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刑 五刑是什么 我国历史上的“五刑”刑罚
导语:五刑是中国古代的主要刑罚,分为奴隶制五刑、封建制五刑和对女囚的“五刑”。女性囚犯的“五罚”惩罚严厉,包括罚役、拖拉、鞭笞、给死神和幽闭恐惧症。
五刑是中国古代的主要刑罚。历史上,五刑可以分为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以及对女囚的“五刑”。
五句奴役
五种奴隶制刑罚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中国刑罚体系的巨大进步。
封建五刑直到清末才废除。
女性囚犯的“五罚”
据记载,自唐、宋、明、清以来,对女囚的刑罚特别严厉,又称“五刑”,具体如下:
1.罪犯。
古代对妇女犯罪的惩罚。在受到体罚后,他们被护送到政府或边境军营,并在烘干谷物和大米时服苦役。
2.拖拉。
古代对女性囚犯施加的一种酷刑。糜是掐犯人手指的刑罚,故又称糜之。唐、宋、明、清时期,政府用这种刑罚对女犯人进行逼供。
3.鞭笞。
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犯强奸罪的妇女必须“脱光衣服,受杖”。除了造成血肉之躯的痛苦,还有达到屈辱的效果。
4.给死神。
在古代,地位特殊的罪人被赐予毒酒、宝剑、丝绸和绳索,他们自己死去。女人多给大马士革,已经用了好几代了。
5.幽闭恐惧症。
女囚阉割始于秦汉。也就是说,用木槌敲打女人的腹部,人为造成子宫脱垂,是对通奸者的一种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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