有水,彼物而新,嗟世之人兮,瞀于淫而不悟!朱弦断,明镜缺,朝露晞,芳时歇,白头吟,伤离别,努力加餐勿念妾,锦水汤汤,与君长诀!”蔡文姬蔡文姬名琰,既字文姬,又字明姬,她的父亲便是大名鼎鼎的大儒蔡邕。蔡邕就是蔡伯喈,有一出《琵琶记》的唱词,说的是蔡怕偕中状元后,不认发妻赵五娘,别娶丞相之女,可说是厚诬古人。东汉时根本没有状元,也没有别娶丞相之女这回事。对此南宋陆游曾感叹系之他说:“身后是非谁管得,隔村听唱蔡中郎。”蔡邕不可能中状元,但他的才学在当时得到举世公认却是事实。汉灵帝时、他校书东观,以经籍多有谬误,于是为之订正并书写镌刻在石碑上,立在大学门外,当时的后生学子都就此石经校正经书,每日观览摩写的不绝于途。这些石碑在动乱中,在洛阳大火中受到损坏,经过一千八百多年,洛阳郊区的农民在犁田时掘得几块上有字迹的石块,经人鉴定就是当年蔡邕的手书,称为“熹平石经”,现在珍藏在历史博物馆中。 蔡邕是大文学家,也是大书法家,梁武帝称他:“蔡邕书,骨气洞达,爽爽如有神力。”当代史学家范文澜讲:“两汉写字艺术,到蔡邕写石经达到最高境界。”他的字整饬而不刻板,静穆而有生气。除《嘉平石经》外,据传《曹娥碑》也是他写的,章法自然,笔力劲健,结字跌宕有致,无求妍美之意,而具古朴天真之趣。此外,蔡邕还精于天文数理,妙解音律,在洛阳严然是文坛的领袖,像杨赐、玉灿、马月碑以及后来文武兼资,终成一代雄霸之主的曹操都经常出入蔡府,向蔡邕请教。 蔡文姬生在这样的家庭,自小耳濡目染,既博学能文,又善诗赋,兼长辩才与音律就是十分自然的了,可以说蔡文姬有一个幸福的童年,可惜时局的变化,打断了这种幸福。

古代的“夫人”有几种意思

《现代汉语词典》:夫人:古代诸侯的妻子称夫人,明清时一二品官的妻子封夫人,后来用于尊称一般人的妻子。

现在多用于外交场合。

在古代五花八门的妻妾别称中,“夫人”一词是比较特殊的,它不似妻妾的其它别称(如拙荆,内人,贱累等),固定不变,它在不同的时代,称呼不同的对象,特别是皇宫贵族以及官阶的妻妾。

然而,我们都知道,古代社会中“男尊女卑”,却为何有那么严格来区分来称呼低贱的“女性配偶”呢?这是一个有趣的现象,探究其实质,我们可以发现,严格的“夫人”称谓所体现的是男性配偶的社会地位的高低——这并不是一个例外,相反是一个很好的证明,更紧一步表明在古代社会,女性是男性的附庸,连其称谓,也是附加在男性的身份地位之上的。

在先秦时期,“夫人”一词除了表示对贵族女性的尊称,如在《战国策.韩策》中有:“闻足下义甚高,故直进白金,持以为夫人粗粝之费。

”其中“夫人”即严遂尊称摄政之母)外,只有天子的妾,诸侯的妻,这两种女人,才能称为夫人。

根据《礼.曲礼下》:“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

” 到了两汉时期,帝王的妾称为夫人,《礼.曲礼下》记载:“天子有后,有夫人” 。

这个时候开始,一般贵族的妻子也可称为夫人,《辞源》有文“汉代列侯的妻称为夫人”。

这里的“列侯”是相对于诸侯而言,做一般贵族解。

魏晋后,皇帝的妾或称夫人,或另立名号,逐渐与诸侯的妻等级相离。

隋炀帝时期,后妃分为:皇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女。

其中的”三夫人”分别为:贵妃,淑妃,德妃,三者品正第一,后世沿袭。

唐制,诸王的母亲或妻及妃,文武官员一品和国公的母或妻为国夫人,三品以上的官员或国公的母或妻为郡夫人;宋政和中改封封制,执政以上的妻皆封夫人;明清一品、二品官员皆封夫人。

从上可以看出,在古代社会中,“夫人”一词并不像现在一样作为“妻子”的通称,而是成为后宫贵族妇女品正的名称,而其在各个历史时期用来称呼的不同品正的达官贵族的妻妾。

“妻”、“妾”、“夫人”这三个古老的称谓词,从侧面反映了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发展演变及我国传统封建时代以宗法制为主,男尊女卑的家庭婚姻体制和我国古代社会森严等级制度。

语言文字的文化意义与概念意义紧密联系着,在现当代,“妻子”对应着名副其实的“一夫一妻制”,其含义体现了现当代社会婚姻制度和社会成员实际婚姻生活的统一,这是社会文明高度发展的结果。

