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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中真实的历史:康熙年间的“明史案”

导语:清朝文字狱针对汉族士大夫阶层,以庄廷成等人为例,介绍了他们编著《明史略》的过程,以及由此引发的文字狱事件。事件涉及多人,最终导致数百人被抓,14人被杀,2000人牵涉其中。

清朝文字狱是针对汉族士大夫阶层的异化意识,就像康熙王朝的文字狱一样,是遏制反清复明的一种镇压措施。

想出名编《明史纲要》

清初,在浙江湖州府南浔镇,有一个叫庄的富户,无论富贵还是才艺,都称他为“九龙”。他的父亲和儿子都博览群书,精通诗歌和散文。

其中一位,庄廷成,十五岁入国子监。然而,在患有一种奇怪的疾病和失明之后,他并没有气馁。他以为司马迁有“左丘是瞎子,但是官话”这句话。为什么他不能作为一个盲目的历史学家载入史册?无独有偶,附近一个明朝天启宰相朱国桢的后代,因为贫穷,想卖掉朱国桢的《明史》手稿。庄廷成听到这个消息,就用1200块银子买了下来。朱国桢的《明史》缺少崇祯的史实。庄廷常组织江、等10余名江浙名士,对朱《明史》进行补充、润色,编著《明史略》,可视为自己的著作。不久,庄廷成去世,其父庄运城刻书,付名人李令玺作序,列明所有参与写作的人。为了提高这本书的价值,未经我同意,查继佐、齐鲁和范翔被列为“读者”。

庄亭长的岳父朱有明,曾经赞助了一大笔钱用于刻书,要求在书板上刻上“清美堂”的字样。清梅汤是明代董其昌所作,是为朱国桢家族所作的牌匾。朱友明自称朱国珍家,专门用来在正厅炫耀的。庄的知情者《明史略》出版后,的好友、被免去房屋部侍郎职务的周亮公,觉得书中有些话妨碍了当局,可能吃亏,便劝等三人出道朝见。三个人都觉得理所当然。当然,这也是一个为自己赢得名声的好机会。湖州地方官与庄家关系好,敷衍了事,打压此事。

谁知,因受贿而为民裁官的吴之荣得知消息,以为可以发一笔横财,于是上门向庄运城、朱友明勒索钱财。庄、朱不仅不肯买他的账,还贿赂官兵把他赶出湖州。吴之荣一气之下去了北京。

康熙元年冬,朝廷派罗铎等人前往湖州府。下车之初,他们逮捕了庄运城和朱友明,追查书板。人和物被押送到刑部监狱。

起初,当事人对案情的严重性不够了解,因为只起诉了庄和朱,并上交了那本撕前言和与会者名单。庄运城也认为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因为他已经把书送到总政司、礼部和都察院做了案前准备。朱有明希望与贪财的教授赵达成交易,并表示如果能帮到他,愿意拿出一半财产给他。

刑部查出了《庄·明史》中的“垫毁清”八大罪,列为逆书。在拷讯的重罚下,庄运城放弃了前言,李令玺,他经不起拷讯的打击,因旧病在狱中去世。赵也不得不交出完整的《明史纲要》,这是铁证如山。康熙二年正月二十日上午,湖州城门被禁闭,按照书上的名单挨家挨户搜查。父亲、儿子、兄弟姐妹、祖父母、国内外的奴隶都被俘;光是李凌熙一家就被一百个人抓了,连来拜年的亲戚和看热闹的邻居也一起赢了。庄、朱等已捕数百人,不在湖州者,将被通缉,绳之以法。今年5月26日,书案多人在杭州笔架房刑场被害。他们有的被杀,有的被重建,有的被搁浅。庄廷成被埋,肢解。书中署名的十八人中,只有四人幸免于难:董死于结案前三年;20年前,查继佐无意间帮助了乞丐吴。此人现为屏南王尚可喜麾下广东府尹。他疏通检查,说查、、没有参与,是庄运城擅自点名,这是第一次举报,所以无罪释放。剩下的14人,加上庄运城和朱友明,都是当年被杀的。在壮族和朱的家庭中,男人被砍头,女人和年轻人被流放到边境地区,有些人被配给旗帜当奴隶。写作,校对,印刷,装订,卖书,买书,藏书,甚至读这本书的人不下2000人,都被牵连进了监狱。

湖州知府谭希敏,推手李焕宁,司库周国泰,因窝赃被绞死。受桂安指使不到半个月的王照振,因放纵警卫罪被绞死。赵不仅未能立功献书,反而被判违令藏书,并被砍头。浙江将军柯奎受贿包庇,被革职为民。前湖州府知府陈永明以受贿罪掩盖罪行。他虽然在山东自杀,但也把尸体追到杭州律师事务所,当众肢解了36块,加入了他的弟弟江宁县令陈永来的行列。

后被朝廷提携,占有庄、朱一半财产,成为右都御史。有书上说,康熙四年秋天,吴之荣从福建回来,突然遇到大风雷电,突然病了,肉长到地上,骨头都在床上了。大家都说他是报应,被闪电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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