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是如何打击娼妓风气的 明朝出现大规模扫黄运动
中国历史上第一家妓院是政府投资的官办妓院。公元前645年,齐桓公指示管仲打开它,取名“女鹿”。到秦汉时期,“幸福家庭制”、“官妓制”和青楼文化逐渐形成。
唐朝无疑是卖淫地位最高的朝代,著名才女薛涛生来就是妓女。她被正部级领导魏高发现,当上了正处级秘书。
宋朝的时候,卖淫在文人那里很火,你从来不在窑里也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文人。一代诗人柳永不能不说,他是求花求助的结果。但是因为品味好,他又抑郁又受挫,最后死在一个妓女的床上,或者是女士们凑钱帮他做事。
宋朝明确规定,公务员可以让官妓陪酒陪舞,但不能跟他们睡,即可以两个人陪,不能三个人陪。谁要是犯法,就要被拖出去打屁股,双开处罚,还会被贬为普通人。
《清明上河图》中有明确的记载。南宋时,崇安县令因“天天设宴,必达丹,妓女无法除掉”而被劾奏,最后降为郡主簿,相当于从县令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宋仁宗当皇帝时,还规定公安法务部工作人员不得嫖娼。当时说“不准妓女”。当宋神宗成为皇帝后,他扩大到整个纪检监察人员。
但是,一年中有一天例外,那就是皇帝的生日,意思是“圣日”。当时不是有这样写的诗吗?“龚俊今晚不需要睡觉,黎明前还是春天”。
到了明朝,又是另一番景象。明代卖淫业极为发达。很多高官土豪都不做生意,不是去青楼就是天天在去青楼的路上。有些人甚至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写了一本书《飘经》,成为当时客户的行动宝典。
直到明宣宗朱瞻基成为皇帝,他看到国家处于一个糟糕的状态,并决定关闭全国各地的妓院,严格调查客户和腐败官员。
堪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扫黄运动。他查封了大明、北京两省和13省所有经营了几十年的官办妓院,官员嫖娼永久清理公务员。嫖娼的学者不会被聘为科研人员。
但好景不长,明宣宗38岁去世。他死后,色情行业迅速反弹,“艳风炽烈”。
到了清朝,卖淫被提到了法律的高度。作为中国最著名的红灯区,扬州的性工作者紧张不安。
听说要严打,女士们集体逃亡。《扬州倡言》描述:“每有一条禁令,我就逃避生死,不知身在何处。”
顺治皇帝两次砍掉教学作坊里的女乐。当宫殿想从事任何活动时,它就拉出48名受过训练的太监来代替乐妓。
康熙帝也有禁止卖淫的政策。他在颁布的法律中明确规定:“这伙人开窑引诱妇女儿童,第一个按光棍案判刑,为的是给铁甲人从黑龙江等地带来奴隶。”
甚至禁止色情书刊,淫秽歌舞,混团活动。
当我到达雍正帝时,我下令全国废除音乐登记制度,国家不再支持妓女。嘉庆皇帝从立法角度进一步加大了对卖淫嫖娼的处罚力度。其修改后的《大清律》中规定:“若得一窝进京出京开一个软棚,将在日月中久住的罪犯租给屋主,除照常犯罪外,首犯80,仅一个月……”
太平天国的领导人,为了防止妓女腐蚀军心,千方百计扫黄。
天王洪秀全在检阅部队时说:“天下男人多,天下女人多。都是姐妹,孩子在天上,男有男,女有女,一定不能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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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军,不分男女老少,几乎都在部队。为了防止惹事生非,洪秀全被分别收编到男人堂和女人堂。历史上有记载:“让虞城男女分头信堂,不许私藏家中...一旦被发现,就要严加看管,斩首示众,绝不手软。”“凡是女人喊强奸的,立即斩首示众。如果是强奸,则既是共犯,男女皆斩首。”
当发现卖淫时,无论是妓女还是小姐,都不会拘留15天。她会被直接斩首。中国古代最无情的禁娼手段确实非常有效。在《太平天国革命史》一书中,以肯定的语气陈述了“妓女在太平军政权内已完全绝迹”。
但是,洪秀全是一个对别人要求多得多,对自己没有要求的人。他家里有几百个女人,他每天都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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