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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教育制度 中国古代教育制度的沿革

导语:中国古代的教育制度主要是学校教育制度。古代学校分为官学和私学,官学是教育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官学制度的发展,从夏、商、周到元、明、清,经历了一个从初步建立到逐步完善的过程,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特点。夏商时期,学校教育制度初步建立。《孟子·滕文公上》说:“岳夏学派,殷悦序论,周岳骚痒,是三代之学。”校、序、痒是当时学校的名称。

中国古代的教育制度主要是学校教育制度。古代学校分为官学和私学,官学是教育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官学制度的发展,从夏、商、周到元、明、清,经历了一个从初步建立到逐步完善的过程,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特点。

夏商时期,学校教育制度初步建立。《孟子·滕文公上》说:“岳夏学派,殷悦序论,周岳骚痒,是三代之学。”校、序、痒是当时学校的名称。但由于缺乏文献,当时的学术体系并不为人所知。

西周时期的教育制度相当完备,学校分为“国学”和“乡村学”两大类。“郭雪”是指位于王度和诸侯国城市的学校,这些学校是为大贵族的孩子开设的。“乡校”,按当地行政区划设立,是普通贵族子弟的学校。学校教育分为两个层次:大学和小学。小学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识字、六艺等知识,大学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修身、治国、平天下的相关知识。当时贵族子弟8岁上小学,15岁上大学,小学7年,大学9年,甚至更久。他们通常必须接近30岁才能完成学业,因此他们有资格参与治理国家。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发生巨变,中国开始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这时,西周的官学制度因为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而逐渐解体。于是,私塾兴起,影响并推动了当时公仆制度的发展。公务员培训是一种官办教育,在当时各国都很流行,其中战国时期被士兵包围的程夏雪就是这种教育形式的著名代表。办学方针是教育与学术研究相结合,兼容各校办学方针,倡导百家争鸣的学风。而且,学校里的学者有讨论政治的传统,其一系列的办学特色对封建官学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秦始皇“焚书坑儒”,取缔私塾。过去的学校遭到严重破坏,几乎不复存在。但秦始皇非常重视法律,下令天下人“向官学”,“向法规学”。这种“官制”一直延续到汉初。

自汉武帝以来,汉代学校教育开始大发展,初步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汉代官方信用分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官学是大学式的太学;地方官学按行政区域设置,规定县县设校,县市设校,乡镇及集会瘙痒有序。这样就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封建学校制度。太学作为最高学府,设立吴京博士为导师,招收的大学生被称为“博士弟子”。东汉时,他们被称为“太学生”或“朱升”,一般是18岁以上的贵族子弟。太学的教学内容以儒家经典为主,其中《论语》、《孝经》为“公共必修课”,五经为“专业选修课”。一般每个博士生弟子学习一次,成绩优秀的可以直接当官。在地方官学中,学校和学堂各有一名经学老师,图书馆和序言各有一名孝经老师。其中学、校局为中学,秦、序为小学。地方教育不归中央学校管辖,办学条件和正规化程度远不如中央学校。他们没有固定的课程,不进行正规的教学,只是在一年中拿出一定的时间让老师教授自己熟悉的经典。汉代官学是封建官学制度的初级阶段。虽然中央官学管理松散,地方官学尚未形成真正的体系,但它所开创的基本格局,为后世学校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乱频繁,儒学衰落,“九位一体”制度对人才培养的影响,使得这一时期的教育制度走向衰落。值得注意的是,西晋时,除太学外,还设立了郭子学派,只收五级以上官员的子女,而太学则成为六级以下官员子女的学校。自国子学成立以来,后世的最高直属学府由原来的太学变为国学与太学并存,国子学的地位始终高于太学。

唐宋时期是中国教育制度的成熟期。随着科举制度的兴起,学校教育开始转向以服务科举制度为中心任务。

隋朝开始设立郭子寺,这是中央政府负责管理教育的行政机构。下设郭子学、太学、四学、书法学和法学五个学科。唐承袭隋制,中央设立国子监管理学校教育,中央有国子学、太学、四校、法书、数学六所学校。国子学有300名学生,接收三品以上官员子女;太学有500名学生,接收五个以上的孩子;共有1300名学生,分四科,其中500名是七科或七科以上的孩子,800名是庶人的优秀学生。以上三者均以儒家经典为学习内容,学制九年。书法以书法为学习内容,学生30人,接受字以下儿童和庶人中山书,学制9年;竹笋学以数学为学习内容,学制11年,30人;法律以法律法规为学习内容,学制6年,50人;数学和法学的招生范围和书本一样。这些学校的学生入学年龄为14-19岁。各校学生若能过三经或五经,考试合格,可送至尚书省任职;如果想继续深造,四个学生可以补太学,太学学生可以补郭子。

