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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员的俸禄很少,为何还有那么多人想当官?

导语:明朝官员虽然贫穷,但是定期的钱成为他们的灰色收入。地方官员通过不成文的收入逐渐形成套路钱。京官则通过考察和进贡获得固定资金。这些收入在皇帝默许下形成,导致明朝社会风气越来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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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员的贫穷是历史上最著名的。

有多穷?首辅李东阳,冬天烧不起煤;大官哈里,吃肉成了新闻;甚至《明史》。《食志》中也说,“自古官薪薄,再无明朝。”

工资低到连后来的史家都受不了,明朝的官员都惨。

但是,当这个事实与另一个史料相比较时,似乎就有了意义:明朝276年,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出来的学者就有两万四千多人;根据《中国教育制度通史》记载,明朝只有一次乡村考试,平均通过率只有4%左右,更不用说比较严格的会议了。

这两份史料说明了一个看似矛盾的问题——明朝的官员很穷,但是想当官的人很多,没有平时多。

这很奇怪。都说“天下熙熙攘攘,百益来”。既然当官的不赚钱,为什么这些文人还要在科举的木桥上推来推去N年?

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是抱着“一家之主,平天下”的理想走上仕途的。但关键是,再丰满的理想也不能当饭吃。如果海港峰再清晰脱俗,“菜色”的要求也必须满足——海大人一生结过三次婚,娶过两次嫔妃。要不是这样,他会舒服一点。

按常理来说,在两万四千多进士中,不可能人人都像徐阶、张四维那样富裕,衣食无忧,所以只剩下一种可能——明朝的官员大概没有他们看上去那么穷。

可能有人会说:废话。官员说了算。如果他们腐败,他们肯定会很穷。

但事实上,在明朝,水清如镜的官员很少,但真正敢于放开手脚的人并不多。毕竟明朝帝国还是挺尽责的——比起金钱,大部分人还是觉得生命更重要。

在清官活不下去的时候,在贪官没有勇气的时候,明朝的官员是怎么活下来的?

今天我们要讲的是明朝官员的灰色收入——定期的钱

第一,地方官员的赚钱方式

定期钱,顾名思义,就是各级官员在实际操作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收入。虽然国家制度没有规定,但是如果不交这笔钱,就什么都做不了。说白了就是“吃拿卡”。

套路钱不是什么新鲜事。宋朝到元朝,官员也有类似的灰色收入。到了明代,尤其是明中叶以后,各种常规货币多种多样,不断翻新,成为各级官员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在明代各级地方政府中,罪犯姓名和钱谷是重灾区。

《明朝那些事》详细描述了两种常见的钱案,即“淋尖踢迎”和“火耗钱”,属于“钱家”范畴,不再赘述。其实“刑名”,即官员在司法事务中要求的定期金钱,有多种模式。

《水浒传》第二十八回:宋武捅了孟州安平村,刚进监狱,一个好心的犯人提到了他:”...如果包裹里有一封带着人情的信,用的是银子,就拿在手边,用更少的时间寄给他。吃了杀人棒也可以轻弹。如果没人给他,那就尴尬了。”犯人所说的“人情”是金钱的一种常见形式。

宋武是个硬汉,所以他自然不吃这一套,但如果他不想要仁慈,至少100根“杀人棒”是无法避免的。

普通人既没有宋武的本事,也没有宋武的运气,所以他们自然应该老老实实地送这个“人情”。

明末,文学大师王有鼎曾写过一本书《浙江狱志》,书中记载了大量地方官员“吃犯人”发财的例子——

嘉靖年间,杭州有一个叫朱的乡绅,被牵连入狱,坐了几年牢。

他一进监狱,就有人告诉这位朱先生:首先你要把定期的钱付给监狱官,然后还有监狱官、监狱长等人,不能全部漏掉,否则你就惨了!

