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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芝龙与荷兰人结仇,双方多次发生海战,谁的海战战术更好?

导语:说起郑智龙,熟悉的人可能不多。但是说到郑成功,每个人都知道一切。郑智龙是郑成功的父亲。郑之龙,福建泉州南安人。泉州临海,是明代著名的对外贸易窗口。所以,郑之龙早年是学海事的。郑之龙原名郑,字飞黄。可能是觉得“一官”这个名字不好听,后来改成了“智龙”。郑智龙从小就穷困潦倒。他没

说起郑智龙,熟悉的人可能不多。但是说到郑成功,每个人都知道一切。郑智龙是郑成功的父亲。

郑之龙,福建泉州南安人。泉州临海,是明代著名的对外贸易窗口。所以,郑之龙早年是学海事的。

郑之龙原名郑,字飞黄。可能是觉得“一官”这个名字不好听,后来改成了“智龙”。郑智龙从小就穷困潦倒。他没有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很小就开始从事商业活动。也为他以后对付荷兰人和葡萄牙人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成年后,郑智龙在荷兰东印度公司担任“总代理”。所谓“总务”,其实就是翻译。在这个过程中,他不仅学习了荷兰语和葡萄牙语,还接触了当时的一些国际贸易规则。

郑之龙从事“总务”,更多的是帮助荷兰人抢中国商船。17世纪初,荷兰人为了垄断海上贸易,雇佣了一些中国海盗在沿海掠夺中国船只。郑智龙就是这些海贼中的一个。他带领一群好朋友在台湾海峡为荷兰人掠夺中国帆船。荷兰第二任台湾总督德韦特在一封信中写道:“在雷诺兹司令的批准下,我们预计每天将在这里集中二三十艘中国帆船,并派一名官员北上拦截和捕获一些船只。”由此可见,当时的郑之龙势力是能够获得专有权的。

在与荷兰人合作的过程中,郑之龙及其海盗团获得了很多利益,并逐渐扩大势力。后来荷兰人感受到了强大的郑之龙的威胁,开始警惕起来。郑之龙干脆在台湾建立基地,仿照明朝。

明朝朝廷看到郑之龙势力越来越大,就试图遏制其发展。于是朝廷与荷兰联手一举消灭郑之龙集团。1627年,福建巡抚联系荷兰东印度公司驻台湾司令迪维特,迪维特率领东印度公司台湾驻军攻打郑之龙。海战的结果是荷兰军队被郑之龙的军队打败,船只被击沉,大部分船员被郑之龙俘虏。

从此,郑之龙与荷兰彻底树敌,双方发生了多次海战。但是荷兰人都被打败了。有一段时间,荷兰船只几乎消失在南海,一出现就遭到郑之龙的猛烈攻击。

明政府无法彻底消灭郑之龙集团,所以为了遏制荷兰等海盗集团,试图将其保安。于是朝廷不断派人联系郑之龙。权衡利弊后,郑之龙于1628年正式接受明朝的征召,被命名为“海防游击队”。

招聘结束后,郑智龙主动与荷兰东印度公司达成协议,双方和平相处,互不攻击。此后,双方进入和平时期。郑智龙不遗余力地摧毁当时的一些海盗势力,进一步扩大势力范围。

郑之龙与荷兰东印度公司之间的和平时期并没有持续很久。公元1633年,荷兰人以要求明朝允许开市为由攻打厦门,击沉了包括郑之龙集团船只在内的许多明朝船只。郑智龙非常恼火,决定再次与荷兰人开战。

1633年10月22日,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军队与海盗刘香组成联军,郑智龙的军队在罗罗湾决战。

当时郑之龙的火器堪比荷兰人,尤其是火炮,并不落后。就船只数量而言,荷方多于郑智龙。在这种情况下,谁的海军战术更好,谁就能赢得战争。

郑智龙利用主力舰的火力掩护小货船攻击其他战舰。因此,这种“狼战术”非常奏效。在这场大海战中,荷兰舰队全军覆没,荷兰人被100人左右俘虏。海盗刘香全军覆没,刘香只带领一些追随者逃跑。郑之龙集团只损失了一些小舰,主力舰没有一艘被击沉。

海湾战争后,郑之龙的权力大大增加,他加大了对海盗刘香的打击力度。1635年,刘香的军队在广东海域再次被郑之龙海军击败,刘香本人也被击败并自焚。

1639年,九艘荷兰军舰再次入侵中国沿海,与郑之龙的军舰相遇,双方打了一场大战。结果五艘荷兰军舰被击沉,剩下的都被打败送回。

至此,郑之龙完全控制了中国的海权,成为真正的“海王”。他对过往船只收费,甚至包括荷兰人。交费者得贾政陵旗,拒交者遭一空劫掠。巅峰时期,郑之龙的贸易范围包括东亚和南亚的所有地区,兵力超过2万人和3000多艘大小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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