唐代地方官学分官学、国学、郡学三级,郡以下有乡学、镇学、内学。福州县的学校级别相当于中学,县级以下的学校只相当于小学,教育内容以儒家经典为主。上述学校均由常氏直接管辖,由国子监管辖。与上一代相比,唐代的学校教育制度不仅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更加具体和细致,而且创造了一种新的专业分工的教学形式。

宋朝的官学制度基本继承了唐朝。因子监督者属于国子学、太学、法学、书法、数学、医学。之后又增加了武术、军管、绘画,宋代对学生来源的限制比唐代宽松。地方政府学包括州县学,末代统治者更注重地方学校,所以州县学校比较常见。宋代教育最大的发展是新式学堂——书院的出现。书院是私立学校,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

明清时期,学校教育基本成了科举的附庸。中央官学不再分国子学和太学,唐宋时期的专科也没有那么多。这时候中央官办学校以国子监为名,大大减少了国家监狱的职能。明代,国子监在南京和北京有两所监狱,而清代,北京只有一所监狱。

明清两代,国子监的长官是祭祀祭司,副手是大臣,都是从翰林院中选拔出来的。明代的国子监学生统称为督学,清代则分为两类:各路学校派出的称为龚升,国子监直接招收的称为督学。国子监的课程主要是四书五经和法律,书籍,数字等等。八股文自然是必修课。书院学制明代为4年,清代改为3年。明清统治者对国子监学生的思想有严格的控制,没有言论、结社和写旧故事的自由,否则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所以国子监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很少。

明清时期,地方官学中有官学、州学、县学。政学的导师叫教授,县学的叫教辅,国学的叫学统,副职的叫学科。学生是高考后的秀才,不允许入学。因此,地方学校实际上成为了学者的管理机构。

明清科举以八股文取士,学生精疲力尽,毫无生气。在这一时期,教育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学校普及,但学校失去了教育功能。

中国古代的教育制度主要是学校教育制度。古代学校分为官学和私学,官学是教育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官学制度的发展,从夏、商、周到元、明、清,经历了一个从初步建立到逐步完善的过程,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特点。

夏商时期,学校教育制度初步建立。《孟子·滕文公上》说:“岳夏学派,殷悦序论,周岳骚痒,是三代之学。”校、序、痒是当时学校的名称。但由于缺乏文献,当时的学术体系并不为人所知。

西周时期的教育制度相当完备,学校分为“国学”和“乡村学”两大类。“郭雪”是指位于王度和诸侯国城市的学校,这些学校是为大贵族的孩子开设的。“乡校”,按当地行政区划设立,是普通贵族子弟的学校。学校教育分为两个层次:大学和小学。小学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识字、六艺等知识,大学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修身、治国、平天下的相关知识。当时贵族子弟8岁上小学,15岁上大学,小学7年,大学9年,甚至更久。他们通常必须接近30岁才能完成学业,因此他们有资格参与治理国家。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发生巨变,中国开始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这时,西周的官学制度因为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而逐渐解体。于是,私塾兴起,影响并推动了当时公仆制度的发展。公务员培训是一种官办教育,在当时各国都很流行,其中战国时期被士兵包围的程夏雪就是这种教育形式的著名代表。办学方针是教育与学术研究相结合,兼容各校办学方针,倡导百家争鸣的学风。而且,学校里的学者有讨论政治的传统,其一系列的办学特色对封建官学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秦始皇“焚书坑儒”,取缔私塾。过去的学校遭到严重破坏,几乎不复存在。但秦始皇非常重视法律,下令天下人“向官学”,“向法规学”。这种“官制”一直延续到汉初。

自汉武帝以来,汉代学校教育开始大发展,初步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汉代官方信用分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官学是大学式的太学;地方官学按行政区域设置,规定县县设校,县市设校,乡镇及集会瘙痒有序。这样就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封建学校制度。太学作为最高学府,设立吴京博士为导师,招收的大学生被称为“博士弟子”。东汉时,他们被称为“太学生”或“朱升”,一般是18岁以上的贵族子弟。太学的教学内容以儒家经典为主,其中《论语》、《孝经》为“公共必修课”,五经为“专业选修课”。一般每个博士生弟子学习一次,成绩优秀的可以直接当官。在地方官学中,学校和学堂各有一名经学老师,图书馆和序言各有一名孝经老师。其中学、校局为中学,秦、序为小学。地方教育不归中央学校管辖,办学条件和正规化程度远不如中央学校。他们没有固定的课程,不进行正规的教学,只是在一年中拿出一定的时间让老师教授自己熟悉的经典。汉代官学是封建官学制度的初级阶段。虽然中央官学管理松散,地方官学尚未形成真正的体系,但它所开创的基本格局,为后世学校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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