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 | 1981年6月27日 档案 | 1981年6月27日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通过
档案| 1981年6月27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通过以下文字材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整理。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38年前的今天,即1981年6月27日至6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党进行了指导思想和各条战线的整顿工作,否定了“文化大革命”,重新评价了建国后十七年的一些历史问题。党内党外有些同志对社会主义和我们党有些怀疑,对毛泽东的成就和思想的正确性也有各种不正确的看法。因此,如何看待建国后党的历史,如何评价“文化大革命”,如何评价毛泽东思想,成为当时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大难题。《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起草的。
起草过程
决议的起草工作是在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领导下进行的,由邓小平、胡耀邦主持。起草小组由胡乔木任组长。在起草决议的过程中,从1980年3月到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邓小平多次谈到起草和修改决议草案的问题。这些意见成为起草决议的“总原则和总指导思想”,主要有三点:
第一,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这是核心一条。第二,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建国30年历史上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重大事件,包括一些负责同志的功过是非,做出公正的评价。第三,通过这个决议,对过去做一个基本的总结,要粗不要细。总结过去就是引导大家一个人向前看。决议通过后,希望党内、民间的思路清晰,认识一致,对历史重大问题的讨论基本就此结束。
邓小平认为,决议的中心是两个问题。第一,是毛泽东同志的功绩第一,还是他的错误第一?第二,建国三十二年,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前十年,主要是成绩还是错误?是黑暗,还是光明是主要?并指出:“决议的核心和根本问题是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我们有必要在党内党外和国内外对这个问题进行论证、阐述和总结。”
在起草决议的过程中,经过全党四千多名高级干部、政治局扩大会议、十一届六中全会预备会议等多次讨论修改。,经过反复征求和吸收各方面意见,最终定稿。
决议通过
1981年6月27日至6月29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决议》共分八个部分: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28年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2年历史的基本估计;七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十年;文革十年;伟大的历史转折点;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团结奋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其中,《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集中体现了党的指导思想。
《决议》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新中国成立32年来党的重大历史事件,特别是“文化大革命”进行了正确总结,科学分析了这些事件中党的指导思想的正确和错误,分析了错误的主观因素和社会原因,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中的历史地位,充分论述了毛泽东思想作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的重大意义。《决议》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逐步确立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正确道路,进一步指明了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工作继续前进的方向。
分辨率的含义
1945年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一致通过的《关于几个历史问题的决议》,统一了全党的认识,加强了全党的团结,促进了人民革命事业的迅速前进和伟大胜利。十一届六中全会认为,这次全会一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一定会起到同样的历史作用。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继续发扬龚宇移山精神,同心同德,克服一切困难,努力把我国逐步建设成为现代化、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我们的目标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标就要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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