按照乡绅的说法,只要你给足了规矩,就算犯了重罪,在监狱里也能吃喝好,少数有钱人甚至可以在监狱里自己盖房子。

但如果不制定通常的规则,就会吃亏。

明代监狱里有一种牢房叫“狱卒”,建在肮脏潮湿的地方,专门关押这些没有制定通常规则的犯人。除此之外,这些狱吏还专门在他们的牢房里“覆盖着腐草”,各种各样的蛇、昆虫、老鼠和蚂蚁钻了进去。一旦进了这样的牢房,犯人是不可能睡好觉的。

小官吏那么难打发走,法庭上的正义倡导者也不例外:如果罪犯家属上上下下不照顾事情,会被关起来重审一年半,直到你老老实实送钱。

刑名和钱谷只是正规钱的冰山一角。地方官员可以想出办法在水利、公安、水运、盐政、卫生等事务上收钱。万历时期,军部尚书谭纶曾经写过一本关于军队里要正规钱的情况的书:“刚到的时候会要钱见面,发现有正规贿赂。”,使士兵怨声载道,甚至产生了大量士兵逃亡的现象。

那么,如果一个地方官员只收基本的定期的钱而不额外收费,他每年能拿到多少呢?

海瑞在浙江淳安任知县时,曾经详细描述过前任知县每年收取的定期钱物的种类。共有21项,全部兑换成现金白银高达26720白银,几乎是一个县长工资的100多倍。

淳安县距此仅80里,是当时浙江省最穷的县之一。据哈里说,一个县长在这里工作了三年,即使没有腐败,他也能获得8000多英镑的“合法”收入。另外,到了之后收到的是“饭钱”,离职的时候是“送别钱”,收入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需要注意的是,县长的收入不能完全放在自己的口袋里,而应该有三分之一左右给自己的顶头上司,县长。而知府又不得不循规蹈矩,就这样一层一层递过去,渐渐形成了一张闪着白花花的银子的利益网。

第二,向北京官员收钱的技巧

与地方官员相比,北京官员获得固定资金的渠道要少得多,因为他们不直接接触地方事务,“县官不如现管”,北京官员也不可能直接向地方伸手要银子。

所以,京官不能收钱吗?当然不是——

作为北京官员,他们的定期钱基本上来自于各级官员的“进贡”,最大的来源是“考察”。

明朝前期的“巡察”制度并不正规,直到弘治时期才确立了“京官六年一次,洋官三年一次,朝觐随后”的制度。

每一个考察期都是地方官员最忙的时候——想保住位置的,不想换地方的...出于这个原因,地方官员必须关心关系,寻找朋友,无论他们是老乡、同姓学者还是上官的老师...只要能建立一点迂回的关系,这些地方官员就急于开路。

关于朝觐年的这种情况,哈利有一个形象比喻:“北京官员收租年”。嘉靖年间,大学生张聪也说过:“来到部里的大臣,有志向的人很难做事,没有志向的人很难顺从。它是内阁的金库。今天的主管叫惯例,是惯例。这是一种自然趋势,是监管者和部委的国库。”

更有甚者,严嵩等贪官把持吏部大权时,利用自己的权利,直接为亲信安排各种肥差,收益输出不是普通金钱可以衡量的。

那么,当京官们公开接受“套路”时,皇帝是什么态度呢?

事实上,在明朝的皇帝中,除了朱元璋大力反腐之外,他之后的皇帝对这些“定期的钱”都采取了默许的态度,因为皇帝也知道官员的工资太低,不得不给人一条活路。皇帝有皇帝的道理:如果工资不够,不允许官员得到一些灰色收入,谁来工作?是不是什么事情都要我一个人做?

——所以“人不举,官不究”,只要不太过分,就这样。

皇帝默许了,官员们放任自流。于是,“套路案”种类越来越多,官员官财越来越旺,于是明朝的社会风气越来越差。但是在广大文人眼里,做官这么赚钱,自然是为了争夺科举和功名:“书自有金屋”,古人没有骗我!

但是,官员高兴,老百姓却很不高兴。这种不快累积起来,终于来了一次全面爆发——就这样,给明朝带来了末日。

都说人民是国家的基石,可是明朝的官员却把人民当成了ATM机。他们怎么可能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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