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弁而钗 明朝竟有男妓院:历史上一个朝代的奢侈与堕落

导语:明朝男妓院是一个常见的社会现象,由没有家庭成员的官员提供服务,男妓也分三六九等,受到皮条客的虐待。男妓院子里男妓的主要来源是购买,老板和政府官员是串通好的。

明朝是一个非常矛盾的朝代。一方面,理学盛行,整个社会对女性的性禁锢达到顶峰。女人裹脚,再也不可能看到像唐朝那样的好女人穿胸装。女人露脸成了不光彩的行为;另一方面,随着世界的衰落,社会风气对男性的性享受极度放纵,艳情画和小说几乎泛滥,这是一个真正的“性开放”时期。

明朝不仅妓院不比其他朝代少,而且还有一个开放的男妓。“据说,郑德时期,北京有一家男医院,挂着‘长春医院’的牌匾;而妓女的住处被称为‘不夜城’——这是根据苏东坡的诗:‘长春院花争,灯烛酬不夜城’”。这一点在我唯一看过的关于开男妓的小说《米二柴》中有详细描述。虽然只是小说家的一句话,有虚构的成分,但我们至少可以大致了解一下。我认为这部小说至少可以告诉我们以下信息:

第一,男性妓院在北京主要由没有家庭成员的官员提供服务。这一点在小说里说得很清楚。小说里这个男青楼叫“南院”——“这个南院是很多小官养韩的地方。唐宋时期有官妓,但全国没有官妓。北京的官员,没有带小家庭,喝酒的时候叫书记白酒。里面穿女装,外面穿男装,喝完酒过夜,再去罩衣服,内裤是红紫色的,跟妓女一样。”。

明太祖朱元璋曾下过一道圣旨:“凡官留娼,杖六十,配媒者降一等。如果这位官员的后代继续卖淫,情况也是如此。”明宣宗以后,对官妓的禁令更加严格。不管是官员还是学者,凡是以妓女为生的,或者有轻微恶行的,都被贬到了较低的位置,其他的则被改造,再也不录用。也就是说,公务员是不允许嫖娼的,所以京城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没带家眷的官员只好钻空法律的空子,不敢去青楼,只能下到南院,就像水路过不去一样,只能走干路。小说里,李有贤的客人“第一个姓洪,真的是政府官员,进士,河南鹿邑县知县,住一月,得一百银子;一对金镯子,重五两;一个金钗重一两;十套衣服,价银二十二。”

第二,男妓院子里男妓的主要来源是购买。小说中的李有贤是福建闽县人,年仅15岁。他“跟随父亲出任松江府巡抚,带钱带粮到北京。抢了一个空”路上遇到一匹马。他的父亲不得不卖掉他的财产作为补偿,但他缺少100两银子。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李有贤“把标签放在单子上,沿街卖身”,最后被南院老鸨买下。

第三,男妓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小说里李有贤的售价是100两银子,应该说是很高了。所以,当李福以这个价格卖出去的时候,他是“不省人事地”,因为他知道“卖一百块钱,是不会受欢迎的”。他父亲一听到价格,就知道买李有贤的人做了什么,说明男妓现象是明代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

第四,男妓也分三六九等。就像妓女优越,男妓也是。这本书承认“三钱有一个夜晚。一晚上有五块钱,有一两个晚上,以才貌为先。”。书中的李有贤是一个才华横溢、独树一帜的人物。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诗与作文,但也是一样,诗与歌略熟,棋与书不精。”所以,很快就出名了。"它在三月份出名,一年后在北京出名."

5.男妓受到皮条客不人道的虐待。小说里说男妓都是穿女装的,像姐妹一样相称。老鸨对不服的妓女拳打脚踢,书中的李有贤被打得体无完肤后被迫接待顾客。而且“夜唤三次,一次应迟,明日是三十鞭,便不饶。动,重新开始,嘴里含着芝麻油,一滴出口,还要加责任。我不敢出声,不敢闪光,但我像个死人。我不怕他吗?”

六、老板和政府院子里的男妓是串通好的。小说中,匡想救李有贤,请求吴帮助他。不过,我还是担心老鸨和政府的关系。“这匡子知道颜贵的财势是天降的,部里和朝廷相熟,怕他惹事。”所以一方面我给各个政府发了一个帖子,指出老鸨“会有男有女,法律有明确规定。以善为窘,法向天仙闭。”另一方面,他也知道这些与老鸨勾结的政府官员未必真的惩罚老鸨,所以他们“只在门上买长课”,让这些“银发”的看门人“惊个龟不知所措”,然后李有贤被安全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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