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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状告江南 金庸诉江南侵权案:创作需谨慎 “同人”小说不可取

导语:金庸起诉江南侵犯著作权案一审宣判结果出来了。江南否认《此间的少年》构成著作权侵犯。金庸借此诉讼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金庸起诉江南侵犯著作权案一审宣判结果出来了,作家江南在其微博上发布声明,称金庸起诉其《此间的少年》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宣判,其作品不构成著作权侵犯。

金庸诉江南侵权案

  详细情况是这样的,《此间的少年》这本书创作于2000年,于2010年出版。书中江南套用了金庸笔下人物的名字,讲述了一群北大学生的校园故事。在2016年10月,江南接到了金庸的起诉,于是有人将此案称为“同人作品第一案”。

金庸诉江南侵权案

  一位是武侠小说的著名宗师,一边是颇具人气的网络作家,两家作家因为作品碰撞,由此 “金庸诉江南侵权案”吸引了很多关注的目光。

  金庸,我们都不多说了,陪伴我们成长的家喻户晓的人物,名句“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相信大家还记忆犹新,里面的故事情节相信也还历历在目;即使是没有读过原著的人,大概也都看过由金庸的经典作品改编的影视剧,可以说数不胜数,有的至今仍在重播和翻拍。

  而江南则被称为是“内地幻想文学”的代表人物,他写出的《九州缥缈录》系列、《龙族》系列等作品都非常受欢迎。这次惹出麻烦的是他借以踏入文坛的《此间的少年》。这本书的时间背景是宋代嘉佑年间,地点则是“汴京大学”,那是一所本科为四年制的学校。就读学生有乔峰、郭靖、慕容复等等。在“汴京大学”中,这些人跟当代年轻人没什么不同。因此很多读者会感同身受,在书里面找到很多自己青春的影子。

金庸作品

  《此间的少年》之所以惹上麻烦原因之一就在于书里那些“读起来异常熟悉”的人名。而江南本人也承认,该书中的人物姓名基本来自金庸的作品。不少人觉得《此间的少年》应该属于“同人文”,也就是把某些原创作品里的人物放在新环境里,加入作者自己的想法,表达新的主题。

  对此,江南在2016年10月23日公布的一份声明中,也解释了《此间的少年》最早的创作动机,他说最初在清韵书院连载时使用这些人物名字,主要是出于好玩的心理,他表示了歉意。并且说和自己尊重的作家打官司并不是一件开心的事情。

  想来江南也是金庸的粉丝了,不然怎么会沿用人家作品的名字,还觉得好玩呢。

  沿用别人作品的人物名字,一定程度上是利用了别人的知名度,这也是为何江南岁构不成侵权但是不得不接受罚款的原因吧。也希望现在的网络作家可以创作上更加谨慎,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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