“妾”字随着封建社会的瓦解而失去了它实际应用性,成为了一个历史词汇,它所印证的是古代男尊女卑的不平等社会现实。

“夫人”一词历经演变,现在成为对对方妻子的一种比较正式的称呼。

古代针对妇女有哪些刑罚

1、骑木驴

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

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淫妇。

2、破身

一种针对处女的酷刑。古代一些贪官酷吏为了自己的目的,强行破坏女犯的处女之身。要么指使凶猛男犯或下属强奸、轮奸女犯,要么指使几个粗壮女人捉住女犯,剥掉衣裤,用一小木棍插进女犯阴部,鼓捣几下,使女犯处女膜破裂。

传说《杨乃武与小白菜》中的小白菜就惨遭此刑。

3、幽闭

一种针对女犯的宫刑。目前有两种解释,一是将女人终生监禁在深宫之中,俗称“打入冷宫”;一是用特制的锤子捶击女犯的胸腹,直至女犯子宫脱垂,掉出外阴,使其终生受罪,无法结婚和生育。

4、霹雳车

一种据说是专门对待女犯的酷刑。它可以连续发射利器,针对女犯的胸腹或生殖部位,以“巧”而缓地置她们于死地。此刑传说由隋唐之间的周宣帝发明。

5、除晦烙印

一种针对“进门寡”女性的酷刑。所谓进门寡,就是一些闭塞地区称呼那新婚不到百天,丈夫便死掉的女人。婆家人最是忌恨她,认为她是“八败克夫命”,所以就施之以“除晦”、“烙印”。

指使几个粗壮女人强行用剃刀剃去她的阴毛,以消除晦气,叫做除晦;接着,又使人用特制烙铁,烧红后按在她的阴阜上,留下印记,或者烙上其夫的名字,这叫烙印。

6、封阴

一种针对“偷情女”的私刑。

强行将受罚女赤裸绑缚在一块门板上,然后用生猪血泡一团金丝线,穿在针上,使人将此女的大阴唇一针一针地缝合起来,使其终身不能嫁人。

7、接铜阳

一种土匪虐待女性的酷刑。

将赤裸受刑女绑缚梁柱上,使其两腿叉开,下面放一熊熊火炉,火炉上放一可以活动的铜制阳具。打手一踩踏板,铜阳具便飙升起来,向女人阴部恨恨地戳上去。如此一踩一放,铜阳具一伸一缩,女人受其烫伤,痛苦无比不人道。

根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分别如下:

1.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4. 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5. 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这些刑罚,看了让人胆寒,从这些刑罚里面,我们可以窥见古代女子的地位是如何低下。

拶(zǎn)刑,拶子是一种专门用来夹手或者夹脚的行刑工具,主要部分由硬木条组成,以绳索相连接。行刑时将女犯的手指放入拶子,再由绳索牵引加紧,严重时甚至可以将女犯的手指夹断。所谓十指连心,不要说是夹断,即使是普通的用刑,也不是女性的十指可以承受的。而且我国古代女性主要是靠灵巧的双手工作生活,一旦手指残废,对她们将是极大的打击这一刑罚始于唐朝,一直到清末才被废止。刑舂(音同冲),这是一种劳役形式的惩罚,包括发配到边远地区的地主家中或军营中从事一些妇人的工作,如舂米,也即淘米,洗衣、晾晒等,工作十分繁重。但是在受此刑之前,女犯通常会被施以黥、劓等刑罚,以剥夺她们的女性权利。这种刑罚虽然不会使女犯丧命,但她们接下来的生活无不悲惨之极,可以说生不如死。而且,获这种刑罚的女犯通常是由于株连等莫名其妙的原因。仗刑,是指去衣受仗,也就是剥光了打。在我国古代,女性是不能轻易抛头露面的,何况是被当众脱去衣裤。这一刑罚除了将女犯的臀部打得血肉模糊外,还有一种羞辱的目的。受此刑罚的女性,多数是因为通奸淫乱。但是受儒家思想的影像,在后来的行刑过程中,只要不是罪大恶极,女犯一般会得到从宽处理,比如行刑时留有内裤,行刑者手下留情等等,此刑同样始于唐朝,但是宋明清三朝硬性规定要去衣受刑时,行刑者就不敢轻易手下留情了。赐死,这种刑罚始见于商代,一般是对身份比较特殊的人使用,比如皇家的妻妾等,原则上要保证她们有尊严的死去。赐死的方式有很多,比如赐毒酒、赐绫缎、赐长剑等,女犯得赐后谢恩退出,自行了断生命。宫刑,这一多见于男性犯人的刑罚,实际上最开始却被用于女犯。是在我国秦汉时期,女子如果犯有通奸淫乱等罪,就会施以宫刑,即将女犯捆绑在木桩上,行刑者用木棒等硬物猛击其腹部,致使其性器脱落,失去生育和性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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