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清朝时期的正一品权力真不如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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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中期,朝廷定制的皇室贵族等功臣将爵位分为十四等二十等,其品序为:和硕太子、师子、多罗郡王、长子、多罗贝勒、孤山北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一、二、三等镇国公、一、二等镇国公。以上封号都是世袭的,所有的封爵事宜都由宗法政府控制。
清朝除了满清王公外,还给予蒙古王公贵族优惠封号,共有七个等级。他们的产品顺序是:太子、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太极、禁忌包,都是世袭的。蒙古族的封爵事宜由袁管理。
对于旗人和除满蒙贵族以外的汉人,清朝也设立功勋封号,他们的世爵分为五等十九等,包括:公,候,博,儿子,杜威无车,云起和恩奇。这些世爵对应的等级是:赤脚杜威郑三,骑杜威郑四,云起杜威郑五,恩奇杜威郑七。这些世爵和世界帖都是下一代可以继承的,由吏部验封司负责。
清朝时,文武官的等级继承了明制,分为九级和十八级。虽然官员的级别很详细,但实际上是混乱的。等级高的官员有时属于官员,等级低的官员有时是首席官员,这对官场的定制和社会风气的变化影响很大。
除了被皇帝封爵之外,文武官员也有固定的官衔:郑一品为光禄大夫,从一至荣禄大夫,从二至大夫,从三至大夫,从三至大夫,从四至忠县大夫,从四至朝一大夫,从五至大夫,郑
清朝九品中正制的安康,也是家庭成员、父母、祖先受益。封建社会,夫妻贵。在清朝的官制中,有已婚妇女制度。在给文武官员送礼时,一级公务员、王子、官员的妻子都叫第一夫人,二级官员的妻子叫夫人,三、四、五、六、七级官员的妻子分别叫庶人、宫人、如意、安仁、儒人,八、九级官员只叫自己。
文武官员给父母、祖先送礼的制度如下:一等官员给三代祖先送礼,二等、三等官员给两代祖先送礼,四等官员只给父母送礼;所有礼品仅限于加盖公章的官员直系亲属,侧枝不包括在礼品中。
还有一种有趣的清代封爵情况,沿袭明制,设立最高最虚的官衔“三公”、“三家”。清朝入关后,凡被文武大臣立功的特殊作者,都被皇帝授予特殊称号,有的在官员死后作为礼物赠送,表示被授予特殊荣誉。
“三公”是太师、太傅、太保,都是阳性产物。清初偶有太史封号,以后的最高封号只有到太傅;“三姑”是少师、少府、少保,都是一个产品。另一个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都是出自一个产品;少师王子、少府王子、少保王子都是正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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