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中建筑物用残余估价法怎么评估 资产评估中建筑物用残余估价法怎么评估
导语:建筑物剩余价值评估法是一种收益还原法,适用于其他方法难以准确判断土地或建筑物价格的情况。当建筑物用途和强度与土地的最佳用途不一致时,可以用建筑物残值法给出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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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土地价格可以用收益还原法以外的方法获得时,可将归属于基地的净收入从建筑物及其基地产生的收益中扣除,然后用建筑物的还原利率还原建筑物的净收入,从而获得建筑物的收益价格。
在计算土地净收益时,可以通过市场比较法或成本逼近法得到土地价格,然后乘以土地还原利率。
建筑物残值法原则上是一种收益还原法。
特别适用于其他方法难以准确判断土地或建筑物价格的情况。
比如当建筑物的用途和强度与土地的最佳用途不一致时,需要判断建筑物的存在导致土地市场价值的减值,用其他方法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
这时,建筑物的剩余估价方法可以给出一个解释。
扩展数据:
适用对象
1.适用于其他方法难以准确判断土地或建筑物价格的情况。
比如当建筑物的用途和强度与土地的最佳用途不一致时,需要判断建筑物的存在对土地市场价值造成的减值程度,用其他方法很难做出准确判断。
此时,可以用建筑残值法给出合理的解释。
2.要求估价对象能够获得正常收入,即只有有客观收入的房地产才能使用建筑剩余估价法。
3.采用建筑物残值法还要求建筑物的用途、使用强度和使用状态不能严重偏离土地的最佳用途,甚至发生冲突。
参考源:
百度百科-建筑剩余价值评估方法
百度百科-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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