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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地方县衙权利有多大?能不能在京城捉人?

导语:要说抓人,先从告状说起吧!看剧的时候,在剧情上,每当出现走上高层的情况,很多时候被拦截的官员都会有台词。我记得很清楚,我会开口:州里有州官,县里有县官,那哪里管,哪里告!不过说了这话之后,大部分情况下的情节是,被拦截的官员还是跟着办案。既然他要接这个案子,为什么被拦截的警官要

要说抓人,先从告状说起吧!

看剧的时候,在剧情上,每当出现走上高层的情况,很多时候被拦截的官员都会有台词。我记得很清楚,我会开口:

州里有州官,县里有县官,那哪里管,哪里告!

不过说了这话之后,大部分情况下的情节是,被拦截的官员还是跟着办案。

既然他要接这个案子,为什么被拦截的警官要这么说?

其实这也是在向公众展示一种态度:管理是分等级的,层次不同,权责不同;能在下级管理层解决的问题,在下级解决,不要想随意越级;下级处理不了,要一级一级去,一级一级去,不能跳过也不能跳过。

不过话说回来,现实中越级上报的处理方式大多是时间,是从上到下分布处理的。

也就是说,似乎超越它是没有意义的。

其实并不是这样。越级后,下级管理机构将面临处理相关案件的压力。即使上级机关不说话,不参与,只要案件由上级机构分配,下级机构也会有不同的关注,处理过程也会更加谨慎。

报了分级管理之后,再看案件的分级执行。

在案件的分级执行中,一个重要的执行环节是对罪犯的逮捕。具体的不说,看具体案例。

例如,在一个县发生的案件中,罪犯逃到同一个省的另一个县,或者逃到其他省的某个地方,或者逃到首都等。一个县可以直接去当地抓吗?

好像没那么简单容易。

这里说一个清朝的案例,看看县政府在北京抓人是什么样的。我们能直接逮捕他们吗?这个过程涉及到什么样的案件?

同时,也要思考一下:

清朝真的无法无天吗?

跨境抓捕,在清朝能很随便吗?

清朝以后的时代,有过跨境抓捕吗,结果如何?

下面,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来回答一些问题。

此案出自陈衡清《建舒曦庵笔记》张闻天。

首先,我们需要谈谈人物的身份。

这个人物不是别人,正是笔记作家陈衡青。

陈衡清是清廷的帝都巡抚,负责管理都城。

巡城御史是明代的官员,清初也是如此。属于都察院,负责北京东、西、南、北、中心城市的治安管理检查,审理诉讼,抓小偷。它还设有一个城市巡逻审查办公室,称为“巡逻东城茶园”、“巡逻西城茶园”、“巡逻程楠茶园”和“巡逻北城茶园”。每个城市都有军事和军事师,每个师分为两个车间。

因为陈衡青有这个职位,陈衡青才有机会接触这个案子。后来有了这个记录。

话说,当年,陈衡清被任命为清廷的巡城御史和巡城时遇到了一个案子。

案由是良乡县抓了一个叫马海的贼。在审讯马海的过程中,马海红说,儒生张闻天是他的帮凶。

马海在良乡县被俘。

良乡县的老城位于今天北京市房山区豆店村西一里,至今仍有废墟。明初,良乡县属北平府;永乐元年,良乡县属舜天府。满清取得政权后,良乡县的隶属关系从明朝继承,没有变化。

马海被俘,放弃了儒生张闻天。同时,张闻天不在良乡县,他正好在北京。

张闻天的具体位置是主管陈衡清的都城边界。

马海的口供在良乡县记录下来后,知县立即派了一个首领到北京逮捕张闻天。

北京良乡县政府逮捕张闻天的过程,是出于担心、疏忽或故意。总之,有些瑕疵。就是去北京抓张闻天的头领没有背关文。

所谓关文,就是古代政府用来互相问问题的一种文书。到了清代,关文的使用进一步扩大,在官、府、州、县的公章写两篇杂文,府、府、州、县及两个部门的领导互写时,才使用关文。

