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北库历史网>神话故事>正文

古代举人到底有什么特权 难怪知县都不敢轻易得罪

导语:文章介绍了古代知县和举人的特殊关系,举人作为基层社会的治理力量,享受特殊待遇,成为傲慢集团,知县不敢轻易得罪。

我还是不知道:古有特权的读者们,下面的小系列会给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然后往下看~

知县,品秩为正七品,就行政级别和具体职责而言,基本相当于今天一个县的长度;但就具体的职权而言,“主政一郡,定讼破君,劝农济贫,招奸除奸,推动宗教建立”的县令,甚至“凡公世,读法,养老,拜神,未能事事周全”的县令,都远远大于现任的县令。特别是清朝“皇权不低于郡”的时候,知县几乎就是一个郡的“地方皇帝”,实际权力巨大。

治安官形象

但是在很多古典文学作品甚至官方的官方记载中,面对“举人”这个特殊的对象,这位拥有巨大实际权力的知县不敢轻易得罪,甚至主动靠近,巴结他!在《儒林外史》——《范进忠居》的经典故事中,张乡绅被告知范进忠居很快就发了钱和房子,他是以前的知县。

“举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坐在一边拥有巨大实际权力的知县不能轻易得罪?

到底什么是“抬人”

封建朝廷选拔官员所使用的科举制度大致分为五个等级:郡考、府考、书院考、乡考、会考。其中“县考”、“官考”、“大学考”是“少儿考”的三个等级,考过者称为“秀才”;“秀才”参加每三年在一个省会举行的“乡试”,考取者被称为“举人”。

成为“举人”后,他直接具备两个条件:1。他有资格参加在北京举行的“会议测试”;2.正式具备了当官的资格。

“乡试”考生形象

两种资格带来了“举人”的特殊地位

通过“会试”考试的人被称为“功师”,意思是“能被推荐给皇帝并担任朝廷官员的优秀人才”。“贡士”可以参加皇帝亲自主持的“进宫考试”,而“进宫考试”并没有被淘汰,只有一、二、三等名次,一等被授予“进士第一”,二等被授予“进士出身”,三等被授予“同进士出身”。

也就是说,只要“举人”在“会”中通过考试,最差的也能考个“同进士出身”,还能辅以七品或被人推荐成为更高级别的官职空缺。所以对于知县来说,每一个“举人”在不久的将来都有可能成为他的同僚或者上级,当然也不敢轻易得罪。

《进士纪》报喜图

即使“举人”达不到“会议”的要求,它也有为官的资格,一般担任县丞或朱波、交趾等知县的“助理官”,或被推荐后直接担任知县。这样的资历,知县自然不能轻易得罪,将来为自己树立官场敌人。

“举人”的其他特权

所谓“皇权不低于县”,就是县级以下没有行政单位,封建皇权延伸到县级单位。在“法”和“伦理”的双重约束下,县级以下的基层社会由地方乡绅治理。“举人”和“学者”是地方乡绅的重要组成部分。

“举人”作为基层社会的重要治理力量,自然会受到知县的充分尊重。

晚清“乡绅”形象

所谓“四古之民、士、农、商”,“士”排名第一,地位最崇高,也是维系皇权的中坚力量。统治阶级必须绝对保证自己的根本利益。拥有“举人”的名声意味着成为“学者”中的一员,得到统治阶级的特别尊重和格外关心。为此,封建统治阶级赋予“举人”和知县同等的社会地位,免除他和他的家人的徭役,甚至免除他对名下农田纳税的特权。

也就是说,“举人”即使不进入仕途,也会成为与知县同等地位的大地主,也是知县不能轻易得罪的傲慢集团。

此外,赴京参加“比赛”的“举人”也有乘坐朝廷派出的“大巴”的待遇,在“大巴”上方插一面黄旗,意为“天子”。这样的荣耀,别说知县,就是更高级别的官员,他也不敢轻易得罪。

清代的“公共汽车”

附言

“举人”虽然是封建科举制度中的一个名衔,但它代表了文人所处阶层的巨大变化,代表了他们社会地位的急剧提高,更代表了一种特殊的仕宦资格。知县因“举人”特殊待遇不敢轻易得罪;更有甚者,没有人知道今天的“举人”,明天会成为什么级别的官员。这种未知让知县更加害怕。

作为一个县的“地方皇帝”,知府的实际权力是很大的,但是面对已经是士绅阶层,有着不可估量的仕途前景的“举人”,只能给予绝对的尊重,不敢轻易得罪。

参考文献:《清史稿·选录》、《清史稿·官录与洋官》、《科举制度与中国文化》、《清代会议法典的制定规则》

免责申明: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北库历史网立场!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合作!
当前文章地址:https://www.beikuopc.com/shenhua/36592.html感谢你把文章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上一篇:战国时期宋国实力强大,为何没能成为战国七雄之一?下一篇:《宸汐缘》灵汐的长生结为什么在九宸手里?长生结是什么?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