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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为什么用奸人治国 商鞅为什么用奸人治国 而否定道德 道德的历史性被短视者忽略

导语:商鞅为什么以奸人治国,否定道德?道德的历史性是否被目光短浅的人忽视了?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整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制,合而复者,善也:别而规者,好也。章善,则过匿:任奸,则罪诛。过匿,则民胜法:罪诛,则法胜民。民胜法,国乱:法胜民,兵强。故日:以良民治,必乱至剂:以奸民治,必治至强。 注释 合:联合 复:通「 ”覆”’掩盖 规:通「 ”宽”,窥视 章:彰显,

商鞅为什么以奸人治国,否定道德?道德的历史性是否被目光短浅的人忽视了?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整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看他们!

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制,合而复者,善也:别而规者,好也。章善,则过匿:任奸,则罪诛。过匿,则民胜法:罪诛,则法胜民。民胜法,国乱:法胜民,兵强。故日:以良民治,必乱至剂:以奸民治,必治至强。 注释 合:联合 复:通「 ”覆”’掩盖 规:通「 ”宽”,窥视 章:彰显,彰明 译文 用所谓的善民,百姓就只爱他们的亲人;用所谓的奸民,民众就会遵守法制。百姓联合趄来就会互相掩盖过失,这就是所谓的善;使百姓疏远互相监督,这就是所谓的奸・表彰所谓的善民,百姓的过失就会被掩盖起来任用所谓的奸民,百姓的过失就会受到惩罚。百姓的过失被掩盖,就会凌驾于法制之上;百姓的过失受到惩罚,国家的法制就能压服百姓。百姓凌驾于法制之上,国家就会混乱,法制压服住百姓,国家的兵力就强大。所以说,用所谓的良民治理国家,就一定会混乱直至被制弱;用所谓的奸民治理国家、一定能安定直至强大。 用所谓的善良的民众,去治理国家和社会,那么百姓就只会爱他们的亲人。如果用这些奸民来统治国家,那么民众就会遵守法治。很多人都因为这句话而瞧不起商鞅,在他们看来商鞅主张用那些强盗流氓畜生去治理国家,而真正心存仁善的老百姓应当消失,这就是他们所认为的无耻逻辑。我们要看一看商鞅究竟是反对"善良”,还是反对「 ”"所谓的善良”。反对"善良”,崇尚邪恶是外界对商君书和商鞅的评价,但我告诉这些人即便你们没有人性,还有天理,不可猖狂放肆。我们先搞清楚什么叫「 ”"善良”和什么叫「 ”所谓的善良”。善良的定义不用我们说我们每一个人从小受到的家庭,社会和学校教育都会告诉我们善良是什么? 但是所谓的善良在商鞅看来是会联合起来相互掩盖过失的善良,这种善良是礼乐制度之下宗法制形成以后所形成的一种家族善良,而不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善良。我们的社会善良是和平民主平等法治。对于人而言,我们有尊敬师长互助友爱家庭和睦。但是在春秋战国时代,更多的是体现在对家族的善意上,而非对国家对社会对民众的善良。当然商鞅之后我们也无法真正做到,毕竞封建社会没有这个条件。但是商鞅变法就是为了一把一种家族式的善良,至少变成个中央集权制下的一种社会善良,不再相互掩盖过失。但是在当时这个概念还不明确所以用善良的民众也就是能够相互一掩盖过失的民众去治理国家,国家一定会削弱。 什么叫做「 ”奸民”,什么叫做「 ”所谓的奸民"?奸民和之前一样,我们所认为的奸诈等各种负面的品行就可以用奸来表示。所谓的奸民又是什么呢?那就是相比于出事之后能够不相互掩盖过失而是积极报告官府的人,用官府所制定的法律来维护或者是止损的人我们在探寻诸子百家对善和奸的理解的时候,我们首先要认真区别,各家学说对于社会问题的侧重点。法家的侧重点是对社会治理,而不是道德之理。所以很多方面在道德说得过去的地方法家的社会治理面前说不过去,这并不是法家要与道德为敌,而是在当时道德是礼乐制度之下的一种奴隶制的道德,而非封建以及现代民主的道德。当时的道德是完全用来维护奴隶主贵族阶层的道德,对于这种道德而言,出了事贵族们相互掩盖过失就是善,相互举发就是恶。 在当时配谈道德的,还真的不是普通老百姓。