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制度是 西周的等级制度是怎样形成的?有何作用
目录导航:
西周时期制度是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的一种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组织和国家制度相结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在西周初年形成,宗法制度是和分封制度相配合的,周公鉴于夏商两代王位继承不善的历史教训,为使周朝免于王位继承纷争导致的内部混乱制定了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
西周的等级制度是怎样形成的?有何作用周朝政治制度包含宗法制和分封制
首先,周朝建立统治基础的政治制度——分封制是对建国的元老、功臣、亲属和先世的后代等进行大分封。
分封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和巩固西周的统治,“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分封制在周朝时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封建制度。分封的办法是把王畿(首都地区)以外的土地和人民分封给亲属、功臣、元老,建立起诸侯国,以镇守疆土,保卫王室。诸侯与周王室的关系是:周天子是最高的统治者,诸侯是天子的臣属,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定期朝见天子,并向天子纳贡,带兵随天子作战。诸侯国像屏障一样拱守在周王室周围,和睦四方,安天下。层层分封形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森严的等级。
实行这种制度符合当时的社会现状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①缓和了奴隶主贵族之间的矛盾,起到了“稳定政局”的作用。
②国家政权由松散趋向严密,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
③扩大了周王室的统治范围。
④开发了边远地区。
其次,宗法制度是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宗法关系,建立了一套族权与政权相结合的统治制度。这是一种从嫡长子继承制为基本特征的权力分配制。宗法制的基本规则,是将每个宗族中的嫡长子一支确立为大宗,居于同宗中的支配地位或主导地位;而把其他庶子分立为小宗,处于大宗的从属地位或次要地位;宗主照例由大宗担任,并且世袭继承。因此,宗法制从一产生时起,就是基于确定继承顺序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等级制度,以巩固奴隶主的统治。
夏朝是中国古代第一个国家政权。禹是夏朝的开国之君,并开创了父传子“家天下”的世袭制度。夏商已有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西周灭商以后,在吸收商朝灭亡教训的前提下,西周统治者以宗法制度为基础,创建了分封制度。宗法等级制度产生于夏商,是维护各级宗主贵族统治地位与世袭特权的政治法律工具。西周是古代宗族国家制度的鼎盛时期,也是这一社会制度的成熟完备阶段。宗法制渊源于原始社会末期产生的父权家族和宗族制度,是在中国古代宗族国家制度的形成过程中,为调整人们之间的血缘亲属关系,维护其伦理道德秩序和社会等级制度,逐步建立起来的一种家族和宗族集团的法律规范。根据宗法制与分封制,便形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宗主贵族构成的金字塔式的等级制结构。
西周的等级制度是夏商社会变革发展而逐渐产生的,并不矛盾!
西周主要实行了哪些制度西周实行分封制,周天子居于至高无上的绝对支配地位。其王位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他庶子则作为小宗被分封为各地诸侯。他们在各自封国内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王位也是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卿大夫。
分封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分封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奴隶主国家政权,分封的对象和做法是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异姓功臣贵族、同姓王室贵族、先代帝王后代和远氏族部落首领)分封到各地去做诸侯,建立诸侯国;被封诸侯的义务是:要服从国王的命令,要向周王贡献财物,要派兵随从周王作战;周王先后分封的重要诸侯国有:鲁、齐、燕、卫、宋、晋等。
西周时期有什么制度西周时期的主要制度包含三个方面:宗法制度、分封制度和礼乐制度。
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的一种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组织和国家制度相结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在西周初年形成,宗法制度是和分封制度相配合的,周公鉴于夏商两代王位继承不善的历史教训,为使周朝免于王位继承纷争导致的内部混乱制定了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
西周时期宗法制度的第一个特点就是强调等级,大宗有嫡长子一脉相承,代表了宗族祖先的延续和其权威的传承。小宗对大宗的服从,也是对国家政治权威的服从。
西周宗法制度的第二个特点就是强调血缘相亲,通过维护各级同姓贵族的利益来团结整个宗族的力量。也是通过强调血缘关系,以期达到对天下万邦加强统治的目的。
西周对于宗法制度从宗族血缘关系上保障了各级贵族的政治地位不受下级贵族的僭越,并构成从周天子以至于诸侯、卿大夫、士之间法定不逸的等级制度。宗法制度作为社会政治制度在春秋之后就不复存在。但根据宗法原则形成的伦理道德规范,并未消失。孔子之后的儒者,将宗法思想重新调整,成为社会的重要道德规范。
西周时期,我国早期国家进入了成熟阶段.周王室自建国后就通过"新封"与"褒封"等形式封建诸侯以拱卫疆土,设置卿事察,太史寮来完善官僚制度,采取旨在巩固王室的政治,经济,军事地位等措施加强对辖区的管理.这些政治制度的推行成为中央集权国家建立的先声。
没有西周的分封制,就不会有后来 的中央集权郡县制。
礼乐制度在中国古代一直长期存在,旨在维护宗法血缘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陈。周公在总结“夏礼”、“商礼”的基础上,对礼制进行了相应的改革,通过“制礼作乐”完善了古礼,让其更好的成为西周宗法制度的载体。在西周时期,维持社会的和谐,保证国家机器和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的主要规范,是礼的规范和精神。周礼的制度奠定了中国古代礼仪制度的基础,让后代国家都将礼作为立国之本。
试述西周的继承制度在宗法制下形成了嫡长子继承制 ,由于实行一妻多妾制,王位的继承必须是妻所生长子,无论其贤与否,如妻无子,则不得不立贵妾之子,不管其年龄如何,这种继承主要是王、贵族政治身份的继承。
在财产继承的方面,西周实行的是家族共财制,由家长掌握家族中财产的管理权。
西周的继承制度:嫡长子继承制。
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所生的长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长子继承,而其他的庶子为别子,他们被分封到全国各重要的战略要地。
由嫡长子继承的王位可以确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内又为大宗,其继承者也必须是嫡长子。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目的在于解决权位和财产的继承与分配,稳定社会的统治秩序。
扩展资料:公元前十一世纪周武王灭商,建国号为周,定都于镐(陕西长安沣河以东),周成王亲政后,营造新都成周(河南洛阳),宅兹中国、大封诸侯,还命周公东征、制礼作乐,加强了西周王朝的统治。
周成王、周康王统治期间,社会安定、百姓和睦、“刑错四十余年不用”,史称“成康之治”。周懿王继位后政治日趋腐败,国势不断衰落,由于西戎屡次进攻,被迫将都城迁犬丘(陕西兴平东南)。
周厉王前后, 私有土地日益发展, 公元前841年的国人暴动预示着奴隶制危机的到来, 王权从此衰落。周宣王不籍千亩, 标志着井田制在王畿内的崩溃。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