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义务是什么 党的八项权利与八项义务是什么
党的八项权利八项义务是什么?以下文字资料由边肖为大家收集出版。让我们快速看一下它们。
党员的八项权利和义务由党章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党章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努力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先苦后乐,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保守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系组织和小团体活动,反对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作斗争。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思想,遇到困难与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共产主义道德风尚。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们将在一切艰难险阻的时刻挺身而出,勇往直前,不畏牺牲。
第四条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参加党的会议和党报党刊对党的政策的讨论。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在党的会议上批评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对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违纪的事实负责任地向党揭露和报告,要求对违法违纪的党员给予处分,要求开除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或评议时,我有参与和申辩的权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申辩。
如果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提出保留意见,并向党的上级组织甚至中央提出自己的意见。
向党的上级组织,甚至向中央提出要求、申诉和控告,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中央以下各级党组织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