我们不能把之后道德适用性的逐渐扩大的既成事实,强加历史的前一个阶段。这么做不是在分析探究问题,而是在亵渎历史,亵渎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否定观。这句话,商鞅在之后也进行了解释,所谓的善就是百姓联合掩盖过失,所谓的奸就是百姓相互监督。如果表彰这些善民,让他们依然用礼乐制度之下的贵族阶层的品德去要求自己的话,他们一定会把很多故事掩来,而在当时为了冲破旧制度被人所瞧不起的奸民,用这些人去治理国家的话,他们不会受到奴隶主贵族阶层道德标准和奴隶主阶层的法律的束缚,他们可以做到真正的有法必究。所以百姓的过失就不会被掩盖,甚至还要受到处罚,国家就可以治理。 我们依然要记住这里的百姓是指贵族当时的普通民众还不配成为百姓,因为无名无氏。如果贵族的过失被掩盖,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么国家是不可治理的,只有将百姓从于国家的法治之下,国家才可以治理。我还要再解释,为什么国家一定要压制住百姓,通过法律的手段。其实法律在夏朝甚至在之前更早的一个时侯就已经出现了,是随着国家和社会进步阶级分化而产生的,每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的法律。即便在商鞅变法之前,ー个国家也有自己成体糸的整套法律制度,维护自己的权威。那么问题就在这儿,之前的法律的适用性是完全站在贵族的角度的。贵族本身就是法律的体现,很多法律条文贵族都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进行解释。无一不是在压制奴隶和普通平民这也就是商鞅所说的为什么百姓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国家无法治理。商鞅所要做的目的就是让这些百姓也就是当时的贵族也要服从国家的法律将法律的适用性扩大,使法律不再成为贵族家族和集团的法律,而是法律成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商鞅这么做不仅使法律的适用性更加扩大,将那些新兴的地主囊括进来,而且还将道德范围也进行了扩展不再是维护奴隶制度和奴隶主以及奴隶内部规章制度的道德,而是一种封建社会道德。 在奴隶制社会时期商鞅进行的一场彻底的变法,目的就是要将原来社会当中的奸民,也就是那些不愿服从旧制度的人提拔上来,用他们去治理国家。将那些在旧制度旧框架旧时代当中的所谓的善良的人管起来让他们放奔自己所信奉的旧制度,重新归顺国家法律,这样国家才能强大。而不是一群无耻之徒所说的,用道德品质高尚的人治理国家国家就会混乱,那些流氓,强奷犯,强盗治理国家,国家就会强大,只有完全流氓逻辑,埋汰的不是商鞅和商君书,而是自己生活在现代的一颗无知的心。 此外还要再说一句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旧制度的道德和法律,如果在新制度之下看待或者说旧时代的道德和法律在新时代的环境下去看。当初所认为的善到现在,并不一定也是善。这是事实,没有必要否定这一个事实。社会总是前进的,在西周以前奴隶逃亡抓回来被处以极刑,处死,活埋都是道德标准,是正确的道德标准。暂且不说现代,就是封建社会,生活在封建社会时代的民众也不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封建社会还存在逃脱户籍成为流民,在封建社会当中你犯法处以鞭刑,大庭广众之下,打你几鞭子是天经地义的,是合乎封建道德和法的。但是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你这么做是违法的,是不符合现代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道理就在这儿。礼乐制度之下的善恶和封建制度之下的善恶,以及民主制度之下的善恶,它们的理解和概念是不同的。有一些新东西不断曩括进来,还有一些东西不断地被剔除法治文明的范围。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承认,要不然不配成为人类文明发展史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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