梁乡郡长跑到京城抓捕的时候,张闻天正在京城中城的立交桥上找人算计。局长问了张闻天的身份,确认他就是那个人后,马上就被抓了。首长带了张闻天,离开首都中城。

当时,婺城的巡警发现良乡郡守在中城抓人,正要带走。他们不允许酋长这么做,也不让他们带人走。

原因是虽然局长在做生意,但是手续不全。良乡县在市内没有相关文件和笔记,也没有要求巡城官兵联合抓捕。这不符合制度,违反规定。

最后,在首都中城的边界上发生的事情应该由中城的城市旅游建议来决定。

陈衡清得知此事后,让巡警兵将张闻天传到城中的察院。

张闻天赶到医院后,陈衡青仔细的看着他。在陈衡青眼里,张闻天是一个儒雅的儒生,看不出什么陋习。

当然,闪光的不一定都是金子。既然梁乡郡长已经被追到首都中城,这个案子还是要处理的。

陈恒清把张广天安排在了察院的正室。然后,他命令良乡郡守回到县城,护送马海到首都去辨认他。

过了几天,良乡郡守马海护送到都城沅园。

陈衡青命令巡警兵先把张闻天带进五城守备室的人群中,然后安排带马海去辨认人群中哪个是张广天。

马海进了押运室之后,看到里面坐满了人。看了半天,他也没认出哪个是张广天。

所以,陈衡青知道马海肯定会出轨,质问他:

“既然你不认识张广天,你就不认识他。你不认识他,为什么要把他拖进案子里,想办法害他?”

马海只能老老实实回答:

“我以前和他有些仇!”

至此,案情已经完全明朗。

于是,陈衡清下令良乡郡长带马海辉郡处置,当场释放了张闻天。

如果不是五城巡兵不允许良乡郡守在京城抓人回郡,如果不是陈衡青鉴定五城守备室,我想张闻天的身家大概是保不住了。

虽然只是个案,虽然只是孤立的证据,但还是能看出一些门道。一切都不会乱,而是有序。

有人说张广天案件的处理有点像白绫记。

那么,白绫记呢?

找资料,京剧有《审视李奇》,一个是《白绫记》。

著名的小偷李奇和学者王良都心怀嫉妒和怨恨。黄抢劫案侦破后,被捕入狱。当时,案件中的第一个小偷逃跑了,国家官员多次惩罚他,迫使李奇放弃第一个小偷的名字和他可以藏身的地方。李奇受罚时,生来就是陷害王良治的。他陷害王良,并把他拖进这个案子。当州政府官员为此案逮捕王良时,王良大喊大叫,拒不承认他。州政府官员也怀疑王良看起来不像一个强盗,所以他们命令王良冒充一个首领,并让李奇当面检验真假。出乎意料的是,虽然李奇和王良在妓院的灯下相遇,但他对王良的记忆并不清晰。因此,李根本无法辨认。然而,李奇诡计多端,他用奇怪的词语来引起和责骂李奇,暗中观察人们的表情。王良知道他无法隐藏,所以他不得不站起来和李奇争论。谁知,李奇当时假装分赃,留下一条白色丝绸,被王良拿去裹腿,并要求李奇脱下靴子接受检查。国家官员命令王良脱下靴子,露出他的腿,发现王良被白色丝绸捆绑着。在这一点上,王良的论点。未经仔细审查,州政府官员认为证据确凿,所以他使用严厉的惩罚迫使王良认罪并结案。事实上,当李奇和王良在院子里大吵大闹的时候,王良·曾飞用腿踢了李奇一脚,他的靴子掉了下来,露出了裹在腿上的白色丝绸,李奇看到了。因此,李奇可以用它作为战利品证书。

说这两种情况相似,还说:

两个案子的结果不一样,只是因为李起山在白绫记骂,而马海在这个案子里不善于骂。

陈衡青听到这样的评论后,有些感叹,他讽刺地说道:

“其实,骂不骂,没有效果。过去的人,被别人骂,会被激怒;现在的人被别人骂,都把这当成一种享受!今天不一样了,人们对被骂的态度已经很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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