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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皇位为何要“嫡长子”继承,“庶长子”为何不行?

导语:古代男性在社会上占据统治地位,三妻四妾很正常。后宫是一个如云的美女。很多皇帝的儿子少则三五个,多则几十个,导致了继承人的问题。普通人都要分财产,何况是掌管天下的皇族。继承人问题不仅关系到皇室成员的命运,而且与整个世界密切相关。所以继承人的地位一

古代男性在社会上占据统治地位,三妻四妾很正常。后宫是一个如云的美女。很多皇帝的儿子少则三五个,多则几十个,导致了继承人的问题。普通人都要分财产,何况是掌管天下的皇族。继承人问题不仅关系到皇室成员的命运,而且与整个世界密切相关。所以继承人的地位一直是引人注目的,也是不断斗争的。古人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

氏族社会演变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宗法制度。在众多贵族势力中,宗法制是用来分配国家权力的。皇室内部的宗法制度与国家组织融为一体,夹杂着许多政治色彩。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贵族财产和爵位的稳定。当然,宗法制度也有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稳定,加强对全国的控制。

宗法制度最早出现于夏朝,周朝正式确立。宗法制度建立完善后,内部有大小宗族。这两种相对来说。在同一个阶级体系中,大的占据主体地位,大的达到更大层次的关系网络,就变成了小的宗族。一个直观的表达是,与周天子相比,各路诸侯都是小部族,但在各自的封地内,诸侯是一方。

与宗法制相对应的是长子继承制,这个很好理解,就是家族财产由长子继承,也叫嫡系。嫡系的另一个重要限制是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子女,侧房的后代称为“儿子”,所谓“长”是年龄较大的,所以财产继承的第一顺序是第一任妻子所生儿子中年龄最大的。

以此类推,如果没有直接继承人,即第一任妻子没有后代,那么如何分配?如果发生这种情况,财产将移交给最尊贵的侧房妻子。当然,继承人必须是男性,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都没有继承权。如果是皇室的“私生子”,就分配到全国各地,在那里行使大权力,他们的财产也要按照这个制度分配。

宗法制度和长子继承制度明确了继承人的顺序,避免了争夺子女,这也是古人如此重视生育的原因。当然,这些制度并不都是优点,但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在明确了“站起来”之后,如何才能保证长子是一个聪明合适的人?如果长子无能,并不会危及天下的统治,但那些有才华的人却因为这些限制而无法施展,从长远来看必然导致统治权力的衰落。

说了这两种制度之后,不得不说,另一种重要的制度——分封制,是周朝建立的基础。周将城外分为诸侯国,分给族人和功臣。所有王侯都要忠于皇帝,守护疆域。虽然看似能保证稳定,但久而久之,族人越来越多,土地不够用。因此,只能牺牲周的个人利益。

这也是分封制的弊端,分封制很大程度上受宗法影响。宗法制度保证了藩属领地越来越大,但是皇族控制的领地却越来越少。久而久之,问题终将爆发。那一天,各路诸侯名义上是皇室把持,私下却争夺地盘,这也是战国时期纷争不断的重要原因。

由于种种问题,后世终于认识到分封制的弊端。为了消除潜在的影响,汉武帝在位时,朝廷实行“升官令”。在“晋升令”的实施下,长子的权力被削弱,财产继承问题不再局限于长子。其他许多孩子也有一小部分继承权。结果诸侯国层层分割成许多小诸侯,权力分散。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这个系统。有些偏爱儿子的人,总是想为儿子争取一些权力。然而,这种做法只出现在官员的家里。皇室还是以长子为主,主要是皇室需要继承的东西太多。即使皇帝偏爱儿子,也不能轻视法规。很多时候,皇帝任性,不得不设立自己喜欢的儿子。这时,所有读过诗和书的大臣都站了起来,甚至逼死了皇帝。

随着时代的发展,继承制度不断更新,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第一,是长子继承制的第一种形式,尤其是在王室成员中。

其次,长子继承。不管是不是离职,这种形式主要存在于一些富裕家庭。因为大儿子年纪大了,接触事务多了,大儿子继承家业最合适。

最后还有能人的活,比较少见。一般来说,长辈对年轻一代特别乐观,尽力为自己争取利益。没有绝对的东西。以皇室为例。虽然有严格的继承制度,但是皇帝掌握大权,按照自己的喜好办事也不是不可能。比如康熙时期的“九龙夺府”。康熙几次废太子,让很多太子以为自己有机会染指皇权。

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很多皇帝都不是长子身份。当我们谈到宗法制度和长子继承制度时,在它们建立之初,我们试图区分人与人之间的身份,为相对高贵的人服务,以解决继承和财产分割的问题。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任何一种制度的弊端都会显露出来,后来的分封制被废除就是这种情况。只能说分封制已经不适应发展趋势,被淘汰也是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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